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怀化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5-12-14


 

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省驻怀相关单位,各县(市、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按照《2015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函〔2011〕138号)相关规定,为引导各级政府网站加强规范化建设,深化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强化网站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网站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网站建设有关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努力推进“四个怀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为抓手,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目标,以提高电子政务管理水平为重点,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努力提升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站建设水平,为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机关工作实效、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评估方案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

5.《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加强协同联动做好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转载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4〕60号)

6.《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2015年市州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指标>、<2015年省直单位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湘办发〔2015〕24号);

7.《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5号);

8.《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函〔2015〕43号);

9.《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函〔2015〕59号);

10.《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事厅等单位<湖南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函〔2009〕131号)。

三、评估对象

对60个市直部门、13家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9家已合并单位网站和10家公共服务单位网站进行评估。(具体考核名单见附件)

四、评估内容

2015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以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为主,结合我市实际,从网站普查、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和内容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估。

(一)市直部门网站

1.网站普查。该指标分值为10分。分为普查得分、通报情况和曝光情况三个部分,普查得分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检查评分得分为标准,按比例折算为普查得分指标得分;通报情况以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情况为依据,按照不合格网站、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批评、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三种情况进行评分;曝光情况通过统计被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中曝光的问题网站进行相应扣分。

2.政府信息公开。该指标分值为40分。从信息公开规范性、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规范性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工作动态、文件通知等八个方面对市直部门网站进行评估。信息公开规范性主要评估市直部门网站对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和更新维护情况,对信息公开年报的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渠道的建设和使用情况;机构信息主要评估市直单位机构、领导和内设机构栏目的建设和信息的完整性;人事信息、规范性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工作动态、文件通知等主要评估栏目的建设和信息更新情况。

3.办事服务。该指标分值为10分。评估市直部门网站对全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及相关办事项的链接提供情况和在线办理情况。

4.互动交流。该指标分值位25分。评估市直部门咨询投诉、问卷调查等栏目渠道的建设和栏目使用情况,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保障情况,以及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的答复情况。

5.内容保障。该指标分值为15分。评估市直部门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相应栏目的维护保障情况和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栏目的日常保障情况。

(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1.网站普查。该指标分值为30分,分为普查得分和通报情况和曝光情况三个部分,普查得分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检查评分得分为标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分别对13个县市区进行分档评分;通报情况以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情况为依据,按照不合格网站、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批评、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三种情况进行评分;曝光情况通过统计被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中曝光的问题网站进行相应扣分。

2.重点栏目建设。该指标分值为40分。从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等两个方面对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评估。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评估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和更新维护情况,对信息公开年报的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渠道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公开情况,以及对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重要信息的转载情况。办事服务主要评估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重点服务项的建设情况和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情况。

3.互动交流。该指标分值为20分。评估县市区咨询投诉、问卷调查等栏目渠道的建设和栏目使用情况,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保障情况,以及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的答复情况。

4.内容保障。该指标分值为10分。评估县市区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县市区动态栏目的日常保障情况。

(三)公共服务单位和已合并单位

1.单项否决。主要从网站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严重错误和互动回应差四个方面评估网站是否被单项否决。

2.合格网站判定。主要从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评估网站是否合格。

五、组织形式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2015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指导,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绩效评估具体执行工作由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人员组成,计划从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抽调6人。

绩效评估采用人员集中、分组分栏目考评的方式进行。严格遵循回避原则,即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

六、评优规则

按照2015年绩效评估总成绩评选出13家优秀政府网站,其中,市直部门网站10家、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3家(公共服务单位和已合并单位网站不参与评优)。

七、时间安排

2015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集中评估工作开始时间为12月20日,完成时间为12月26日。

八、结果发布

适时召开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议,发布2015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

  

附件:1. 2015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参评单位和网站名单(市直单位);

     2.2015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参评单位和网站名单(县市区);

     3.2015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参评单位和网站名单(公共服务单位和已合并单位);

       4. 2015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评分细则(市直单位);

      5. 2015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评分细则(县市区);

      6. 2015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评分细则(公共服务单位和已合并单位)。

怀化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14日怀化怀化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