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建设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5-09-2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作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部署,这对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特别是建设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意义重大。新阶段推进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建设,应着力实现“四个转变”:

  由形式整合向实质功能融合转变。实现政府部门实质功能融合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应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相互监督制约的改革思路,在整合职能相近、业务范围交叉、服务对象重叠政府部门的基础上,推进其实质功能融合。按照“一个流程、一个标准、一套人马、一个口径”的工作原则,建立同级政府部门之间的统一联动机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实现资源共享、优化工作流程的目标。

  由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建设服务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首先,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弥补市场缺陷和不足,而不能代替市场。应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问题。解决政府控制过多社会资源、行政权力对市场不当干预问题,将市场和社会能做好的事项放给市场和社会。切实提高公众在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中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将政府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把社会评价作为政府政绩的主要评判标准。其次,应树立新的行政理念,全面推进服务政府建设。一是树立服务行政理念。在服务政府中,服务是政府最核心的理念,也是政府行为的主要依据。二是树立政务公开理念。构建公开透明的政务信息共享机制,以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带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树立多元共治理念。政府应通过适当放权,与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共同进行社会治理。

  由政府内部运行向公开透明运行转变。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建设阳光政府,不仅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使权力、接受社会监督,而且有利于加强政府监管、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能。因此,政府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行政权力运行方式,推进全面清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压缩限权、公开示权、监督控权,并将适宜公开的行政权力及其运行集中上网公开。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快完善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推动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为全社会提供便捷、高效、廉洁、规范的行政服务,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由传统工作方式向借助现代技术手段转变。当前,现代技术手段特别是信息技术手段已经渗透到行政管理活动的各个程序、环节和层次。应从实际出发,加快采用现代管理技术和工具,推进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管理扁平化、服务信息化,从而提高行政效率;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建设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从而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度和公众参与积极性。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基层行政人员和公众可以将信息直接传递至决策层,实现信息传递渠道多元化,从而消除信息源与决策层之间的阻隔,使行政信息传递更为迅速、反馈更为便捷,避免传递过程中的信息流失与失真,为行政决策科学化提供保证。

  (作者单位: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