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政发〔2014〕22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吕梁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吕梁行动计划(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5日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吕梁行动计划(2014-2020年)
为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实现资源型地区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山西行动计划(2014-2020年)》,结合吕梁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本计划执行期为2014—2020年,根据形势变化,依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相关指标和内容适时进行调整。
一、行动纲领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低碳发展为主题,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围绕产业链和价值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着力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破除制约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提升政府对创新过程的治理能力,完善人才发展机制、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扩大科技开放合作,解决科技资源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由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的战略转变,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并联发展。
目标:到2020年,创新型吕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低碳创新发展成为主导模式,煤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发展方式更加科学,科技与经济结合更加紧密,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努力实现以下主要创新指标: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到2020年达到25%以上。
——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到2020年达到260件以上。
——技术合同交易总额年均增长10%。
——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户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销售额达到145亿元以上。
——科技成果转化率每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每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达到60%以上。
二、重大创新工程
(一)一城三基地建设。
在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中,要把培育扶持高科技产业做为经济转型的突破口,摆在产业转型、结构调整的核心位置,建设以吕梁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为核心的“一城三基地”,即吕梁科技城,柳林李家湾高科技园区、岚县新材料产业基地、吕梁无人机产业基地三个基地。争取到2017年“一城三基地”建设完成,到2020年形成辐射全市的高科技产业群,引进高科技人才,推动吕梁市科研水平的提升。
1.吕梁科技城
依托吕梁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建设吕梁科技城,重点研发和引领建设高性能云计算中心、基于AIS应用的微纳卫星、无人系统、能源互联网等重点项目和产业。争取形成辐射吕梁全市的高科技研发和创新基地。(牵头单位:吕梁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
(1)高性能云计算中心项目
部署“天河二号”业务主机,开展云计算服务,逐步应用于包括生物信息学、数字图书馆、科学数据库、科普数据库、汽车碰撞、船舶设计、石油油藏模拟、数字风洞、气象预报、自然资源考察和远程教育等领域。
(2)基于AIS应用的微纳卫星项目
于2015年前实现搭载发射两颗由国防科技大学自主设计和研制的微纳卫星,形成两星组网运行,可以为军队和交通、渔政等部门提供AIS服务。
(3)无人系统项目
结合国家/军队无人系统发展的需求,开展无人机自主起降引导控制系统、无人机空域运行管控系统、激光射束驱动超长航时无人机系统等研究开发,完成固定翼无人机自主起降系统原理样机研制,完成小型无人机自主起降飞行试验验证,开展无人化煤矿关键技术探索,争取2020年为开辟新的无人系统产业化途径提供技术支撑。
(4)能源互联网项目
依托山西省分布式储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新能源电池、新能源发电、能源动力与循环利用、先进储能及其管理、微电网设计与协同控制、复杂信息系统能耗管理与控制、能源互联网系统分析与顶层设计等内容的研究和建设。计划于2015年前完成分布式UPS、智能储能管理系统、能量路由器、负载智能控制等与能源互联网相关关键设备的研制,可以满足未来能源互联网中社区、家庭等各层次微电网系统中对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分布式储能、智能能量管理的需求。
2.柳林李家湾光电子基地
引进完成兆瓦时智能储能设备、天然源面波勘探设备、微地震实时监测系统、天地一体宽带卫星综合业务平台、全景高清摄像机、纳星地面测控站、数字高清一体机芯等七大项目。(牵头单位:柳林县人民政府)
3.吕梁无人机产业基地
建设全国无人系统领域的技术制高点和无人产业聚集地,吸引、聚集航空油漆、复合材料、新型能源、零部件生产等一批关联企业,使吕梁真正成为全国最大的无人机产业基地。争取到2020年,年产各类无人系统装备1万台架,园区年产值达120亿元,年实现税收8亿元,解决就业2万人。(牵头单位:离石区人民政府)
4.岚县江川国威新材料基地
依托岚县江川国威新材料基地,建设集新材料研发、核心技术延伸拓展及相关产品设计制造与市场营销为一体的新材料产业园区,生产以生物基植物纤维聚合材料为基料的可以自控降解时间的环境友好型包装产品和生产国际高尖端通讯技术领域所需的软磁芯材料。争取到2020年,年生产生物基材料2万吨,软磁芯1200万只,年销售收入25亿元,年净利润1亿元,提供就业岗位430多个。(牵头单位:岚县人民政府)
(二)山西吕梁国家级农业园区建设。
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指南为依据,发挥吕梁“8+2”农业产业化振兴三年计划的政策优势,以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为目标,坚持生态和谐、市场导向、效益优先、科技支撑的原则,以整合土地为突破、股份合作为纽带、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城镇建设为抓手,按照一产重特色、二产攻转化、三产抓服务的三次产业融合路线,构建园区产业链。在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区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研究、示范与推广,力争将山西吕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四化同步、园城融合的集生产、生态、生活、展示、观光及辐射带动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园。(牵头单位:孝义市人民政府、柳林县人民政府)
1.部署农业园区创新链。围绕园区干果、杂粮、禽业、酒业、设施蔬菜、服务业等六大主导产业,以及核桃、红枣、小杂粮、玉米、设施蔬菜、肉鸡、肉鸭、白酒、果酒等九条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兴建新型科技研发机构,开展科学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到2016年技术研发投入达到600万元/年,年增长率达到10%;建设省级实验室4-6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个;企业技术创新中心2-4个;引进核桃新品种10-20个,红枣新品种5-7个,钙果新品种3-5个,玉米新品种10-15个,酿酒高粱专用品种6-10个,蔬菜新品种15-30个,优质肉鸡新品种3-5个,优质肉鸭新品种2-3个;引进先进农业技术5-7项。
2.建设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重点建设集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标准信息、技术交易、专业咨询等于一体的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建立创业苗圃、创业辅导、创业实训、专业孵化、企业加速器等企业孵化培育平台。建立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到2016年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17500m2,孵化科技型企业6-12个;信息网络建设完成,农业信息平台初步建成,物联网系统建设覆盖园区100%。
3.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建立创新市场导机制。建立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的管理创新机制。
(三)低碳创新发展工程。
制订出台《吕梁市低碳创新行动计划》,突出低碳发展主题,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政策创新的有机衔接,实现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1.加快“气化吕梁”步伐。充分利用我市煤层气优势资源,重点建设三交项目区、柳林项目区、石楼西项目区三个煤层气开发利用项目区,同时,加快临兴、紫金山、三交北、石楼北、石楼南项目区煤层气勘探开发步伐。形成四大煤层气勘探开发基地(临县-兴县、三交北、柳林、石楼西),进一步扩大离柳矿区的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形成先抽后采,采抽结合的煤层气开发利用方式。到2015年,实现地面煤层气总产能25亿立方米,煤矿瓦斯抽采量16亿立方米。2020年,地面煤层气总产能力争达到50亿立方米,煤矿瓦斯抽采量255亿立方米,瓦斯风排量45亿立方米。
加快以临县碛口镇下塔村煤层气液化厂项目、临县林家坪镇薛家圪台村煤层气液化厂项目、石楼县灵泉镇谭庄村液化厂项目、兴县瓦塘镇瓦塘村液化厂项目、临县兔坂镇王家峪村煤层气液化厂项目等5个煤层气液化工厂建设步伐,到2015年形成日加工200万方煤层气的规模,到2020年形成日加工500万方煤层气的规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实施低碳科技创新专项。以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为主线,围绕洁净煤技术、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以及CO2捕集、封存和利用技术开发,实施低碳科技创新专项,实现核心技术重大突破,引领和支撑低碳创新行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3.推进产业减碳、企业低碳和低碳社会建设主题计划。提高产业门槛,在吕梁煤炭、焦化、冶金、电力、化工、水泥、氧化铝等高能耗产业,推广使用低碳设备,将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列入重点节能改造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努力培育本地节能服务公司,积极引进和支持外地节能服务公司,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做好备案服务和跟踪服务。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提高电能、非化石能源在能源终端消费的比例,推进绿色能源消费。探索建立低碳统计制度,营造低碳消费、低碳出行、低碳办公等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委宣传部)
(四)技术转移促进工程。
强化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 加快技术市场建设,健全技术转移机制,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
1.发展技术市场。整合现有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资源,促进技术市场建设提质升级。建设虚拟和实体市场相结合、各类市场主体相融合、体制健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行有序、统一开放的现代技术要素市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依托吕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吕梁市技术转移示范平台。提高吕梁市科技技术市场服务水平和能力,完善技术市场管理和监督体系建设。全市建设若干个资源配置能力强、服务功能完善、手段先进的新型综合性技术交易市场和服务当地经济的专业技术交易所。针对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技术需求,面向全球优选科技成果,建设科技成果储备中心,力争每年有若干项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健全技术转移机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和挂牌交易机制。积极推动科技成果入场交易。激活技术转移市场化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技术市场对创新要素的集聚与扩散、价值发现、资源配置及规范交易的重要作用,提升技术市场运行效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充分利用技术转移的政策和法规。巩固和完善技术合同认定制度,提高技术合同减免税的兑现水平。建立健全各级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加快推进和完善技术市场管理和监督体系建设。开展技术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3.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深入开展“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发挥现有科技情报所、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办等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鼓励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养技术经纪人队伍,并与法律、金融、会计、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协作,为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转化的全过程提供综合配套服务。优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发展环境,培育“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运行规范化、服务产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三、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建设行动
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建立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企业发展新机制。
(一)深化大中型企业研发活动。
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将研发活动的投入和绩效纳入国有企业业绩考评体系。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5%以上。加快创新型企业培育步伐,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健全企业研发机构认定、评价机制及其奖励办法,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鼓励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2020年,市级以上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达到15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二)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
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完善企业分类辅导机制。发挥中介机构效能,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认定的全程服务。每年培育10户科技型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户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三)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开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行动,提升全市产业配套能力。启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工作。建立创新导师制度,引导中小微企业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加快建立一批开放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的研发、设计、试验等提供服务。到2020年,全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到3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
(四)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在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节能环保、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农业等领域,依托优势企业,联合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运用市场机制汇聚创新资源,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以联盟为主体承担重大创新项目的机制。2020年,全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到6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四、重点产业创新行动
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的发展需求,按照围绕产业链配置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的总体思路,组织引导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共同体联合攻关,开发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搭建创新平台,培育创新团队,建设产业化示范工程和基地,全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一)煤炭及煤层气。
开发大型矿井建设技术及边角地块、残留煤柱煤炭复采、保水、充填开采技术,复杂地质条件下煤与伴生资源安全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开采技术。开发矿区采空区探测技术。研究矿井瓦斯、煤岩动力、突水、自燃火灾及热害等灾害防治技术。(牵头单位:市煤炭局)
开发煤矿瓦斯高效增透技术、深部煤层和低透气性煤层瓦斯安全高效抽采技术、低浓度瓦斯和乏风瓦斯安全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煤层气先进勘探技术和安全集输技术。开展煤层气直井、水平井开发及综合利用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煤炭局、市发展改革委)
研究煤炭洗选、低阶煤提质、水煤浆制备等煤炭加工技术和稀缺煤种深度分选技术。研究高灰熔点粘结性煤直接气化技术。开发煤直接液化高性能催化剂技术、直接液化残渣气化及其他高效利用技术。开发中低温煤焦油制清洁燃料及化学品关键技术。推进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芳烃、煤制乙二醇等示范布局。提高高温煤焦油综合加工深度和广度,开发碳纤维、新能源锂电池电极材料。(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电力及新能源。
开发超超临界燃煤发电、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分布式能源、低热值煤发电、高效空冷发电等技术。开展大型低热值煤循环流化床发电、超超临界发电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编制《吕梁市“十三五”新能源发展规划》,开展大型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光互补发电及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应用多种土地利用方式开发大型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到2020年装机规模达20万千瓦;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以工业园区、政府、学校、医院、宾馆等为重点,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探索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到2020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万千瓦。开展风能资源状况调查,科学规划风能布局,争取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60万千瓦。开发利用其他低碳能源。研究非粮生物燃料技术、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技术。开展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及小型发电技术应用示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三)新材料。
延伸铝产业发展链条,通过产能置换,在吕梁规划氧化铝深加工项目,发展铝型材、铝合金产品。开发高性能铸造镁合金及高强韧变形镁合金制备技术、低成本镁合金大型型材和宽幅板材加工及防腐控制防护技术。开展铝镁合金材料生产汽车零部件、轨道列车等的应用示范。发展石墨电极、高性能球状活性炭等新型炭材料。(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四)装备制造。
发展汽车零部件、矿山机械、轨道交通配件、新能源装备、环保设备制造、重型机械、冶金机械设备、电力设备、机床配件、液压配套件、压力容器、石油抽采设备等。开展无人机、微小卫星、云计算等设备研制。(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五)电子信息。
积极支持吕梁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高性能云计算项目、无人系统项目、能源互联网项目和微纳卫星项目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鼓励市、县两级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试点企业和本地化的信息服务企业,开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关键技术开发和应用。促进山西任氏华普瑞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锂离子正极材料和山西晋越峰巨能科技有限公司纳米超级电容电池的技术研发。推进李家湾光电子产业园山西绿色光电产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清全景摄像机、数字一体机芯、分布式智能储能设备等项目的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六)节能环保。
推进由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牵头、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大产学研用结合,围绕大宗工业固废高端利用、清洁生产关键和共性技术开展攻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重点开展脱硝、重金属脱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研究和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开展流域控源减排、水资源循环利用、水环境质量改善、风险防范等整装成套技术研发和集成,开展流域水环境监控预警业务化运行管理支撑技术研究示范。开展地下水和地表水补排和协同控制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开展高浓度有机废水、煤泥水、农村废水等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开发煤矿粉尘综合治理、燃煤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等关键技术。推进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生产高效节能新型建材,煤矸石和粉煤灰制备化工原料,煤矸石、冶炼渣、电石渣生产新型功能材料。推进煤矸石、粉煤灰用于路基材料、井下充填、土地复垦和回填造地。政府性公共建筑、市政工程优先使用固废综合利用建材产品。研究大型炉排炉垃圾焚烧技术和垃圾堆肥技术。开展生态脆弱区、工矿区生态治理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
(七)新能源汽车。
推动电动汽车、车用电池等项目建设。布局建设一批车用LNG加气站、甲醇站,大力支持天然气汽车、甲醇汽车改装项目,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市政、公交、出租车等领域的推广步伐。(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八)生物医药。
开发缓释剂、控释剂、微囊制剂、靶向纳米制剂等新型给药系统。开发道地药材提取、提高中药有效成分含量等的生物技术。开展基因药物、蛋白药物、单克隆抗体药物、治疗性疫苗及诊断试剂和血液制品的研制。开展利用基因工程与细胞工程技术选育优良菌种研究。开展重大疾病治疗的化学原料药物研发。开展生物复合肥、生物农药(兽药)、生物农业用品制备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农委)
(九)现代农业。
开展动植物优异特色新种质、新材料创制和新品种选育。研究良种、良田、良法配套技术,农机农艺融合技术,设施农业集成技术,畜牧业高效生产技术,动植物生物安全技术及应对农业灾害技术。开发区域特色小杂粮、畜牧、果蔬、中药材等绿色无公害生产、贮运物流及精深加工关键技术。开发林业生态建设关键技术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十)文化旅游。
开发数字影视、数字图书、数字地图、数字景区及三维动画、多功能信息智能终端、智能导游软件。组织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等单位的文物专家研究文物保护和修复关键技术。争取到2016年,重点旅游县市区都完成4A级以上数字景区建设,争取到2020年,50%的4A级景区实现数字化旅游景区。(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物旅游局)
五、创新体系效能提升行动
围绕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大力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创业园区、创新型市县建设,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形成全社会创新合力。
(一)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
面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重大装备设计试验和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依托骨干企业、重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引导建设若干产业技术研究院,探索建立全新的运行机制、用人机制、管理机制、创新机制,有效激活创新要素,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的有机融合。2020年,产业技术研究院达到1-2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二)启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活动。
启动市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启动建设吕梁市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力争5个试点县(市、区)进入全省创新型城市行列,提升创新型市县的辐射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体制机制创新行动
围绕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结合起来,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切实形成创新驱动的动力机制。
(一)营造激励创新的政策环境。
完善创新项目用地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土地供给按创新绩效配置的制度,按创新能力给予用地计划指标倾斜。加大财政投资,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以资金支持、贴息、后补助、与大中型企业设立联合研发基金等方式,重点支持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和创新团队建设。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全社会增加产业技术创新投入。(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二)建立科技、金融和产业的融合机制。
围绕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信贷管理机制,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探索企业动产、股权、知识产权、订单等抵质押贷款方式。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增强保险服务,创新保险产品,支持科技担保、互联网金融等融资模式创新。(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
(三)完善人才培育、引进和使用机制。
制定创新驱动人才激励政策。创新干部选拔使用机制,选拔和培育创新管理人才。加强各级管理部门、各类园区以及大学、科研院所和省管企业创新机构管理岗位负责人的遴选、使用和培育,全面提高创新管理水平和效能。加快高层次创新团队建设。对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实施国内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中介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发现、培养、引进、使用和资助力度。校企结合,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为生产一线、产业提升提供人才保障。对高端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制度。2014年底,成立市级引进低碳人才工作领导组,制定《吕梁市引进低碳创新人才办法》。到2015年底,引进8名两院院士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海外低碳工艺技术、产业减碳人才,引进低碳产业博士生10名,硕士生30名,到2020年引进专项人才15名,低碳产业博士生50名,硕士生200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创新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机制。
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及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系统化服务。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在成果所有权不变更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也可自主实施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
(五)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重大科技问题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对主导产业、优势领域涉及的重大科技项目加强基础和应用联动研究。强化产学研合作的组织和引导,应用研究和产业化项目申请政府资助,必须以产学研合作为前提。开展技术预见研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建立科技公共资源开发共享机制,减少重复投入,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和协同创新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建立创新调查制度和创新报告制度,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办法,构建科学透明的科研资源管理、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六)健全科技合作机制。
深化区域合作交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科技资源密集的地方设立、兼并和收购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与外埠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或共建分支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探索建设联合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建立健全军民融合技术双向转移机制和长效激励制度,加快吕梁军民融合创新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主要领导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经信委等单位组成的创新驱动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创新驱动重点任务预研、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创新重大项目组织体制,鼓励各级政府在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构建部门互动、市县联动、产学研合作的创新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二)加大政府投入。
市财政设立重大科技攻关专项资金,支持围绕煤炭产业清洁、安全、低碳、高效发展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各级政府应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市、县(市、区)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在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所占比例达到国家科技进步考核指标要求。各级财政投入的科技经费任何部门都不准挪用、不许截留、不能有名无实,确保专款专用。加强绩效评价,切实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时引导和鼓励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多元化投入,加大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三)构建创新文化环境。
大力传播弘扬创新文化,突出政府创新导向,营造鼓励探索、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倡导创新教育,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科协)
(四)建立考核督查体系。
建立健全创新驱动监测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投入产出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科技进步和创新绩效考核体系。探索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进步考核机制。改进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把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作为政绩评价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