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5-12-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47号)精神,推进我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坚持需求导向、统筹整合、创新驱动、安全可控、协调发展基本原则,围绕政府履职和服务人民群众需要,引导电子政务发展方向。理顺体制机制,统筹规划和规范全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加大基础资源整合力度,加强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创新,落实安全保密责任,不断提高电子政务的应用效能、支撑作用和集约化水平,促进电子政务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成符合国家要求的电子政务网络,与省级电子政务网络实现安全对接。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数据开放和数据深度利用水平大幅提升,服务政府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明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网上运行全面普及,电子政务在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加快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1.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内网顶层设计和省上要求,完成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网络结点建设,与省级网络平台连接。(2016年6月底前,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2.各区县电子政务内网用户终端汇集点基本建成,并接入市级平台。(2016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3.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体系建设,实现安全可控,各区县、各开发区完成本区域电子政务外网出口整合,原则上互联网出口不超过2个。(2017年6月底前,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推动统一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外网横向纵向联通。行政中心园区外市级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市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杜绝办公终端私自接入互联网。(2017年底前,责任单位:行政中心园区外市级各部门)

5.完成现有业务专网整合,逐步实现与市级电子政务网络(内网、外网)的对接。(2018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

6.推动各区县各部门应用迁移。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对现有应用系统进行梳理,按照分级保护、等级保护和密码管理工作的要求,合理分类,结合国家、省市向下延伸的业务应用,制定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方案,报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后逐步实施。(2017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建有专线的市级各部门,配合单位:市保密局、市工信委、市电子政务办)

(二)加强顶层设计,统筹电子政务协调发展。

1.规范全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理清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有效解决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的问题,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防止重复建设,促进信息资源共享。(2016年6月底前,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办)

2.完善数字西安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空间地理信息数据,整合西安统计数据、人口数据、法人数据资源,建设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库,支持各区县、各部门利用基础信息库,建设决策、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和评估研判信息系统,提升信息保障和辅助决策水平,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数据开放利用。(2018年底前,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法制办分头负责)

3.加快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设,实现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的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提升平台承载能力。以高效利用为导向,在保障安全、符合法律法规和业务需求的基础上,推动政务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向云计算服务模式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迁移。(长期;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配合单位:市工信委等市级相关部门)

4.围绕政府重点工作,推进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社会信用、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国民教育、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应用系统建设,促进职能部门在业务创新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应用。(2018年底前,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建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切实加强安全保密,落实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工作,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相关主体责任,提升信息安全管控水平。建立安全保密监管运维系统和安全监测通报预警机制,提升系统安全管控和运维水平,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加强自主可控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电子政务网络及关键业务系统优先采用安全可靠的软硬件产品。(长期;责任单位:市保密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办)

6.建立健全电子政务项目运维资金保障机制,解决重建设、轻推广、轻维护的问题。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调研出台电子政务项目维保资金保障的具体标准和办法。(2017年底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电子政务办)

(三)深化应用,提升支撑保障政府决策和管理的水平。

1.建立工商登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建立企业登记信息共享机制,便于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准确掌握新增企业的信息,为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提供服务。(2015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编办、市电子政务办等市级相关部门)

2.围绕简政放权,梳理权力清单,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时限、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审批流程图等内容,为推行网上审批提供合理的审批流程。(2017年底前,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务中心,配合单位:市法制办、市电子政务办)

3.依托市、区县两级电子政务平台,政府网站和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开展跨部门协同应用,着力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和办事业务,逐步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府服务模式。(2017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

4.建设市政府决策信息服务系统。围绕市政府决策需要,充分整合各部门现有办公应用和业务系统信息资源,采集利用有关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的重要信息数据,逐步建立支撑领导决策研判的决策信息资源库,提供更加及时高效的信息资源,丰富展现形式,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2018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5.建设市政府网上督查系统。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领导同志批示件、市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决定事项的网上督查督办动态管理平台,实现督查督办事项的实时、全程跟踪,切实推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早见成效,提高督查督办水平。(2018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6.完善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技术要求》和省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精神,升级完善市级应急指挥平台功能,加强区县应急平台建设,加强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不断提高应急指挥平台辅助决策能力。坚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平台使用水平。(2018年底前,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公安局)

7.完善办公业务应用,各区县、各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定制综合办公业务系统,与公文传输系统进行对接,逐步形成统一的协同办公应用系统。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在政务工作中的应用。(2018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8.探索内网移动办公应用建设,针对政府系统非涉密办公需求开发手机客户端,实现随时随地办公。(2018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保密局)

9.推进全市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实现以市政府为中心,覆盖各区县、行政中心园区外市级各部门的视频会议系统。(2017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电子政务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办公厅(室)主导、部门协同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重视队伍建设。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和力量配置,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配备到电子政务建设的关键岗位。

(三)组建西安市电子政务建设专家库,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支持。

(四)多渠道开展电子政务培训,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电子政务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应用,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信息技术培训。

(五)统筹优化资金投入。推进电子政务投融资体制创新,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资金、企业资金、民间资金参与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系。

(六)开展绩效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电子政务考核评价体系,由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对相关电子政务项目进行专项评估和考核,同时,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从成本效益、应用效果、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等方面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系统运维和后期建设投资的重要参考,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

(七)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对本方案落实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严格考核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提出符合实际的措施,并做好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划的衔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