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云服务的采购与评价
来源:CIO时代网 更新时间:2015-06-16

摘要: 本次活动以“电子政务云服务采购与评价”为主题,来自政府部门的领导、各地方政府信息化负责人、信息中心主任、特邀CIO嘉宾、知名媒体等众多嘉宾参与此次盛会。
关键词: 电子政务云服务
    2015年6月14日,“第九届中国电子政务高峰论坛”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大厅隆重举行!本次活动以“电子政务云服务采购与评价”为主题,来自政府部门的领导、各地方政府信息化负责人、信息中心主任、特邀CIO嘉宾、知名媒体等众多嘉宾参与此次盛会。本次活动由北京大学信息化与信息管理研究中心与中国新一代IT产业推进联盟主办,北大CIO班教务办公室、北达软和政府采购信息报协办,CIO时代网与锐捷网络承办。
    北京大学教授、原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先生在论坛上带来题为“政府云服务的采购与评价”的主题演讲,以下为演讲实录:
    各位专家、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第九届中国电子政务高峰论坛”。正如主持人介绍的,从中央到地方确实是形成了一个趋势。今天我想就这个主题从三个方面谈一谈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电子政务技术体系走向云架构,走向云服务这是必然的趋势。为什么说这是必然的趋势?电子政务可以从电子和政务两个方面讲一下。从电子的角度从技术的角度看,我看到,由于计算技术不断发展、计算能力不断提升和网络宽带的发展、普及,再加上电子政务相关软件产品不断地成熟,所以电子政务的基础架构从原来的一个部门、机构、系统这样的体系走向集中、统一云的架构,从技术上已经成熟,不仅成熟而且从减少投资、减少运行维护的成本和更好的质量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我们说电子政务发展和信息技术相伴在一起有两个重要的倾向,一个倾向是很多电子政务应用的软件日益成熟,第二,电子政务业务之间、信息之间关联度越来越高,电子政务服务越来越多和一般的老百姓、一般的企业紧紧地连接在一起。所以电子政务变得更加的交叉、变得覆盖面更加广泛,使得我们用专门的软件来满足变得更加困难。所以从业务需求的两个方向和技术发展的新的进程,我们说,电子政务走向云的架构是必然的。而且由于采购这样的架构,使得我们政府机构继续使用原来的模式,从工程设计建设到运行维护我们既会碰上成本的增加,还会碰上时间的延迟,而且我们技术人员如何满足那么多技术,有这样的发展挑战。所以从运行维护模式走向采购云服务。
    第二,要有步骤、有区分。有步骤。电子政务从中央到地方、从不同的业务,它有着不同的特征,各个地方、各个部门的目前发展阶段,技术力量、管理力量各不相同,会有较大区别,因此这种客观存在使得我们在走向云架构、采购云服务的时候一定要有步骤。有步骤,主要考虑这样几个方面:
    首先,政务本身。既不能中断又能有更好的发展,这是很重要的。不能中断,还有一定能够使得原来的投资和新的投资综合起来,降低成本,而不是说云架构使成本降低,把原来的扔掉,其实这样钱花得更多。第三,我们的管理和人员要稳定和延续。这个转折没有做好的话也会产生问题。所以电子政务从现在的状态走向云架构、采购云服务一定要有步骤,一定要分析各个部门、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朝着必然趋势一步步走。这是有步骤分阶段。
    如果说我们条件成熟,刚才我说的那些问题都可以有一个路径解决的话,我们可以把这几个阶段分成一步走。但是从整体来说,一步走不太可能。但是在一定部门、一定地方,条件成熟情况下也是可以存在的。同时我们要区分。因为电子政务服务的对象等各不相同,一般说来大规模的面向社会和企业、公众的,或者说跨部门交流、跨层级的交叉比较多的,这样的我们要尽快地加快向云架构来走,加快向采购云服务来走。但是我们有一些内部的、对象比较小的,我们就得要采购适合这些的,无论是技术体系还是服务,我们要采购适合的方式去做。所以第二方面要有步骤、有区分。趋势方向是一定的,但是阶段性和不同性要区别对待,这点也是十分重要的。
    第二,我们要有标准、有规范、有评价,使得转换过程能够提高它的科技性和可持续性。我们说,走向云架构、采购云服务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重大的转变怎么来让它走得更好一些?我们确实需要在科学技术和可持续性多下功夫。我想有几个最基本的评价准则,我始终认为电子政务这块重心在政府,所以评价首先的(我的理解)是“两个有利于”,有利于政府理政能力的提升,政府职责能够履行的更好。但是这“两个有利于”太抽象,那么具体到部门、细节时,这两个“有利于”必须落实到可评价、可测定上。这不仅仅是个概念,一定要有利于政府履职,一定要有可评价、可度量的指标。比如说税务部门,什么样的税收不能覆盖,怎么界定,通过这个转变要有改善。因此,要评价,最核心的还是政府。一定要落实到可评价的指标上,而不是空的概念。概念是讲报告用的,评价一定要有细化的指标。流程的缩短、成本的减少等等,这些一定要能算得出来,绝对不是个概念。其次是降低成本。政府要少花钱多办事,因此一定要降低成本。降低成本也是一定要可计算、可评价的,而不是抽象的。一定要实际,不要抽象化。比如说原来是十个系统,现在是一个系统,而且一定是原来的系统是可以减少的。运行维护减少了,省了什么,都要去算。所以少花钱多办事,是一个重要原则。在云架构、云服务过程当中,所能起到的作用要能算得出来。
    第三就是电子政务的系统,我用了新的体系架构、用了云服务,用了别人提供的服务,那么质量是要提高的。这个十分重要。省了钱、质量提高,这点很重要。
    第四是电子政务的安全。这点十分重要。尤其是在网络空间涉及国家机密和敏感信息,如何保证它的安全,变成十分重要的事情。所以我们还得看,是不是有利于信息安全的保障性提升。
    所有这些我们应该建立一个标准规范,如果说没有标准规范,这个原则就会落空。但是我们电子政务相关的标准规范,其实在没有出现云架构、采购云服务的时候,财政部在算电子政务花多少钱的时候就有一些标准,虽然有一些标准但是还不够。我们走向云架构、采购云服务,其中基本要素构建有的变了、有的没变,因此在这样的过程里,一定要十分扎实的把云架构、云服务相关的一系列标准规范能够逐步的制定和完善。我们不指望一次就能全制定好,那是做不到的。但是我们一定要下决心起步往前走,在实施的过程里面把它完善好。一次性就完善、就配套了,这种想法很好,但是做到的确很难。
    我想讲的就是这样三个方面:一是一定要做的事情;一定要做的事情一定要分阶段、有区别,不能一刀切;一定要有规范标准,在实践中完善和细化。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