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互联网+”行动面临三方面突出问题
来源:中国网 更新时间:2015-07-14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推进“互联网+”行动面临三方面突出问题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怀进鹏、保监会主席助理梁涛介绍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和中国保险投资基金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现场讲话整理。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政策吹风会。6月24日,国务院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性文件,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向各位把这个文件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做一个简要的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融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这样一个历史阶段,这是一个世界潮流,而且互联网时代对人类的生活、生产、生产力的发展都具有进步推动作用。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制定“互联网+”行动有关文件,并且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指出“互联网+”具有广阔的前景和无限的潜力,对提升产业乃至国家综合竞争力将发挥关键作用,要顺应未来市场趋势,大胆探索,积极推动。国务院其他领导也都分别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3月份以来,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信部、财政部、网信办一共10个部门,在广泛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共同起草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坚持以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强调要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优势和新动能。

    这个文件一共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行动要求,系统阐述了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总体思路。概括起来就是“一条主线、四个着力点、五条原则、四大目标”:

    一条主线,就是要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深度和广度,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发展。

    四个着力点,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着力做优存量,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着力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着力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条原则,一是要坚持开放共享,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坚持融合创新,打造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三是坚持变革转型,推动传统产业和公共服务转型升级。四是坚持引领跨越,构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竞争新优势。五是坚持安全有序,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保障网络安全和市场安全。

    四大目标,通过实施“互联网+”行动达到:一是经济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兴业态不断涌现。二是社会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断优化。三是基础支撑进一步夯实提升,网络设施和产业基础有效巩固加强,应用支撑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四是发展环境进一步开放包容,互联网融合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得到有效破除。

    第二部分主要是行动任务,对“互联网+”行动做了具体的安排,提出了包括“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等11项具体行动,并根据互联网与相关领域融合的特点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明确了40项重点发展任务。当然,我们大家都知道,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了万物互联的时代,“互联网+”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指导意见确定了11项行动很难覆盖所有的领域,在今后的具体实践中我们还是要用开放的理念、发展的眼光来推动这项工作,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拓展会产生更多融合应用。

    第三部分是行动保障,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政策举措,从夯实发展基础、强化创新驱动、营造宽松环境、拓展海外合作、加强智力建设、加大引导支持、做好组织实施等方面,明确了25项保障措施。

    下一步,在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后,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工信部等有关部门按照指导意见的工作任务分工安排,抓紧实施相关行动,推动互联网与各个领域的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用“互联网+”来助推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谢谢大家。下面我愿意回答各位的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我想请问一下发改委林主任,当前在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时候,面临哪些困难,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什么?政府打算如何解决?谢谢。

    林念修:

    谢谢你的提问,你的第一个提问就直面问题,体现了问题导向的理念。就像刚才所讲到的,当前互联网与各个行业的融合发展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阻挡的世界潮流,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我认为,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已势在必行,但从目前看,推进“互联网+”行动面临着三方面突出问题:一是认识不足的问题,认识还不到位。一方面,一些传统企业受经营方式、经营理念、思维惯性等因素的影响,对互联网仍然有怀疑和抵触的心态,主观上还不能够积极主动的去拥抱互联网。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对传统行业的认知、了解还不够深。二是行业壁垒问题。在准入方面,部分行业还存在着市场开放程度比较低、准入门槛比较高的问题,在监管方面也存在过程比较复杂、协同机制不健全、效率比较低等问题。三是技术支撑问题。近几年我国宽带网络发展很快,已具备了较好的发展基础,但确实也存在网速相对较慢、网费还偏高等问题,国务院已对此作了专门部署。此外,还有标准规范不完善、跨界服务型人才匮乏、数据资源开放不足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推动“互联网+”行动制约因素。

    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使“互联网+”行动顺利实施,我想,总的来讲还是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将市场的力量和政府的作用更好的结合起来。首先,要注重发挥好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以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为导向,这是推动“互联网+”行动的一项重要原则和思路,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充分依靠市场力量,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来激发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突出市场需求对技术、产品、模式、业态创新的导向作用,我想这也是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的根本所在。

    与此同时,也要注重发挥好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这也是不可或缺的。政府的作用是什么?我以为,就是要在深化改革上下工夫,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进一步释放活力,消除体制机制上的壁垒和障碍。要为“互联网+”行动的实施创造更好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制度环境,要妥善处理创新与监管的关系,着力解决“互联网+”面临的瓶颈制约,提升融合性业务的管理服务水平,以更加包容的态度、更加宽松的环境来激励全社会创业创新。

    至于你刚才讲到有哪些举措,我想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第一,明确方向。前段时间我们在联合起草文件时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特别是通过大数据手段和互联网问卷调查方式分析、征集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围绕转型升级任务紧迫、融合创新特点明显、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等三个方面,提出了11项“互联网+”行动,这些行动基本涵盖了当前社会最为关注和互联网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领域,为下一步推进“互联网+”行动明确了重点方向。

    第二,营造环境。刚才怀部长讲到,“互联网+”行动大多涉及到跨行业、跨领域的融合性、创新性应用,针对这一点,《指导意见》把突破瓶颈制约、构建开放包容的政策环境作为行动的一个重要抓手。比如,《指导意见》提出,要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制定和实施各行业互联网准入的负面清单,这将为互联网融合发展提供重要的政策支撑。再比如,为了破除行业壁垒,《指导意见》提出,要最大限度减少准入限制,降低准入门槛,但是也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要通过积极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政策环境,让各行各业、各类群体都做到愿意创新、敢于创新、能够创新。

    第三,开展试点。互联网是一项创新工程,在很多领域无范例可寻,所以“互联网+”行动提出了一系列试点工作。比如,在协同制造领域,我们提出,要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在智慧能源领域,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服务平台区域试点。总的目的,就是通过先行先试,为全面推进“互联网+”行动起到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第四,实施工程。我们会加大中央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分步实施一批“互联网+”重大工程,通过重大工程的实施,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打造新的增长点。这项工作已经启动,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方案,将尽快做出部署。

    第五,建立机制。为了做好“互联网+”行动的组织实施,《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实践证明,建立协调机制是个有效推进工作的手段,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同时提出,要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的“互联网+”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专家的作用,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我们相信,通过“互联网+”行动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的出台实施,必将有利于加强互联网与各个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有利于打造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有利于加速形成“互联网+”新经济。谢谢。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请问林主任,我们看到《“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中涉及一、二、三产业,都有具体行动,其实对老百姓来讲,大家很关心将来对生活、社会服务有什么影响和改变,请详细说一下,“互联网+”行动对老百姓可能会带来那些很具体的、实实在在的好处。第二个问题想问梁主席,看到这个基金之后,您刚才透露了一些可能的模式,能不能再详细说一下将来具体的运营和运作,会投什么样的项目。您刚才讲到京沪高铁项目,将来给这个基金的运作提供了哪些经验?谢谢。

    林念修:

    前面我已经介绍了,这个《指导意见》一共提出了11项具体行动安排,这11项具体行动安排既包括经济领域,同时也涵盖了社会服务领域。其中有一项行动叫“互联网+”益民服务,主要是针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出部署,包括政务、便民、医疗、教育、健康五个方面,这也是老百姓特别关心的五个领域。实施“互联网+”益民服务行动的目的,是让老百姓通过互联网享受到便捷、高效、高质量、个性化的社会服务。比如,在政府管理服务方面,“互联网+”为政府改善社会治理提供了新思维,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新渠道,为密切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提供了新桥梁,有助于加速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大幅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指导意见》在政府管理方面提出了五个方面具体措施:一是推动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和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二是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的网络化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政策的响应速度。四是鼓励政府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丰富社会公众信息的服务。五是利用大数据手段提升各级政府社会治理能力。要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运用好互联网,这对改善政府服务非常重要。

    在便民服务方面,《指导意见》注重发挥互联网开放、平等、互动、高效的优势,通过互联网与便民服务体系深度融合,大幅提升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使服务方式更加多样,使服务内容更加丰富,使服务供给更加高效,使服务途径更加便捷。一方面,大力发展基于线上线下互动的商业服务新业态,包括基于互联网的体验经济、分享经济、社区经济,还有旅游经济等等,围绕居民生活,打造全方位的线上生活服务圈。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网上社保办理、个人社保权益查询、跨地区医保结算等等。这些行动对方便老百姓都是实实在在的具体举措。

    在医疗服务方面,一方面,积极发展移动医疗服务,为患者提供在线的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款、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通过互联网,将大大减少患者排队等候时间,非常便捷。另一方面,积极鼓励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推动医学影像、健康档案、病例、检验报告等数字化。比如,我们以前在甲医院做的化验结果、CT片子等,到乙医院就不能用,将来这些问题通过数字化和互联网信息共享都会得到有效解决。再如,因为我们的优质医疗资源不足,高水平的医生稀缺,通过引导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可以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帮助缓解老百姓看病难问题。

    在健康养老方面,也部署了四项工作,一是支持健康智能产品应用和创新,推广全面量化的健康生活新方式。鼓励发展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和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应用。二是鼓励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医疗服务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展基因检测、疾病预防等健康服务模式。三是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服务。四是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健康养老在中国未来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互联网+”在这方面的应用大有可为。

    在教育服务方面,一方面,鼓励互联网企业发展新型的教育服务模式,教育服务不仅是教育界的事情,互联网企业也可以从事教育活动,提供个性化教育服务。同时,鼓励互联网企业与教育机构合作,发展在线开放课程,探索建立网络学习、学分认定和学分转化制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普及范围。另一方面,鼓励学校整合数字教育资源,探索网络化教育新模式,通过线上线下教育资源对接,探索新的公共教育服务提供方式。

    上述五个方面,都是通过推进“互联网+”行动来改进服务、方便群众的重要方面和领域。大家都注意到,当前线上线下结合,产生了很多新兴服务,涉及到出行、家政、洗衣等诸多方面,很多人都有切身感受。一些O2O平台企业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便捷、快速的网上下单和快速配送业务,让我们的吃穿住行都非常方便,很多群众体验后都说方便好用,这既提高了效率,还降低了支出。所以“互联网+”行动中明确提出,要鼓励发展这样的新兴业态,让大家的生活更加方便、快捷,同时还能够促进就业,增加收入。我们相信,“互联网+”益民服务行动将给老百姓带来切切实实的实惠,这点大家现在已经感受到了,未来将会感受更加深刻。

    中国日报记者: 请问林主任,“互联网+”战略除了发挥BAT大型互联网巨头的作用外,怎样激发中小企业和创业者的热情?谢谢。

    林念修: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也很重要。我们认为,推动“互联网+”行动的实施,一方面要发挥好大企业的作用,全世界前十家互联网企业中我国占4家,要发挥好这4家企业引领作用,但同时绝不能忽视中小企业的作用。我们认为,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始终是推动我国互联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更是我国互联网保持创业创新活力的重要来源,中小企业、创业者和大企业一样,都是实施“互联网+”行动的主力军。充分发挥好中小企业和创业者的作用,也是“互联网+”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指导意见》专门部署了“互联网+”创业创新行动。该项行动包括三点:一是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小微企业和创新团队开放资源,为小企业提供“找的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打造创业创新的支撑环境。因为中小企业创新资源相对缺乏,让大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向他们开放平台和资源,这个非常重要。二是支持创新工厂、创客空间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推动传统创业孵化机构转型,鼓励国家创新平台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线开放,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载体。三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互联网创新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由中心化、封闭式向扁平化、开放式转变。

    第二、在政策支持上努力营造宽松活跃的创新创业环境。我们再三强调,为创业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非常重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融资环境、加强人才培养,提供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方面,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支持。比如,文件提出要制定实施各行业互联网准入负面清单,允许各类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最大限度的减少事前准入限制,同时,加强事中事后规范管理;支持开展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创新试点,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降低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的上市准入门槛,支持处于特定成长阶段、发展前景好但还没有盈利的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等等。我想这些政策都有利于构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开放包容的环境。

    第三、利用互联网优势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一是要发挥好电子商务的平台作用,我们将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面向全国,甚至全球的销售平台,来缓解线下宣传推广成本高、见效慢、渠道有限等制约。二是要发挥好大数据分析的支撑作用,为中小微企业准确预判市场,及时获得市场反馈信息来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持。通过采集和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瞄准未来趋势,挖掘潜在用户,拓展发展空间,助力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怀部长刚才讲到个性化定制,未来将更多依靠中小微企业发挥作用。三是发挥互联网金融的保障作用,刚才梁主席讲了,没有金融保障,企业很难发展得快,通过互联网金融拓展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的门槛和成本,比如通过网络借贷、众筹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可更好的满足中小微企业,包括创新型企业、个人投融资的需求。最近我们做了一些统计,到2014年底,我国已经有128家众筹平台,覆盖17个省市,这些众筹平台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国内一些主要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和信用大数据,已经累计为80多万家小微企业放贷超过2千亿元,为解决我国小微企业、个人创业者融资难问题进行了非常有益的探索,作出了很大贡献。下一步,“互联网+”行动将对小微企业的发展给予更多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