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水平
来源:河南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5-12-24

   注重科技应用服务司法办案

本报讯近年来,唐河县检察院以争创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为契机,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各项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取得良好效果。近日,该院获评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

注重职务犯罪办案工作中的科技应用。该院注重把科技应用在职务犯罪办案工作中,依托电子取证、话单分析等新技术,为突破案件提供支持,提升办案工作科技含量。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为提升规范司法水平,保障办案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注重刑事检察和诉讼监督工作中的科技应用。在公诉工作中,积极运用多媒体示证等技术,提升指控犯罪、法律监督工作效果,先后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参与公诉出庭示证19件次。同时,积极依托电子政务系统与辖区内多家行政执法机关共同搭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该院技术部门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协助监所检察部门通过对病历结论开展文证审查,依法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不当4人次。

注重犯罪预防工作中的科技应用。近年来,该院先后运用视听技术开展犯罪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76场次,受众达6000余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63人次,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预防犯罪宣传信息1700余条。 (牛凌云赵寅)

多举措树法警新风尚

本报讯社旗县检察院法警大队根据四个全面精神,着力从多个方面整改推进工作,全面树立法警新形象、新风尚。

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精神。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的讲话,增强做好司法警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讲话精神为契机,认真履行法警职能,重视司法警察的建设,规范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组织管理,使每位干警深刻把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做好司法警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做好司法警察工作,必须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该院不断加强司法警察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司法警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这支队伍真正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纪律严明。坚持从优待警,以人为本,不断改善司法警察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认真履行好司法警察职责,确保办案安全。该院法警队坚持把参与办案,履行职责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警务保障制度作用,把办案安全作为唯一生命线,全面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办案安全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院的规定办案,有效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周居正王皓)

为村官职务犯罪预防把脉

本报讯近日,镇平县检察院应邀为辖区新任“村官”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此次讲座内容丰富、观点鲜明、点面结合、案例典型,深刻触发了与会人员的心灵和思想灵魂,受到与会人员的赞誉和好评。

在此次预防职务犯罪法律教育专题讲座中,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局的王周锋结合该院近年来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典型案件,深刻剖析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犯罪原因、造成的危害及应吸取的教训,并通过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件。讲座结束之际,局长谢瑜为大家算了“政治账、自由账、家庭账、经济账”等四笔人生账,提出了教育预防关口前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惩防并重、克服侥幸心理等预防举措。

预防局干警着重教育大家要洁身自好,在工作和生活中加强“慎独”,即面对诱惑时,克服“不知足”的纵欲心理,正确对待名利、权力、美色,做到常思知足以自戒,练好“不动心”的功夫;无人监督时,克服“人不知”的侥幸心理,做到绝不因“人不知”而为不该为之事,防止“第一次”越轨犯规,铸成大错而悔恨;对待小事上,克服“不足道”的自谅心理,认清“道自微而生,祸自微而成”,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武国平李丰翠)

“三个注重”加强控申接待工作

本报讯为切实解决涉农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近年来,邓州市检察院坚持做到“三个注重”,把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贯穿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注重源头治理。该院坚持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执法办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早发现、早化解、控制住、处置好”为目标。办案中,坚持办案人员与申诉人面对面,完善案件信访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增强涉检信访的预警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

注重落实制度。该院坚持贯彻落实检察长接访和包案制度,做到全天均有班子成员带班接访,涉农信访案件均有当班领导包案,涉农信访矛盾均能及时化解,同时不断完善点名接访程序,推行《点名接访告知书》制度,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

注重农村普法教育。该院结合“送法五进”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交流,发放检务公开宣传材料,接待群众咨询,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现场解决法律疑难问题,化解群众矛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真正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努力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把检察服务送到千家万户。(赵博马海洋)

方城县检察院实现重点环节常态化管理

本报讯方城县检察院本着“经常性工作经常抓”的原则,对重点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使重点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实现对机关管理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该院坚持上下班考勤和重大活动督察。上下班过程中,由周值班领导、政治处、监察科共同对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检查,每周至少两次同考勤、同签字、同统计。遇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由督察人员协同会务组织部门开展重大事项督察。在车辆管理制度落实中,采取随机抽查,节假日必查的办法进行管理,对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无派车单、警车私用、酒后驾驶等问题,临时人员予以辞退,并对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追究纪律责任。

建立重要案件经常性管理制度,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对自侦案件和“三不一撤”案件,从立案开始,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监督,并进行结案检查,在自侦案件办结和“三不一撤”案件作出决定上报后20日内,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办案卷宗进行检查,并对涉案人员、特邀监督员和涉案单位进行回访,结合执法办案过程存在的问题向自侦部门提出监察建议。该院通过这一纪检监督措施,尽最大努力使执法办案环节的一些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该院在重点事项常态化管理中,及时通报督察结果,对个别落实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办案等相关制度较差的,不参加年终评功评奖,相关部门按照考评降一档次进行了处理。该院通过重点工作常态化管理,确保了规章制度落到了实处。 (罗清成蒋爽)

“一借助三对照”确保棚改项目质量

本报讯今年6月份以来,在检察机关预防部门集中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情况专项预防调查过程中,南召县检察院采取“一借助三对照”的方法,高质量、高效率地推动调查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调查效果。

该院借助自主研发的《南召县财政专项资金预防监控系统》信息平台,从县财政局住建股调取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拨付手续后,采取了“三对照”的方法展开调查:对照项目资金拨付资料,核查相关单位立项申报的范围、面积是否属实;对照项目实施情况,核查与发改委批复的项目套数、面积是否一致;对照项目资金到位时间,核查与项目实施时间、数量是否吻合,项目资金是否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等。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该院向县发改委发出检察建议:对已经存在问题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并收缴违规资金;牵头组织县住建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对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格规范各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行为,创优工程质量,着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棚改项目“放心工程”。

接到检察建议后,南召县发改委高度重视,根据建议内容进行了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已收缴违规资金240余万元,并通过协议方式帮助云钢社区化解了产权争议问题。(蔡庆娜徐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