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电子政务工程引入信息系统监理机制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更新时间:2008-03-14
   为确保海南省电子政务工程在进度、质量、投资等方面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2005年12月30 日,海南省信息产业局与广州赛宝联睿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省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工程监理协议,正式在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中引入监理机制。

    海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工程是一个规模大、牵涉部门多、业务程度复杂、技术含量高、实施周期长的系统工程,其建设内容包括系统软硬件、网络、安全系统以及跨部门的公共服务应用系统等。引入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机制是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有效使用和发挥最大效益、确保信息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信息工程监理单位将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有关文件及规范,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技巧和手段,协助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确保工程既定目标的实现。

    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发展,国家和海南省均对信息系统工程提出了实施监理的明确要求。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中明确应当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的信息系统工程;使用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定需要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涉及国家安全、生产安全的信息系统工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监理的其它信息系统工程。海南省2005年第190号政府令《海南省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也明确要求“政务信息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质等级制度;投资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应当实行监理制,没有确立监理单位的工程不得进行建设;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根据以上要求,从2006年起,海南省将进一步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深入应用到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确保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促进海南省电子政务建设跨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