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法院信息化发展优势分析
来源:法治新疆 更新时间:2015-08-27

乌鲁木齐法院信息化发展优势分析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系统工程。近年来,乌鲁木齐两级法院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助推审判管理现代化,以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出发点,搭建全方位诉讼服务平台,以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出发点,搭建全方位诉讼服务平台作了大量工作,为大数据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助推审判管理现代化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统一总体框架,实现可持续发展;统一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需求主导、突出重点;完善机制,保障安全”的原则和思路,建立高效、协调、规范的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使法院信息化成为为法官办案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当事人诉讼服务的重要手段。同时,中级法院始终坚持以法院需求为主导,以需求带动和促进开发,以公司技术为支持,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软件与业务深度融合,以软件研发为重心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发展,探索出一条“流程节点程序化、质效评估科学化、监督管理实时化、案件评查智能化、案件审理无纸化”的全面数字化审判管理之路。

     ——实现案件流程管理程序化。中级法院审判流程系统将案件分为8个类型,并根据案件类型设置38个流程阶段,以及108个工作节点和74个监控节点。院庭长、审管部门等可根据相应管理权限点击进入信息系统,对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进行催办、督办和纠正,做到全程监控,动态管理。利用审判管理软件的节点控制功能对全院所有案件实行网络立案、分案、审理、跟踪监督、催办督办、检查和归档。

     ——实现审判质效评估科学化。审管部门借助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针对各业务庭和法官的办案数量、质量和效率,建立了审判态势分析通报制度,科学衡量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实绩。审判质效综合评估系统在数据采集完成后,通过质量与效率的指标计算子系统生成数据,可以用各种条件组合,包括:提供任意时段;可按照各种类别;指定考核单位(按部门、人员)。统计数据可以分为三大类:全院审判质量与效率统计数据,部门质量与效率统计数据,根据我院提出的法官考核指标,建立数据录入平台及法官综合评价统计数据。

     ——实现监督管理实时化。对案件管理负有监督职责的院、庭领导或审判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随时查阅案件的基本信息,实时跟踪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同步观看庭审情况。建立审限“一支笔”制度,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止、扣除等三类案件的网上监控、预警提示,特别是严格对延长审限案件的审批管理。纪检监察部门通过随机抽查和联网视频巡视等方式,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庭审作风、庭审纪律进行督察通报,促进了司法作风的转变。

   ——实现案件评查智能化。案件评查系统是在现有司法资源数据库系统的基础上将近万件需手工筛选、评查等级、统计分析和送签发布等工作自动化和程序化,评查评查案件的各种表格、标准和评查素材均保存在系统内,自动依据电子卷宗生成的信息生成各种评查表格;根据评查人员对错误的选择和表格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质量等级和其他得分。案件评查可按条件进行案件抽取,自动等比例分发评查人,评查人评查后自动形成评查通报,一键发送至各被评查部门后经部门反馈信息自动生成评查报告。各种评查信息均可以到庭、到人、到案卷查询和统计,并配置相应的图表直观反映。通过建设案件评查室开展基层法院案件评查工作,形成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三位一体的评查工作格局。自2011至今中级法院通过案件评查系统评查案件6540余件(2011年1533件,2012年2055件,2013年1351件,2014年1398件,2015年203件)。通过便捷、高效的案件评查客观和及时地反应了法官办案质量和水平,对法官的办案也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

   ——实现上诉案件审理无纸化。以法院专网平台实现两级法院审判业务流转,将上诉案件电子卷宗实现网上移送、审查、立案、审理和二审结案信息和判决文书回写至基层法院等功能,两级法院除刑事案件外,所有民事、行政二审案件都实行无纸质卷宗移送、立案和审理模式,在摆脱物理卷宗束缚的同时极大提高了移送卷宗速度、二审审理效率和流转情况实时可控,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经上诉系统进行流转审理的案件目前达到20444件,2010年22件;2011年3225件;2012年4015件;2013年5192件;2014年5647件;2015年2343件。

      ——实行办公自动化。建成WIFI和移动网络环境,建立电子图书馆、电子阅报机。

      (二)以信息化为支撑,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作为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试点法院之一,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社会公众和当事人的司法信息需求为导向,构建“开放、透明”的审判流程公开模式。以法院信息化系统为依托,以互联网站、触摸屏、短信、语音等方式为支撑,建立审务信息公开平台和庭审直播、微博直播、庭审点播、庭审旁听等多种途径及时、全面公开审判工作,接受社会评价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高效,以公开保民权,推动法院审判流程公开科学发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1、打造审判流程公开平台

    ——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全面改版升级法院网站,完善了栏目设置、数据采集、流程公开页面等内容,不断拓展系统性能,丰富公开内容。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全面提供各类案件的庭审公告、裁判文书、执行等各类信息,包括承办法官、联系电话等一目了然,诉讼参加人和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案件审判基本情况。审判流程、执行案件信息和裁判文书从审判管理系统生成并通过技术手段自动导出外网,在确保内网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了审判数据“一次录入、自动生成、多次利用”。截止目前公开审判案件流程10559件次,执行案件流程529件。

    ——加强数字法庭建设。通过对原有36个法庭进行数字化改造,实现所有庭审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庭审光盘同步刻录、电子证据展示、庭审笔录同步等多项功能。配套数字化法庭建设,在法庭外设置显示屏,实时提示案件开庭信息。2010年1月7日,在新疆亚心网完成首次庭审直播试播,标志着庭审直播正式启动。随着近几年的不断完善,在构建室外LED大屏、诉讼服务中心和互联网三种直播格局基础上,对典型案例进行电视直播,全方位、多角度同步推送到新疆亚心网、新疆平安网、乌鲁木齐法治网等多家媒体,同时与40个法庭建立视频信号连接,每个工作日进行10次常态化直播,实现电视画面直播与庭审法庭直播有机结合。日点击量140人次,仅新疆平安网就有1600人次,案件在直播后进入“直播回顾”列表,方便网友点播观看。手机用户通过微信公众账号等移动平台也能实现掌上“看庭”。2010年上线直播以来,共播出400余期。

    ——全面实行诉讼档案卷宗的电子化。建成电子卷宗系统,完善转化流程、传送机制和备份方式,做到诉讼事务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归档,对包括卷宗在内的档案进行扫描、电子归档,实现2006年以来所有档案的电子化扫描工作,逐步完成2009年至今档案的电子化扫描工作。2014年实现多媒体卷宗体系建设,通过开发实现庭审录像当庭采集并加载在电子卷宗中,进一步完善了电子卷涵盖内容。同时,在档案服务大厅配置电子档案自助查询触摸屏,方便当事人查阅案卷。与自治区容灾备份中心签订协议建立远程数据容灾备份中心,将两级法院电子档案及应用系统数据进行异地实时备份,保障了电子档案的安全性。

      2、打造裁判文书公开平台

    2009年12开始在门户网站公开裁判文书,坚持以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应上尽上,全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倒逼广大法官提升文书质量。2014年1月1日起,实现裁判文书生效后七日内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所有应上文书在提请公开后自动进行排版、纠错和隐去相关信息,并自动推送至中国裁判文书网、法院门户网站及我院便民查询机。五年来,全市法院公开裁判文书18800篇次。

      3、打造执行信息公开平台

    借助案件信息内部管控和外部公开平台,实现两级法院执行系统纵向贯通,并与执行联动单位横向联网,实现对执行人员和执行案件及时有效的监督管理,大力推进执行规范和执行公开,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2012年开通“执行信息短信平台”,将执行案件进展情况以短信形式发送给申请执行人,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通过市中心户外广告大屏、门户网站、《新疆法制报》、《乌鲁木齐晚报》、《晨报》等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年9月,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摇珠,随机选定鉴定拍卖机构,对委托鉴定、评估已全部实现上网公开运行,杜绝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在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中,两级法院对在最高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68670件案件,进行了核查、纠错和补录,为加强案件管理和监督、推进信用惩戒和信息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以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出发点,搭建全方位诉讼服务平台

   运行现代信息技术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建立乌鲁木齐法院网、12368电话语音服务、诉讼服务中心与立案信访窗口四位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对当事人通过“网、电、人、窗”反映的各类诉讼需求,实行统一受理渠道、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处理流程、统一质量评估体系,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线下大厅、线上网站、热线电话”等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诉讼服务。

   ——2014年1月17日,正式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有6名接线员在工作时间段接听来电,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及信访投诉等转办事项服务,完善自助查询、短信推送等功能,实行“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限时办理”工作机制。热线开通以来,自助查询案件信息8810件次,人工接听电话3821件,来电总量12631条。

    ——建立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诉讼服务网,实现与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及时更新。当事人和代理人登陆网站,通过身份证确认后,就能查询两级法院的案件信息。除了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以及公开法院概况、新闻动态、法院公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诉讼指南等司法信息,“网上服务平台”也在逐步推动网上预约立案、远程视频接访、电子送达等工作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更加周到的诉讼服务。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行双语导诉、法官轮流导诉;分别设置6台涵盖政务管理、诉讼服务、司法公开的的自助查询触摸屏,将案件审理的审判组织、节点信息、案件进展状态实时向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进行信息推送的审判流程节点公开,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全方位了解法院各项工作。对公共区域电子屏,分解任务,定岗定人,实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