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纪检监察内部监督管理平台建成并试运行
来源:中国贵阳 更新时间:2015-12-23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阳市委常委、纪委朱江华书记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大数据”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近日,清镇市纪委结合实际,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务服务中心资源,开通清镇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平台,为建设纪检监察“数据铁笼”作出新的尝试。平台主要体现以下“六大特点”。
   一是业务监督全覆盖。市纪委将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民生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宣传教育、巡查督导、中心工作监督检查等11个方面按照办理时限分为55个小项,将业务工作以“项目”形式纳入平台监管,明确时限,落实到人,实现对纪检监察业务监督全覆盖。
   二是监督主体全覆盖。将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科室、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社区)纪委、民生监督组、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作为“项目”责任单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作为“项目”直接责任人,实现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全覆盖监督。
   三是流程监督全覆盖。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结合常委会安排和领导批示要求,市纪委办公室负责后台“项目”录入受理,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直接将“项目”下达到责任单位、到直接责任人;平台对受理“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实行“黄色”预警,在办理时限最后1个工作日,平台自动向责任单位、责任人发出预警提醒短信;实行“红色”问责,时限内未完成的,“项目”标记为红色,平台自动向市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发送超时短信,市纪委常委会将根据有关情况作出责任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在“项目”办理完成后,将办理结果提交平台,平台自动向市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发送办结短信,实现流程监督全覆盖。
   四是适时监控全覆盖。及时更新数据,通过在市纪委办公楼设立显示屏,滚动显示相关“项目”办理流程、办理情况,确保市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掌控“项目”推进情况,适时进行监督、督促,提升效能,确保“项目”落实到位。
   五是问题分析全覆盖。通过后台操作,可适时对某一时间段内相关“项目”受理情况、办理情况、预警警告情况、办结情况等进行分析统计,形成数据报表,通过数据分析,从而实现用数据记录行为、分析问题、评价绩效。
   六是痕迹过程全覆盖。配置执纪监督录音录像设备,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通过GPS定位和数据传输,实现在后台适时监控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规文明执纪的监督,防止“灯下黑”。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数据库,及时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过程的影像视频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实现监督执纪工作处处留痕。
   目前,平台建设已经完成并开始试运行。平台的建成和运行,是清镇市纪检监察“数据铁笼”建设作出的创新尝试,必将为纪检监察内部监督管理,推动监督执纪问责提速提效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