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纵横比对防“漏保”
来源:晋中日报 更新时间:2015-08-04

 记者 雷 甫

近年来,随着社会救助政策的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民生保障上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救助标准逐年提高,再加上教育、就业、住房、水电暖等政策性救助措施的不断出台,对于救助申请家庭的收入核算和经济状况的认定,已经成为实施准确、有效救助的瓶颈和难题,由于没有系统的、科学的、真实的信息核对和准确认定,导致有些地方出现了“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甚至“骗保”等现象。

从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际来看,截至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28691户、43730人,支出城乡低保补助金8452.8万元;农村五保对象17831人,支出五保供养金2783.2万元;医疗救助共救助86491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757万元;临时救助3596户,支出临时救助金247.8万元,每年发放救助保障金均在3亿元以上。随着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30元和227元,全市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4500元和2930元),社会救助的范围和程度将会逐年不断提升。所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核对机制和信息核对平台,对保证社会救助申请家庭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越来越迫切和重要。

为此,我市决定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核对信息系统平台,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据市民政局局长李建平介绍,早在2013年,我市就决定在全市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构,整合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分步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收入和财产核查比对工作,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源真正用到最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身上。2013年底,我市成立了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具体负责核对业务工作。2014年10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晋中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和晋中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为全面规范我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供了基本依据。2015年2月份修定了《晋中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方案》,计划建立完善核对信息系统平台,将各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供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与社会救助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收入等信息进行比对,使各部门之间达到资源共享,能够准确核算和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有效解决家庭收入核算难和救助对象认定难等问题。据了解,该平台计划在今年10月底完成数据联通,年底建成运行。

据李建平介绍,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关键在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核对信息系统平台,完成民政部门与公安、人社、住建、交通运输、卫计委、教育、国土、工商、农委、残联、交警支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机、畜牧、林业、国税、地税、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数据交换、实时比对,将分散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进行最大效率的整合和利用,实现社会救助信息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根据《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5年工作计划》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全省要基本建成市级核对信息系统平台,实现横向与相关部门网络数据对接,纵向形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核对业务联动。

根据山西省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山西省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核对信息系统网络互通,统一使用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信息数据的纵向与横向贯通。经初步了解,目前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向上可与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连接通往省民政厅,向下可通至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横向可与市级各委、办、局相通,但大部分县(区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与当地民政局、核对部门、乡镇(街道)还没有完成网络互联互通。因此,李建平希望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无法全覆盖的县(区市)要尽快协调完成网络互联互通(必要时可在市委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使用专线或互联网VPN方式连接),以保证核对工作正常进行。10月份市民政局将统一配备相关硬件设备到乡镇(街道),11月各乡镇将同步市级核对系统平台,实施网络联通调试运行。

目前,我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中远期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各县(区市)要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出台本地的具体办法,全面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明确各自职责,确定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真正推进建立起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