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转型发展的“先手棋”,花力气、出实招,努力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今年7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提供了工作指导。11月,制定了《东营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对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推进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指明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在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大成效,审批事项大幅精简。由市县“红头文件”等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全部按要求予以取消,目前我市不存在自行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国务院部门及省级规范性文件设立的由市县两级实施的5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改办集中清理。去年以来,先后分五批承接行政审批项目145项、取消市级行政审批项目27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4项。对市县两级审批目录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市级审批目录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55项,县级通用目录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74项。建立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示平台”,详细公示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等要素,方便办事群众查阅,接受全社会监督。
为了规范审批行为,我市着力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首先,编制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各部门单位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编制工作已经全面按时完成并对外公示。其次,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开展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集中清理,要求市直部门单位严格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和监管。目前,市直部门单位共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37项,取消38项,压减率达到50%以上。此外,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在市住建局等8个部门单位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在市直34个具有审批事项的部门单位设立了行政审批科,将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努力做到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到位、授权到位、监察到位。
为了保证行政审批依法进行,我市健全监管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监管主体、监管内容,提出了加快构建以行政监管、风险监测、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监管体系,为实现全面无缝监管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明确监管责任。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围绕部门主要管理职责,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事项,分别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共554项,进一步落实了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三是突出放管结合。对承接保留的审批事项,督促部门制定承接方案和监管制度,通过实地检查、抽样检查等方式,加强批后监管;对取消下放后仍需监管的审批事项,配套制定后续监管制度,强化衔接指导,防止监管“缺位”和取消不彻底。(记者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