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讯 今年,泰安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成立评审小组,对全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按照“统一平台、统一网络、统一系统、统一采购”原则加强管理,成效显著。
一是市直各部门新建应用业务系统必须依托统一平台,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根据业务系统的需求统一分配网络资源。
二是市直各部门不再建设新的电子政务网络(特殊应用除外),统一使用全市的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
三是市直各部门和单位不再购置和开发通用办公业务系统,全市机关公共办公业务使用统一的办公系统。
四是凡需财政拨款建设的电子政务项目,向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提交建设方案后,必须经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才能申请资金,否则,市财政局一律不予核拨资金和政府采购。今年,市直部门提交的1.6亿元电子政务建设申请资金中,经审核节支7764万元,节支率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