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将建立政府网站年度考核、社会评价机制
记者景瑾瑾报道:记者29日从佛山市经信局获悉,《佛山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办法》提出,政府网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全市将建立政府网站年度考核、社会评价机制。
《办法》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政府网站必须遵循“统筹管理、分级负责、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建设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同时,全市建立政府网站年度考核、社会评价和日常督查机制。每年将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
据佛山市经信局方面介绍,在政府网站建设上,将根据佛山市“一厅五页”(网上办事大厅、市民个人网页、企业专属网页、社会组织专属网页、事业单位专属网页和政府机关专属网页)的网上服务框架,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提供个性化、一站式的网上服务。
《办法》明确提出,政府网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在商业机构以虚拟网站方式建网,不得与商业机构联合建网;政府网站不能作为其他网站的频道或子站,也不能与其他网站合为一个网站,一站两用;各级各部门要利用佛山市电子政务网站信息管理发布平台建设政府网站,已建成的网站逐步迁移到网站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