重庆:支付电子化助推财政信息化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更新时间:2015-06-04
  作为全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首批试点省市之一,重庆市财政局积极推进这项工作。2013年1月,重庆市支付电子化业务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试点的阶段性目标。在市级实施的基础上,去年12月又在九龙坡区启动支付电子化管理,区县试点工作开始推进。
  逐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为了顺利实施支付电子化试点工作,重庆市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进。
  试点之前,统一认识、统筹规划。随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深化,财政、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的工作量成倍增长,国库资金运行效率达到了一个瓶颈,通过增加人手的方式提高效率显然不是可行之举。因此,脱离传统的信任机制,构建一套全新的身份认证体系,实行“无纸化”支付,是一个可行并且行之有效的破题方式。也正是认识到这一点,在被确定为首批试点省市后,重庆市迅速统一了认识,理清了思路,全力保障支付电子化的顺利实施。
  首先,梳理业务流程,做好支付系统改造准备。确定“两化”原则,即支付效率最大化和单位支付系统操作界面、操作习惯改动最小化。在此基础上,确定工作方向: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既要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有机衔接,提供高效、便捷的支付管理新途径,又要增加系统的灵活性和扩展性,适应今后财政业务发展需要,最终实现财政资金拨付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达到提升资金安全、规范业务运行、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国库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目标。
  其次,等级保护测评,打好系统所需环境基础。邀请公安部等级保护测评中心对支付系统的物理环境、网络安全、应用安全等方面进行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部署视频监控、移动报警系统等设备确保物理安全,增加网络线路带宽和关键网络节点双机备份确保网络畅通、运行稳定,部署具有“虚拟补丁”功能的IPS堵塞操作系统和数据库漏洞。
  在实施阶段,积极协调、全力保障。成立两个工作组:一是工作实施小组,由市财政局牵头,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和相关商业银行、软件公司为成员,共同研究和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二是内部工作协调小组,由市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国库处牵头,信息中心和办公室任成员。局领导多次召集会议,研究部署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
  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明确要求参与试点的各方成立工作小组,实施专人负责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思想、加强合作,合力解决问题。
  改造系统,强化安全。首先,在注重保持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灵活性的同时,严格遵循电子化管理的业务规则和严谨要求,对软件系统做必要的适当调整:将原集中支付系统保留的口令密码登录方式强制更改为Ukey数字证书登录,并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用户按照各岗位分工进行相应的权限控制。其次,将实物印章图像化后与数字证书绑定,实现电子印章和相关岗位的实名挂接。再其次,设计便捷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如采取颜色标注区分的办法,对大额资金、特定科目的拨款业务标记警戒色,提醒审核人员重视;如批量签章,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建章立制,加强管理。拟定《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确认协议》《重庆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财政局电子印章管理规定》等基础性文件。在原有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专网接入规范》《信息安全方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在推广阶段,采取“以点带面、逐步展开”的方式,大力宣传、加强引导。会同人行、各代理银行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分批次对预算单位进行培训和宣传,解答推广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同时,在不同系统中精心选择信息化水平较高、技术力量较强的单位先行推广,形成示范效应。此外,为确保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重庆市财政局从国库处、信息中心和软件公司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响应小组,解答问题、处理故障。
  助推财政信息化建设
  经过三个阶段的推广实施,重庆市支付电子化管理成效初显。目前,共有10家商业银行、119家预算单位纳入支付电子化管理,累计实现支付电子化业务112761笔;累计生成电子支付授权支付清算额度10755笔,直接支付汇总清算1142笔,支付电子化管理效果初显。
  在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方面,国库资金管理效率提高。对于预算单位,“跑银行”成为历史,以前需要在银行与单位之间往返数次才能完成的业务,现在只需要坐在办公室,点一下鼠标就可以完成;对于银行,数据实时传输,不复手工录入凭证之苦,效率大幅提升,差错率下降到零;对于财政,电子签章、批量签章极大地节省了人力和物力,节约工作时间。国库资金管理安全得到保障,通过电子签名、验签等技术手段,实现财政资金流转过程中的防伪与防篡改,有效解决传统手工处理方式下纸质凭证生成、盖章、传递等运转过程中的隐患,财政资金安全性得以提高。规范了国库业务管理流程,如规范单位内控机制,严格电子印章申请流程,明确要求预算单位设置“经办”“复核”两岗,并通过《电子印章申请表》将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权限和印鉴固定下来,加强单位内控管理,降低财务风险。
  更为主要的是,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助推了财政信息化建设。一是形成了一套全新的信任机制。随着支付电子化的实施和推广,财政系统初步在支付过程中脱离纸质凭证,在用户不可见的情况下,纯粹以电子信息的形式完成签名和验签,进行身份认证。这是一套全新的身份互信机制,它标志着财政信息化建设达到了新的高度。二是初步统一了财政标准化体系。标准化既是支付电子化的灵魂,也是财政信息化的基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预算单位自助柜面业务系统设计规范》《电子凭证库接口标准》《安全设备接口标准》等标准化文档,为在财政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实现了数据共享。数据共享是大数据的前提,增加了财政信息的使用价值,提高了财政管理、控制和决策水平。四是完善了网络安全体系。支付电子化安全支撑控件是财政网络安全体系的重要一环,是对现有的网络安全体系的重要补充和提高;支付电子化通过数字签名服务器,在资金支付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数字签名和验签,充分发挥了CA系统在网络安全中的作用,深化了安全技术应用。(重庆市财政局国库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