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奇葩证明,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来源:中国质量报 更新时间:2015-08-13

    最近,奇葩证明成为一个热词。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痛批“证明你妈是你妈”后,基层警察也为奇葩证明提供了注脚:近日网上连续曝出多个基层派出所吐槽开证明的事件,他们在吐槽中不得不开出“夫妻关系证明”“亲子关系证明”“无犯罪证明”“人还活着证明”以及“证件遗失证明”等。警察在公函上刊登文字,“纯粹是增加老百姓补办证件的麻烦”“难道有犯罪前科的人就不可以买房吗”“请公证处公证人员来塘下派出所进行核对”等,吐槽公函在网上被广泛点赞。

    持有身份证、户口簿,却要当事人出具户籍证明;持有结婚证,却要当事人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持有毕业证,还要出具学习证明;甚至,法院判决书里所载的事实也需要出具证明。凡有证书为凭的,一般还需要再证明证书所载的事实为真,这就是老百姓经常遇见的事儿。各种证明的出现,固然会让社会运行成本加大,让百姓劳心劳力,让当事部门的办事效率低下,但仔细想想,开证明这一环节,在目前的情形下并不可以完全省掉,如,在必须证明“你妈是你妈”的情况下,没有医学出生证明,母亲与自己的户籍不同户,这还真得有必要麻烦派出所。

    让老百姓开证明,当事部门也有苦衷——万一所持证件是假的咋办?这从满大街办假证的小广告可以看出假证是多么泛滥。所以,不能一概否定证明的必要性。不同的事实,有不同的证明途径。“证件遗失证明”“人还活着证明”是没必要出具的,这需要政府部门为老百姓开方便之门,而“夫妻关系证明”“亲子关系证明”“房产证明”等则需要政府的数据来作证。

    目前的情况是,公安、房产、交通、民政、税务等部门都掌握着大量的公民信息,但这些信息基本上各自为政,彼此之间没有打通,甚至有些部门的数据在系统内部的不同地区都没有能够共享使用。这种情形下,为了验证所持证件的真伪,自然就得当事人开证明了。过去政府部门的信息化程度非常低,加盖公章的纸面证明是很有必要的,今天信息化已经非常普及了,这些“经过权威认证的信息”不能通过合法渠道提取和利用,那就是巨大的浪费了。

    如何利用这些数据,如何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这需要政府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政务建设不能仅仅局限于利用社交工具对外发布消息,不是单单建个政府网站,也不能止于让老百姓通过网站报个名、交个费,更不是抛弃手工完全实现网上办公,最重要的是要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化政府治理水平,实现行政审批高效、公共治理集约精准、公共服务便捷惠民、社会效益显著突出的全新政务运营模式。

    简而言之,就是让政府部门实现互联,让各自的数据跑起来,利用起来。待到某一天,当我拿出结婚证时,当事部门可以通过“扫一扫”“搜一搜”等途径验证真假时;当我拿出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当事部门可以通过某种渠道验证该证明的真伪,不再让我证明“我是爹”时,当所有的证书可以通过某种渠道验证真伪时,当公民信息可以轻松快捷地提取并利用时,那时的电子政务建设才算初具规模。

    利用政府数据,是云时代的服务型政府应该做的。基于便捷的公共数据,公民可以很方便地查阅自己的信息,政府部门可以很容易地利用这些数据,像现在的网络支付一样便捷。各种“奇葩”证明的出现也并非坏事,至少可以让政府部门看到自己的不足,助推电子政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