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5-12-16

阳政办发〔2015〕105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关于促进全市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15日

关于促进全市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84号),推动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科学、可持续发展,有效服务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主要目标。利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建成符合国家规划、统一规范、基本满足需要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水平大幅提升;服务政府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明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网上运行全面普及;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电子政务在全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政府履职需求和服务人民群众需要,明确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不断提高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

----坚持统筹整合。以提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推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为主要手段,集中整合现有设施,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可持续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趋势,不断创新理念,探索电子政务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应用、新模式;

----坚持安全可控。围绕国家信息网络设施安全可控战略,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重要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机制,推动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安全体系、统一运维管理的一体化建设和业务应用协调发展。

二、统筹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协调发展

(一)加快市级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和部署,加快市级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实现与国家电子政务内网省级网络中心的互联互通;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密测评审批,实现相关部门电子政务内网全面接入;加强网络整体化运维管理和运维队伍的专业化能力建设,确保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应用稳定可靠运行。(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各相关县区和部门配合)

(二)加强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进一步理顺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资源(包括非涉密业务专网资源),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市、县(区)全面覆盖,并逐步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体系建设,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推动各部门接入网络平台开展非涉密办公应用和公共服务,促进外网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和数据共享。(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各相关县区和部门配合)

(三)积极推动业务专网应用迁移和网络对接。各部门对现有业务专网应用进行合理分类,分别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各部门同步整合内部业务专网和向下延伸的业务应用;各部门现有业务专网要理清边界,逐步实现与电子政务网络的网络对接和业务融合,推动数据交换和共享安全可控。(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各相关县区和部门配合)

三、加快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

(一)强化全市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快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推动基础信息资源库分别在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平台上部署;围绕网上审批、决策信息服务等重点应用,开展基础信息资源应用试点,并逐步扩大政府数据内部使用和社会化利用范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数据开放利用。推动建设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提供保障;加强对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等相关基础信息资源的汇集整合和共享交换,促进各部门可开放的信息资源分别在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平台上普遍共享;对于不宜开放的业务信息,政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梳理履职所需信息共享需求,明确共享信息的有效需求和提供方式,逐步建立信息共享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和保密审查等制度,推动部门信息资源有序、可控、按需、安全共享。推动大数据挖掘、分析、应用和服务,逐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各相关县区和部门配合)

四、提升政府决策和管理的支撑保障水平

(一)提高决策信息服务水平。围绕市政府决策需要,充分整合各县区各部门现有办公应用和业务系统信息资源,采集利用有关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的重要信息数据,逐步建立支撑领导决策研判的决策信息资源库,充分利用职能部门各类专业系统和智能分析模型,开展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和评估研判,为市领导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提供有力支持,不断提升信息保障和辅助决策能力。(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各相关县区和部门配合)

(二)强化权力运行监管。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强化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有效规范和监督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程序,明确责任,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大力推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府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公共服务水平。(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县区和部门配合)

(三)推进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围绕全市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政府工作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社会信用、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国民教育、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等职能部门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在业务创新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应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政府系统办公效率。加强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办,通过对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进展过程、完成情况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实现工作落实全过程动态跟踪、实时督查、及时反馈、绩效考核,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督查督办水平。进一步拓展网上办公,运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文件密级标志等技术,实现公文、信息、简报等电子文件的上传下达和横向传递,以及公文办理、信息采编、会议组织、值班管理等日常工作的信息化;积极开展视频会议、移动办公等应用。(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各相关县区和部门配合)

(五)健全应急平台技术支撑体系。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健全市级应急平台体系,完善日常监测与风险识别、信息收集与灾情统计、趋势分析与综合研判、指挥调度与辅助决策、场景模拟与总结评估等功能,满足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推进基层和企业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图像采集和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健全应急平台标准规范和运行机制,加强各级应急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推进风险隐患、防护目标、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信息数据库建设。(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各相关县区和部门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推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引导电子政务健康发展。由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相关电子政务项目进行专项评估,并与现有项目管理手段相衔接,作为系统运维和后期建设投资的重要参考,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成本效益、应用效果、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等方面提出评估指南,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自我评估;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牵头,各相关县区和部门配合)

(二)切实加强安全保密监管。严格按照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要求,加强政务内网、外网的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建立安全保密持续监管和运维系统,提升信息安全管控和运维管理水平;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通报预警,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机构职责和人员责任,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技术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网络使用、管理和运维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增强安全保密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加强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定期开展自查。(市公安局、市保密局牵头,各相关县区和部门配合)

(三)落实完善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研究制定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及时总结经验,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研究制定政务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的具体办法,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在政务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现有成熟标准规范在电子政务中的运用,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应用、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技术和业务标准规范,促进电子政务健康持续发展。(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新技术和安全可靠产品应用。积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行政办公、辅助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加强安全可靠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在我市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电子政务网络及关键业务系统优先采用国产软硬件产品。(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牵头,各相关县区和部门配合)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化意识,提高其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熟、技术精、素质高的专业化电子政务管理和服务队伍;加强培训交流,建立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培训机制,将信息化能力纳入公务员培训体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相关县区和部门配合)

(六)强化落实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做好有关信息化规划与本实施办法的衔接;切实为电子政务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整合现有电子政务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实施有效监管,提高集约化程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府办公厅、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