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院:“互联网+”背景下的信息化之路
来源:人民法院报 更新时间:2015-09-01

 记者 闫继勇 通讯员 张玉杰 刘雪丽 王惠越

  坚持“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工作理念,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把握问题导向、强化深度融合”工作定位,以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互联网+”背景下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转型升级,实现了信息化与审判执行、法院管理、司法为民、司法公开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具有淄博法院特色的信息化之路。

  司法拍卖新选择 高效透明新局面

  6月11日,淄博中院五楼拍卖大厅里,车辆专场网络司法拍卖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但奇怪的是,现场只有拍卖师的慷慨激昂,并没有拍卖惯有的人群和喧闹。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多轮竞价,所有车辆均溢价成交,大部分都在评估价百分之十之上成交,其中张店区人民法院委托的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裴某、胡某一案中的被执行车辆评估价为2.43万元,成交价为3.5万元,溢价达到44%。

  2012年司法拍卖改革以来,淄博中院更加注重规范权力,向着便民、高效、透明的方向不断努力,完善机制措施,强化科技支撑,确保司法拍卖工作质效。网上拍卖便是司法拍卖和信息科技相结合的一次有益尝试。传统司法拍卖方式下,现场秩序混乱、竞买人参与成本高,异地竞买人参与竞买更是颇费周折,价值难以实现最大化,也不能适应改革后案件数量增长的需要。在这样的背景下,网上拍卖应运而生并发挥积极作用。目前,淄博中院网络拍卖案件比例达到43.83%,拍卖成交率提高50%,溢价率提升10.34%,网络拍卖使司法拍卖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整体运行正常有序。

  网上拍卖平台由淄博中院自主研发,这一互联网交易平台为司法拍卖活动提供技术性支撑,并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确保了公正廉洁。鉴于网上拍卖有其自身的特点,并非所有的标的物都适合网上拍卖,淄博中院特别细化了网络拍卖标的物的种类和范围。为了确保公正,网上拍卖的程序十分严格。注册拍卖师主持整个网上拍卖过程,但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师之间、竞买人与场外人员相互分离、互不知情,有效防范恶意串标、围标和职业控场。拍卖笔录自动生成,相比人工记录更加详实准确,也方便保存证据。各竞买人的竞价数据通过电子屏全程公开显示、全程录像,使交易过程更加规范有序。网络交易安全直接关系网上拍卖的公正和效率,为此,专门设置了多道网上交易安全保障,一方面与网通公司签署服务器租赁协议,由全国最大的网络公司保障数据安全,另一方面为每名竞买人设定一个竞买号并匹配唯一密码,竞买人凭竞买号和密码登陆系统进行竞价,保障信息安全。此外,淄博中院积极拓展网上报名、异地交退保证金、审批公文及手续网上传输等功能,实现了从报名到交割的全程网络运行。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是司法拍卖信息的发布平台。淄博中院司法技术管理处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制定《评估、拍卖信息录入规范》、《司法拍卖工作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依法、及时、全面发布信息,将法律规定可以公布的有关资产拍卖信息真实、客观、准确地发布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真正将司法拍卖置于阳光之下。

  法院系统的“千眼工程” 管理手段的规格升级

  “这里是临淄区法院凤凰法庭的情况,这是沂源县法院大门口的场景……”淄博中院网络中心机房里,网络技术处处长姜冰正指着大屏幕向前来参观信息化建设的兄弟法院法官介绍这套视频监控系统。据了解,为规范基层管理和安防工作,淄博中院将9处基层法院和25处人民法庭不同技术结构的视频信号进行整合,并按照权限分配给纪检监察、法警、司法巡查、法庭管理指导庭等不同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建立起了法院系统内的“千眼工程”。

  伴随着视频信号的整合,全市法院的高清视频会议室也相继启用。2015年7月9日,淄川区法院寨里法庭视频会议室,法官们正聚精会神地聆听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民商法专题培训,法官们边听边记,不时相互交流几句。宋作岩法官对此深有感触:“以前的培训活动都要跑到院机关甚至中院去,三个小时的培训带上往返,往往需要耗费将近一天的时间和精力。现在视频会议能直接开到法庭上,学习工作两不耽误,确实方便很多。”目前,淄博法院已经建立起覆盖全市的视频会议系统,中院视频会议MCU支持40路1080P/60fps对称传输,包含人民法庭在内的全市法院视频会议都实现了全高清和全互联。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的建立方便了干警的学习培训,促进了上下级法院的沟通交流,会议精神的上传下达更加便捷高效,法院管理也随之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干警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的提升一直是淄博中院队伍管理的重中之重,信息化的应用则提供了一个更高端的平台。近日,淄博中院自主研发网络考试系统v1.0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该系统能够进行网上培训和网上考试,全市法院干警登陆局域网就可以自主完成学习考试,淄博中院运用该系统多次组织廉政教育和专业知识考试,反响良好。去年,全市法院数字图书馆开通运行,该数字图书馆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法律知识服务系统,完整收录了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学术论文等文献273万篇。尤为突出的是,图书馆检索功能十分强大,简便易行,一次检索就能获取所有的相关信息资源。此外,针对中院干警出差多的特点,研发手机App软件,发布法院动态和相关信息,手机成为了一种学习工具,既丰富了学习形式,又有效解决了工学矛盾。网络培训平台、数字图书馆、手机移动终端共同构筑起了淄博法院数字化的学习平台。

  信息化走近群众 感受“有温度”的司法

  一大早赶来的立案的老张仔细翻阅着手里的材料,发现没有带身份证复印件。值班的刘法官引导他来到便民服务数字化平台前,点击身份证复印,将身份证放置在指定区域,身份证复印件当即自动生成,并且完成了原件和复印件的比对。

  轻轻一点免去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这仅仅是淄博中院应用信息化服务人民群众的一个小缩影。法官出差开会多,想问问题联系不上,要交材料找不到人,这恐怕是当事人打官司最头疼的问题。数字化平台专门设置了“帮我找法官”的环节,选择法官姓名,输入咨询内容,系统会自动将信息发送到法官的手机上,既解决了当事人需求,又保护了法官的隐私。要交材料怎么办呢?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置有材料收转窗口,当事人可以选择把材料交到这里,材料经过登记后系统会通过短信提醒等形式督促法官前来领取,法官领取时输入内网的办公密码即可完成接收程序。如果法官五日内未领取,系统会自动报警,材料周转实现了全程留痕,确保安全规范。

  信息化在法庭的应用让司法为民落地生根。在人民法庭通过网络可以实现双轨制立案,当事人在距离最近的人民法庭即可完成立案和缴费,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同时,统一建立的便民网格平台还实现了远程视频接访、案件咨询、业务交流等诸多功能。此外,电子签章系统的广泛应用直接实现了让当事人少跑腿的目标。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经网上审核即可实现电子签章,当场送达给当事人,机关办公室门前排队盖章的景象一去不复返。打官司有哪些风险,不用找法官,自主开发的诉讼风险指数平台,通过人机问答的形式出具案件风险评估报告供当事人参考,帮助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

  “4V”理念锻造“全、快、广”的阳光司法

  “法院的这套自助查询系统真是太方便了,你看,这条信息显示的是昨天执行法官已冻结了被告账户上的33万元,我们的案子终于有希望了。”在淄博中院诉讼服务大厅的电子触摸屏前,淄博兴鲁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王艳高兴地与记者分享她的惊喜。轻点几下屏幕就第一时间获知了案件进展,这让记者不禁感慨,“大数据”,在淄博中院,真不是一个噱头。

  什么是大数据?学界将其内涵界定为“4V”,即Volume(大量)、Velocity(高速)、Variety(多样)和Value(价值)。立足于“互联网+”时代的信息传播规律和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淄博中院紧扣“大数据”的“4V”理念来谋划司法公开新格局,推动动司法公开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他们突出一个“全”字,依托信息技术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规模。以法院局域网为平台,建立了网络办公、裁判文书网评、科技法庭管理等20余个司法公开支持系统,全院18处审判法庭全部建成科技法庭,逐步实现了审判管理智能化,档案管理电子化,流程监控网络化,法庭审理数字化的系统格局,将司法公开的触角延伸到法院内外依法应当公开的各个方面,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和光盘刻录,裁判文书上网率常年保持100%,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常态化公开……依托各种媒介,实现了对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各个节点信息的“无缝隙”公开和“全流程”推送。他们突出一个“快”字,依托信息技术不断提升司法公开的速度。完善数字化审判管理流程,将公开任务细化到审判执行的每一个关键节点,责任具体到人,明确时限要求,不断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确保当事人和社会第一时间知晓案件信息;为全市所有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配备电子触摸屏,实时公开案件流程信息,公布裁判文书、庭审录像及类似案件裁判结果等,将公开窗口送到当事人家门口;电子卷宗平台的使用,使查阅卷宗变得简单快捷,案件卷宗实现电子录入、电子存档,当事人输入案号或身份证号即可快速查询打印卷宗资料。他们突出一个“广”字,依托信息技术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样态。加强互联网门户网站、“@公正淄博”政务微博和微信平台建设,建成专门的新闻演播室和微博发布室,实时发布法院动态;先后开展案件庭审网络直播、“走进龙泉法庭”微博直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络更新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公开渠道不断丰富;电视、电脑、手机……只要当事人和社会有需求,处处都能听到法院的声音,看到想了解的信息。

  下一步,淄博中院将继续创新思想观念,用互联网思维贯穿信息化工作全过程,用信息化引领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为公信法院创建提供最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