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专网延伸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发〔2015〕390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
为深入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进程,完善覆盖省、市、县及乡四级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络传输平台,省局决定依托甘肃省政务专网,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专网拓展延伸到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省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依托甘肃省政务专网,全部接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专网。接入带宽为6M。各接入单位于2016年1月15日前完成《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专网接入单位报备表》(见附件)填报工作,由县(区)、市(州)局逐级收集、汇总上报省局备案。
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协议客户单位,执行专网接入电路租用费电信协议价格。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分别承担,做好相关经费预算、筹集和支付工作。其中2015年10月1日前已接入专网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的电路租用费用,作为基层信息化建设补助,由省局向电信公司一次性支付。
三、市(州)、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与本地区电子政务工作机构衔接沟通,共同指导、督促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政务专网支撑运营单位做好网络接入、调试等工作,在2016年6月1日完成开通运行,并做好网络运行维护工作,保证专网正常运行。日常数据维护和更新将作为对当地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考核内容之中。
四、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配备专用计算机接入专网,构建基于专网的办公环境,确保专网及其设备与互联网物理隔离。
五、在政务专网运行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证信息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领导是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负责人。各地要确保接入政务专网终端设备专机专用,与公共互联网严格实现物理隔离,接入的移动存储介质要确保安全。
六、本次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地一定要从加快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大局出发,确保按期完成本期专网接入建设工作。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赵伟
电话:0931-7617802
传真:0931-7617602
省电子政务专网支撑运营单位联系人:刘小平
电话:0931-878825718919817238
传真:0931-8788258
附件: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专网接入单位报备表.doc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