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下午,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上的工作报告中,对我国“十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进展作了全面地总结和论述。 他说,“十五”时期的五年,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五年,是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五年,是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五年,是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的五年。 在世纪之交的关键时刻,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审时度势、认真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发展态势、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果断做出了人口再生产类型已经实现历史性转变、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心必须进行战略转移的重要判断。及时向中央建议,推动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出台。 中央《决定》明确指出“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是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明确指出“在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之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明确指出21世纪的头10年,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明确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方针原则和政策措施。 中央《决定》在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决定》精神的指引下,人口计生部门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协调相关部门办成了几件多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使“十五”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 第一,推动制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修订完善了地方条例,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发展阶段; 第二,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 第三,实现了全系统的机构更名,职能得到拓展,编制、经费有所增加,促进了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 第四,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把握人口发展态势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科学制定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 第五,组织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初步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由“惩罚多生”为主向“奖励少生”为主的转变; 第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正在发生着明显变化; 第七,全面加强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在稳定低生育水平和2003年遏制“非典”疫情向农村扩散的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八,实施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参与预防艾滋病工作,提高了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第九,探索建立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机制,推广“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工作模式,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合法权益; 第十,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成功举办了三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有力促进了生殖健康产业发展; 十一,推动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和“千年发展目标”的贯彻落实,成功举办了国际人口与发展论坛、世界家庭峰会和人口与发展国际援助研讨会,发表人口与发展白皮书,树立了负责任人口大国的良好形象; 十二,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和“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五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加强,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从2000年14.03‰、7.58‰下降到2004年的12.29‰、5.87‰,分别降低了1.74、1.71个千分点,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8左右,人口计划顺利完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初见成效。 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是对国家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民主科学决策的领导集体,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是一支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勇于奉献、能够战胜困难并夺取胜利的光荣队伍。 “十一五”时期我国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1月6日下午,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十一五”时期我国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人口安全,推进制度创新,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主要目标: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到2010年末人口总量控制在13.7亿;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实效,人口安全形势趋于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降低;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初步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建立多层次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统筹协调、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新进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机关作风有较大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基本原则: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根据张维庆主任工作报告摘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