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省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基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不够顺畅、社会组织培育亟待完善等矛盾逐步显现。进一步筑牢稳固的社会治理基础,必须加快推进基层社区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强化社区的管理服务功能,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诉求,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一、进一步优化基层社区治理结构。加快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完善“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增强面向社区的管理和服务能力。突出基层社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增强基层社区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健全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保障社区群众享有更多民主权利。充分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形成共同参与、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二、进一步推进基层社区治理法治化。深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依法、依规、依章自主管理村(居)事务,推动广大基层群众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增强法治意识和权利义务责任观念。鼓励和支持城乡社区基层组织、行业和社会团体通过规约章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推动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
三、进一步提升基层社区管理和服务效能。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减轻城乡社区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效能。加大对社区建设的人财物保障力度,统筹政府各部门的政策资源、资金项目、工作职能,促进各方共同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协同合作、资源共享和制度对接,推动公共资源向社区下沉。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突出社区养老、服务民生等工作重点。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培育、评价、使用、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进一步推进基层社区治理信息化。加强顶层设计,以社区群众需求为导向,统筹利用现有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和部门业务应用系统,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积极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社区服务信息系统开发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化功能应用,有序推进“智慧社区”建设,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社会商业服务等社区服务信息资源集成。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遵循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和管理规律,大力扶持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作用。完善法规政策,综合运用监督评估、财政扶持、资质准入等手段,引导社会组织改善自身治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完善社会组织税收等优惠政策,吸引高素质人才投身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的综合能力和质量。拓展多元化投入培育渠道,积极争取企业资本、民间资本的支持和投入。
六、进一步发挥群众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基础作用。依托社区管理服务平台,通过邻里互助、文体比赛等活动形式和载体,拓展交流互助渠道,增强社区群众对社区的信任感、归属感和参与感。扩大基层民主自治,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制定社区管理办法、村规民约,以及涉及社区公共利益的各类听证、意见征询,增强参与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卫生等公共事务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