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黔府发〔2015〕3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大力推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领域深度融合,结合我省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按照“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原则,充分发挥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先导作用,以“云上贵州”、数据中心为基础,加快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精准扶贫等专项行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着力强化基础支撑新突破,着力激发产业发展新活力,着力培育信息消费新业态,着力打造公共服务新模式,着力加快生态文明新步伐。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我省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相互融合,互联网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业态、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公共服务中发挥明显作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互联网+”行动四年累计完成投资700亿元以上,建成一批标志性、引领性重大工程、示范项目,互联网服务年收入超过500亿元,信息消费规模超过12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5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600亿元,培育200家以上“互联网+”示范企业。
到2025年,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应用、深度融合,成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创新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质增效升级。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互联网+”创业创新专项行动计划
进一步整合大数据产业优势资源,推动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2015-2018年实施4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5亿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1.支持发展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进一步开放计算、存储、数据资源、云应用服务,集聚创业创新资源,为创业者提供研发工具、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到2018年,基本完成“科技创新云”建设,建成基于“云上贵州”系统平台的科技数据交换平台、服务小微企业的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和技术市场交易平台,年服务小微企业2200家次以上,网上技术交易市场年交易额突破150亿元。
2.积极发展众创空间。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科研单位、创业投资机构等现有资源,构建一批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到2018年,累计培育众创空间35家,建立3个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新增600家以上大学生(创客)创业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
3.鼓励发展开放式创新。鼓励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相关骨干企业加强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到2018年,支持40户以上企业围绕“互联网+”开展创新研发、成果转化。
(二)实施“互联网+”协同制造专项行动计划
加快推进互联网与我省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医药等制造业的融合创新发展,实现贵州制造向“贵州智造”转变。2015-2018年实施40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7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大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探索智能生产新模式,推进生产装备、工艺流程智能化升级。加强工业大数据的开发利用,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到2018年,建成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工业云平台,打造20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实施30个以上智能工厂或车间、关键工序智能化、智能检测和全产业链追溯等示范项目,实现企业效率提升20%,成本下降20%。
2.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推进研发、设计、制造、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满足多品种、大规模的个性化定制生产需求。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细分市场分析和发展趋势预测,为制造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提供决策支撑。到2018年,支持15家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打造40条柔性化生产线。
3.加强制造业网络化协同。支持开展众包设计、全流程交互及服务型智能制造等模式创新,增强企业资源共享和业务整合能力,实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网络化。加快多元化制造资源的有效协同,提高制造产业链的资源整合能力。到2018年,建立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形成10个网络协同制造示范行业。
4.推进制造业服务化转型。鼓励我省制造企业积极集成研发创新、协同营销、联合采购和维修服务等公共服务功能,开展在线实时定位跟踪、健康监控、预测预警、预防性维护等在线增值服务,推动“以制造为中心”向“以服务为中心”转型。到2018年,建立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形成5家以上重点服务型制造企业。
(三)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专项行动计划
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具备便捷化、精细化、个性化特征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形成贵州现代山地高效农业互联网生态体系。2015-2018年实施25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农委)
1.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加强农产品生产计划、产量信息等与销售环节对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科技化、组织化和精细化水平,推进农业生产流通销售方式变革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强化土地用途、经营状况等监管,提升土地流转透明化程度。到2018年,建成“农业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等,实现100%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的信息管理系统服务接入。
2.加快推进生产方式精准化。试点开展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实现环境实时感知、监测和控制,提升便捷化生产管理水平。开展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远程诊断的应用,实现精准化生产指导。到2018年,实现全省25%规模化标准园(场)开展物联网等智能化设施应用。
3.开展农业信息应用网络化服务。推进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打造信息进村入户五级联动体系,提供农业气象、减灾防灾、农业科技与市场信息等服务。构建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体系,为农民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提供在线教育培训、认定管理考核等综合服务。到2018年,建成基于“云上贵州”的农业云服务平台、农业科教体系信息调度平台、智慧农民培育综合业务平台、基层农技推广综合业务平台。
4.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鼓励我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加快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RFID)、移动视频监控等技术由流通经营向生产加工环节推广,增强农副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发现、过程追溯、结果处置查询等能力。到2018年,建成基于“农业云”的农产品溯源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实现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质量安全追溯覆盖比例扩大到40%。
(四)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专项行动计划
利用互联网技术,促进能源产业低碳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升贵州能源产业节能减排和生产优化控制水平。2015-2018年实施8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2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1.推进能源生产管理智能化。加强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企业生产过程智能化建设,提升能源生产的可观性和可控性。到2018年,建成能源监测预警系统、煤矿矿井瓦斯等级信息管理系统、煤炭生产运行管理信息系统、新能源集控中心、智慧能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数字盘江工程和能源资源大数据工程等。
2.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打造以太阳能、风能等多能源协调互补的分布式智能微电网,支持电力设备和用电终端基于互联网进行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实现分布式电源的及时有效接入,逐步形成开放共享的能源网络。到2018年,力争建成贵州省分布式智能微电网。
3.探索能源消费新模式。实施能源资源大数据分析及应用工程,促进能源消费生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碳排放权交易和资源能源循环利用服务。到2018年,开展1个绿色电力交易服务区域试点,完成贵州省电力交易技术支持信息系统建设。
4.拓展电网通信融合业务。鼓励电力、通讯、互联网企业合作,加快发电、用电和电网设施智能化应用和改造,实现同缆传输、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到2018年,启动贵州省能源光纤到户工程建设。
(五)实施“互联网+”普惠金融专项行动计划
深化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为大众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2015-2018年实施3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2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1.加快形成互联网金融产业集聚优势。依托贵阳、贵安新区开展互联网金融试点,积极发展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信贷、电商金融、众筹融资、商业保理、互联网金融门户在内的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到2018年,打造2个各具特色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注册150家互联网金融领域企业。
2.探索开展互联网金融云服务。鼓励互联网企业探索构建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开展多样性、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公共云服务。到2018年,基本完成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建成互联网金融云平台。
3.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展服务范围。支持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开展融资、储蓄、投资、保险、汇兑、支付和清算等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应用。推动金融IC卡在交通、旅游、教育、医疗、社区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创新应用。到2018年,支持26家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发行20万张移动金融IC卡。
4.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利用互联网开展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征信服务。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和投资者保护。到2018年,基本建成基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体系。
5.优化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支持设立发展提供数据存储、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维护等技术领域基础服务的机构。推动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服务。到2018年,设立1家金融大数据公司,成立全省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六)实施“互联网+”益民服务专项行动计划
充分发挥互联网便捷、高效、低成本优势,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等新兴服务,推动互联网向益民服务领域渗透。2015-2018年实施74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254亿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开放各类政府数据,加快推广移动办公应用,进一步丰富网上信访服务内容,发展方便、快捷、高效的基础征信服务,推动政府网络化管理与服务创新。到2018年,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实现公共服务数据资源目录100%开放。
2.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整合现有教育信息化资源和各类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推进教育资源开放共享,鼓励教育机构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供网络化教育服务。到2018年,进一步完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完成率达100%,“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完成率达60%。
3.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健康服务机构合作,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康监测、评价、咨询等个性化服务应用,开发和推广养老智能终端产品,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到2018年,进一步推广社会福利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应用,重点支持85个养老机构、社区开展“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
4.推进社会保障创新发展。整合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推进社会保障卡基于金融领域应用深化,构建养老、医疗跨省转移体系,拓展移动互联网在社会保障事业中的应用。到2018年,基本建成“智慧人社云”,完善网上经办及跨省转移业务系统,实现各市(州)、贵安新区的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以及社保业务之间的协同办理。
5.推动文化数字化发展。整合图书、文博、非遗、文艺等各类文化资源,推进文化遗产数字化,构建集公平、开放、共享为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省内优质文创企业开展线上购物与线下体验,发展动漫网游、文化艺术创意设计等新业态。到2018年,基本建成省级公共文化云平台,完成3个数字服务产业基地建设,将多彩贵州文化创意园建成“互联网+”文创的孵化平台。
6.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推进线下医疗卫生服务与线上健康信息服务的融合,发展“健康通”等移动终端应用,探索建立“医院+网络平台+药店+家庭”服务模式。到2018年,建成基于“医疗健康云”的公众健康、医疗业务、卫生管理等公共服务平台,在全省200家公立医院和1500家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居民健康卡“一卡通”应用,完成1560万张居民健康卡发行。
7.推动健康运动智慧化。开发“互联网+”健康运动应用,构建智慧型全民健身服务综合体,推进健康运动宣传与交流,提升健康运动网络服务水平,发展贵州特色体育产业。到2018年,基本建成“互联网+”健康运动在线服务平台,完成1个智慧型全民健身综合体建设。
8.构建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和布局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旅游新兴服务,建立互联网旅游信息发布、沟通、交易和支付体系,促进游客旅游消费模式转变,提升体验服务水平。到2018年,完成4个5A级景区、23个3A和4A级旅游景区的智慧管理应用平台、基础数据处理平台建设。
9创新食品管理和服务模式。加强对互联网食品销售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智能监管,加快构建“互联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强化追溯体系建设,健全生产经营信用制度,探索公众参与的网络化食品管理服务新模式。到2018年,“食品安全云”应用进一步深化,初步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化社会共治体系。
(七)实施“互联网+”高效物流专项行动计划
利用互联网实现物流信息和供需信息的互通共享,进一步提升仓储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着力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2015-2018年实施36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13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积极构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整合仓储、运输线路和供需信息,实现交通货运信息、物流供需信息、网上物流在线跟踪等信息互通共享。到2018年,初步建成以智慧物流为重点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建成省级物流综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专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基于“云上贵州”数据交换平台的物流信息交换开放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2.推广智能仓储系统建设。在贵州快递物流园、贵阳京东电商产业园等省内大型物流园区开展试点工作,支持建立智能化的物流和仓储服务平台,推动物流追踪与物资管理、智能调度与高效储运、无人搬运与智能码垛等新技术应用。到2018年,支持20个大型物流园区建立智能化物流仓储服务平台、应用智能化物流装备。
3.加快完善智能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构建智能物流调配配送网络,实现人员、货源、车源的智能化调度。积极开展创新配送模式,推动物流下沉到社区、街道、乡村。到2018年,支持100个社区开展社区自提柜、冷链储藏柜、代收服务点等新型社区化配送模式,打造10个农村物流示范县,全省物流企业信息化普及率达到55%以上,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到19%以下。
(八)实施“互联网+”电子商务专项行动计划
加快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重点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创新电子商务服务及模式。2015-2018年实施22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59亿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1.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到2018年,开展130个以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企业建设,完成12000个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
2.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鼓励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采购原材料、发布产品信息,鼓励我省优势产业开展电子商务,拓展分销渠道,优化供应链管理,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应用范围。鼓励传统产业园区建立电子商务企业和聚集区,打造与传统产业紧密结合的电子商务园区。到2018年,进一步完善贵州电子商务云平台,累计服务企业5000家次以上,积极推动贵阳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建设。
3.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鼓励零售、商超、百货类等传统零售企业以及餐饮娱乐、家政服务、健康医疗等生活服务企业,依托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开展社区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线上线下交易融合。积极探索处方药电子商务销售和监管模式创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充分应用移动互联网特性,进一步细分市场,改善用户体验,探索免费体验营销、移动导购、圈子营销等创新商业模式。到2018年,基本建成电子商务售后服务质量检测云平台。
4.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完善跨境物流体系,推动海关、检验检疫、港口、银行、保险、物流服务等主要贸易单证的电子化。到2018年,完善贵阳综保区、贵安综保区配套体系,建立贵州电子口岸和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
(九)实施“互联网+”便捷交通专项行动计划
加快交通运输要素资源、出行服务、行业管控的互联网化,提高全省交通运输精细化管理能力、智能化服务水平和科学化治理程度。2015-2018年实施10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4亿元。(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积极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工程等建设,引导企业利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放的服务性数据资源开发智慧公交、网上订票、智慧停车等移动互联网应用。到2018年,基本建成省级公共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力争完成全省公共交通“一卡通”推广应用,实现全省100%高速公路的ETC覆盖。
2.推进交通运输资源在线集成。加快构建网络化交通状态感知体系,积极推进高速公路监测、桥梁隧道健康感知、船舶实时定位、客运场站监控等设施建设。到2018年,基本建立交通基础设施感知体系及多渠道信息采集体系,进一步扩大干线公路网重要路段、重点港口码头以及内河干线航道重要航段的监测覆盖。
3.全面增强交通运输科学治理水平。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为交通规划、运行、管理提供决策支撑,加强对交通运输违章违规行为的智能化监管。到2018年,建成支撑交通运输设施规划与建设、安全运行控制、交通运输管理决策的智慧交通云平台。
(十)实施“互联网+”绿色生态专项行动计划
深入推进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深化生态环境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建立绿色环保服务体系,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2015-2018年实施28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1亿元。(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1.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依托“数字环保”和“环保云”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和物联网技术,强化对各类生态要素动态监测,推进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信息的互联共享。到2018年,基本建成具有喀斯特地貌特色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立体监控系统、省市二级环境信息数据交换平台。
2.大力发展智慧环保。利用智能监测设备和移动互联网,加强对各类污染物在线监测,推进环境信息数据共享公开,形成全天候、多层次的智能多源感知体系。到2018年,基本建成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系统、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环境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和各类公众服务平台。
3.加强环保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网络管理,加强环保监管,构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到2018年,完成10个行政监管手机APP开发应用,建成“绿色生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
4.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展废旧资源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强化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管理,构建网络化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到2018年,基本建成城市废弃物回收平台。
5.推进废弃物在线交易。推动现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向线上线下结合转型升级,推进行业性、区域性的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增强主要再生资源品种的定价权,建立面向循环经济的绿色发展新模式。到2018年,基本建成产业园区废弃物信息平台、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
(十一)实施“互联网+”人工智能专项行动计划
深入推进互联网与机器人、智能终端等领域深度融合,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进一步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推进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2015-2018年,实施11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建设支撑超大规模深度学习的新型计算集群,构建包括语音、图像、视频、地图等数据的海量训练资源库,加强人工智能基础资源和公共服务等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机交互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到2018年,建成“互联网+”人工智能系统10个以上,培育形成国内知名人工智能型企业5家以上。
2.推进重点领域智能产品研发和应用。鼓励传统家居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集成创新,开展以家庭网关为核心,集安防、智能电源控制、家庭娱乐、亲情关怀、远程信息服务等一体化应用。支持安防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发展和推广图像精准识别等大数据分析技术。推动汽车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设立跨界交叉的创新平台,加快嵌入式汽车轮胎超高频RFID关键技术、智能辅助驾驶、复杂环境感知、车载智能设备等技术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到2018年,建成车友助理智能服务等跨界创新平台。
3.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积极引进智能终端制造企业,发展智能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等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动智能产品的研发、孵化及产业化。推动互联网技术以及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技术在机器人领域的深入应用。到2018年,研发铝电解智能制造机器人、智能品酒机器人等工业、服务业领域机器人,服务企业2.5万户以上。
(十二)实施“互联网+”精准扶贫专项行动计划
将互联网手段、互联网思维融入扶贫工作中,实现扶贫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形成具有贵州特色扶贫开发新模式。2015-2018年实施9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扶贫办)
1.提升精准扶贫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扶贫对象的动态、分类管理,推进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的联网审批、联网备案。加快精准扶贫移动巡检应用和地方精准扶贫管理特色应用建设。鼓励扶贫产业示范园区积极应用互联网远程监控和操控技术。到2018年,建成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应用系统、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应用系统、移动巡检应用系统、精准扶贫个案管理应用系统、扶贫产业示范园区远程监控应用系统等。
2.优化扶贫资源配置。建立健全贫困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数据采集与分析体系,融合多部门信息,动态监测贫困情况,强化扶贫资源的精准配置。到2018年,建成贫困统计监测应用系统、贫困监测绩效评估应用系统、遥感地理信息应用系统等。
3.创新扶贫服务方式。运用网站、短信、微信等新媒体技术,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发布与互动救助平台,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积极构建精准扶贫网络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电商扶贫,开展扶贫政策咨询、特色农产品推介、乡村旅游推介等综合服务。到2018年,建成社会扶贫应用系统,打造6000个贫困村电商扶贫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基础保障
1.夯实网络应用基础。加快实施“宽带贵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战略,建成贵州省互联网交换中心,积极争取开通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到2018年,互联网出省带宽扩容至5000Gbps以上,城市50Mbps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达到40%,农村12Mbps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达到30%。鼓励电信运营企业采用共建共享模式加快宽带网络建设和升级改造,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制定宽带资费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互联网企业宽带使用成本。围绕建设“贵州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目标,全面实现政府数据及应用向“云上贵州”系统平台迁移,加强数据资源招商,实施“数据贵州”工程,打造全国数据集聚应用新高地。着力发展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卫星系统应用和呼叫中心等特色信息产品,加快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开发及产业化,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互联网+”的支撑作用。(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建设信息监控、密码保护、容灾备份等基础设施,加快构建以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用户安全为重点的多层次安全体系,提高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交换共享、个人隐私等领域的数据安全保护能力。研究出台贵州省公共信息共享安全管理规范等,明确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标准和实施细则,避免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情况发生。鼓励借助第三方安全评估监测机构,加强“互联网+”关键领域重要系统的安全评估检测。加大信息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委网信办)
3.加大要素支持力度。鼓励建立以数据开发换项目、以平台建设招项目、以投资模式创新引项目的招商模式,支持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将公共平台、公共信息资源优先委托省内企业运营开发。鼓励各市(州)、贵安新区利用现有园区建设互联网经济集聚区,支持园区公共平台向互联网企业倾斜。将“互联网+”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鼓励各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互联网产业基地、物流(快递)配套设施、电商服务平台、信息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倾斜。经依法批准后,鼓励闲置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厂房、仓库等用于发展“互联网+”项目,在一定时间内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对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产业园区、产业孵化器、产业集聚区的重点互联网企业用房,由所在地政府给予3年的房租减免。积极落实用电优惠政策,采用发电企业与大用户直接交易、工商同价等方式降低用电成本。鼓励重点扶持的互联网企业购买基础运营商数据中心服务,由所在地政府按企业年租赁费用的30%予以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财税保障
1.创新财政投入方式。2015—2018年,“互联网+”各项行动计划牵头部门从各自掌握的专项资金(基金)中统筹不少于5亿元,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集中支持全省“互联网+”公共平台建设、公共服务补助、重点孵化项目、人才引进培养、龙头企业培育、初创企业补助、创业启动资金扶持等应用示范项目。统筹的专项资金(基金)由省级各有关部门按现有管理方式对“互联网+”予以重点保障,其他相关专项资金(基金)也要对“互联网+”项目给予倾斜支持。鼓励各市、州(贵安新区)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鼓励在黔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对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金达到3000万元以上、具有核心技术或创新模式的龙头企业,依据产业水平和贡献程度等情况,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的落户奖励。(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能源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扶贫办,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可优先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企业符合税法规定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互联网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10%且年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省科技厅按研发投入超过10%以上的部分予以50%后补助,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个企业累计补助最高300万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3.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贵州省“互联网+”相关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不少于10亿元,鼓励有条件的市(州)设立相应基金。支持建立以“企业众筹模式”运作的“互联网+”投资联盟,实现投资者与创业者的精准对接,打造互动、多赢的创投生态圈。鼓励各级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探索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鼓励互联网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智力保障
1.加强互联网应用能力培训。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鼓励各级政府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提供互联网知识技能培训。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培养互联网技术应用、市场推广、服务咨询、经营管理等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专业技术人才,探索“人才+项目+团队”、“人才+基地”等人才培养新模式。鼓励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建立信息咨询、人才交流等合作机制,促进双方深入交流合作。(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集聚互联网跨界创新人才。将互联网经济人才(团队)纳入省人才工作重点和全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进行重点引进。健全引才、留才、用才和服务人才的工作机制,大力引进并支持互联网领域高层次人才来黔创业,按照《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编制管理、岗位聘用、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引进人才纳入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评审认定范围,经评审认定的“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享受《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优惠待遇。对符合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支持范围的“互联网+”融合创业,按规定给予政策优惠。(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打造互联网融合创新平台。借鉴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整合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创业投资机构等现有资源,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构建一批开放式的互联网孵化器。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民营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的,由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积极组建贵州省互联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对优势潜力项目和优秀创业团队的发现和扶持机制。(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环境保障
1.加强“互联网+”行动统筹协调。建立贵州省“互联网+”行动领导协调机制,开展项目库动态管理,统筹推进行动实施。设立贵州省“互联网+”行动专家委员会,加强“互联网+”跨界融合决策咨询。建立“互联网+”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互联网+”推进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营造良好“互联网+”发展环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事前准入限制,规范事中事后管理。积极完善信用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征信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或共享。制定出台数据资源开放指导办法和安全开放标准规范,提升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效率。加快推动贵州省数据资源管理、网络商品交易等法规制度建设,加强数据资源监管,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网络交易环境。加快制定政府和企业信息化服务采购政策,普遍推行基于云计算和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服务外包。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假冒行为。提请修改完善或废止与“互联网+”发展不相适应的现行相关法规,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政府法制办,贵阳市人民政府)
3加大跨界融合创新宣传力度。鼓励互联网企业借助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等高端平台,抱团展示我省“互联网+”跨界创新成果。鼓励利用“媒体云”、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大对跨界融合创新项目、企业、代表人物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举办各类“互联网+”论坛、峰会及创新创业大赛,引导互联网企业开展广泛交流,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互联网经济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附件:1.贵州省“互联网+”创业创新专项行动计划
2.贵州省“互联网+”协同制造专项行动计划
3.贵州省“互联网+”现代农业专项行动计划
4.贵州省“互联网+”智慧能源专项行动计划
5.贵州省“互联网+”普惠金融专项行动计划
6.贵州省“互联网+”益民服务专项行动计划
7.贵州省“互联网+”高效物流专项行动计划
8.贵州省“互联网+”电子商务专项行动计划
9.贵州省“互联网+”便捷交通专项行动计划
10.贵州省“互联网+”绿色生态专项行动计划
11.贵州省“互联网+”人工智能专项行动计划
12.贵州省“互联网+”精准扶贫专项行动计划
13.贵州省“互联网+”行动项目表(2015-2018年).xls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贵州省“互联网+”创业创新专项行动计划
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合大数据产业优势资源,推动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生态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5-2018年实施4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5亿元,实现互联网与创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建成一批线上线下结合的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满足各类创业创新主体的需求;在创业孵化、转移转化、研发服务、科技金融、创业宣传、创业教育等领域,培育和集聚一大批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创业服务组织和众创空间;建成一批“互联网+”领域的创新研发中心,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促进人才、知识、技术和资本等创新创业要素高度集聚、开放共享,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移和协同创新,形成完整的“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二)年度目标
2015年,完成投资12800万元。完善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功能,增加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遴选模块。平台入驻机构达200家,访问量累计达35万人次;年服务小微企业500家次;培育省级众创空间20家,众创空间聚集创客人数达500人以上,新增大学生(创客)创业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150家以上,重点支持10户以上企业围绕“互联网+”开展创新研发、成果转化。
2016年,完成投资11000万元。完善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功能,平台入驻机构累计达240家,访问量累计达45万人次;年服务小微企业1000家次;累计培育众创空间25家、众创空间聚集创客人数达800人以上,新增大学生(创客)创业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150家以上。新增1个“互联网+”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支持10户以上企业围绕“互联网+”开展创新研发、成果转化。
2017年,完成投资10950万元。完善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功能,平台入驻机构累计达280家,访问量累计达55万人次;年服务小微企业1500家次;累计培育众创空间30家、众创空间聚集创客人数达1100人以上,新增大学生(创客)创业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150家以上。重点支持10户以上企业围绕“互联网+”开展创新研发、成果转化。
2018年,完成投资12150万元。完善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功能,平台入驻机构累计达320家,访问量累计达70万人次;年服务小微企业2200家次;累计培育众创空间35家、众创空间聚集创客人数达1500人以上,新增大学生(创客)创业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150家以上。新增1个“互联网+”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3个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重点支持10户以上企业围绕“互联网+”开展创新研发、成果转化。
到2025年,建成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年服务小微企业10000家次以上。建设众创空间累计达50家,依托众创空间建立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建成“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新增大学生(创客)创业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3000家以上。新建一批“互联网+”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形成完整的“互联网+”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技术体系。重点支持500户以上企业围绕“互联网+”核心技术开展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载体建设
1.加强园区(新区)等载体建设
重点加强贵安新区、贵阳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驱动试验区、贵阳国家高新区、国家经开区、双龙空港区等载体建设,依托载体的产业聚集优势、政策优势、区位优势等,针对不同特点、不同区域的载体,探索制定差异化支持政策,发挥不同载体的优势特长,形成差异化的功能布局。加强对载体信息基础研发平台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2.加强基地建设
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力度,重点发挥好基地的产业承载和聚集作用。针对各市(州)、贵安新区区域经济特点和产业特色,支持不同领域特色的基地加快发展步伐,通过基地龙头企业带动,吸引相关配套和上下游企业的聚集,促进基地内企业、项目、人才聚集,整合知识、技术、人才、资金、政策等资源进驻基地,加速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促进地方优势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为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培育高新区奠定基础。
(二)推进创业创新平台建设
1.线上平台建设
科技资源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科技资源服务平台的功能,完善平台“科技商城”模块,通过“科技商城”提供的开放环境,为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开“网店”的平台,免费发布科技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服务。企业可方便快捷的寻找科技服务、需求、机构,实现科技服务分类筛选、在线购买、订单管理、交易评价等功能。进一步推进审计、知识产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金融、培训、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要素到平台聚集,提升对创业创新企业(团队)的服务能力。进一步吸纳更多第三方战略合作机构参与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互联网+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服务模式。
技术市场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省网上技术交易市场。通过搭建网上信息发布平台、沟通对接平台、网络支付平台、政策平台等,为技术创新成果及服务的供需双方和科技服务机构提供一个信息及时、沟通顺畅的网上交易大平台。网上信息发布平台用于需求及成果的发布,沟通对接平台用于定期或定向组织在线及线下对接会,网络支付平台用于交易适时支付,政策平台用于科技创新券管理、技术合同登记及交易备案等。
科技创新服务云。构建一体化服务平台,激活创新资源要素,依托云平台将全部科技服务资源纳入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建立省、市、县(区)三级科技管理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和创新服务协同;引导各种创新资源要素服务创新全过程,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便捷地获取科技创新服务,促进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建设,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依托云平台完善全程留痕、电子监察和网上评审、信用评价、绩效评估等功能,利用移动互联等手段,实现科技管理过程的信息公开公示,打造数字信息化阳光政务平台;构建标准统一、互联共享的科技业务基础数据库,依托云平台整合各类科技服务资源,实现全省科技资源的融合统一,借助大数据分析,及时挖掘分类科技业务数据潜在价值,提高科技决策、管理和服务效能。
2.线下平台建设
创新研发平台建设。依托产业载体,重点在“互联网+”领域支持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通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动“互联网+”技术成果转化和辐射。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互联网企业与实体企业联合共建“互联网+”研发中心。通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纽带,引导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特色产业的模式创新与运作,引导传统企业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和互联网手段进行改造提升。
企业孵化器建设。加大孵化器建设力度,重点在产业园区新建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围绕产业园区的产业发展需求和龙头企业的发展需求,孵化配套小微企业。积极引导孵化器改变传统低端的孵化方式,吸引更多服务要素入驻,提升现有孵化器的孵化能力和服务水平。
众创空间建设。重点在国家高新区、国家经开区、贵安新区、双龙空港区等特色经济区域以及人流集中的商业中心城区,依托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创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资源,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一批创新工场、创客空间、创业基地等具有不同功能定位的市场化运作的众创空间,加强众创空间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创业创新者提供研发工具、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通过服务绩效补助,鼓励各众创空间发挥各自特色优势,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3.推动“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
推动线上平台和线下平台的互补结合,科技资源服务平台、技术市场平台等线上平台为线下平台预留充分的空间进行展示、交易、资源搜寻、需求发布、信息咨询等,线下平台为线上平台的交易、咨询等活动提供后续线下服务。逐步推动线下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线下平台构建与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连通的可视化创业资源图。
(三)加快创业创新主体培育
通过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开展以大学生创业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为主的创业创新主体培育。
1.大学生创业企业培育
针对4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投入一定自有资金,通过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遴选、创业投资机构或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推荐、已有一定销售收入的大学生初创企业,择优给予支持。鼓励扶持一批大学生、创客、青年创业者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互联网手段和互联网创业低成本的特点将自己的创意设想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市场行为、创业行为,实现从0到1的转变。
2.科技型种子企业培育
针对以创新为发展动力,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或转让、咨询等服务以及通过“互联网+”等手段对传统技术改造的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通过考察其创新行为绩效,视其成长潜力给予支持,不再采用传统方式去评价企业的微观经营活动,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促使科技型种子企业快速成长壮大,实现从1到100的跃升。
(四)促进服务要素发展,服务创业创新
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激发服务要素的内生动力,调动全社会的服务要素资源,服务于创业创新。
1.研发设计服务。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准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的研发服务;加速产学研结合,推动科研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加强科技资源开放服务,建立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省级网络管理平台,完善促进仪器开放共享的激励引导机制、约束机制。
2.技术转移服务。整合相关科技资源,聚集各类市场主体,推动技术输出方、吸纳方以及科技中介机构等社会各界资源的有效合作交流;鼓励建设具备技术咨询评估、成果推介、融资担保等多种功能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互联网平台;设立专门的技术市场发展资金,对技术市场体系各要素进行分类指导,专项扶持;依法保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技术转移机构等相关方的收入或股权比例;建立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良性互动机制,促进技术转移转化。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移和协同创新。
3.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运营,加快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通过互联网手段提供服务;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规划布局,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加强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构建技术标准全程服务体系。
4.知识产权服务。大力支持省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支持成立知识产权服务联盟,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免费或低成本向社会开放,基本检索工具免费供社会公众使用。
5.科技金融服务。统筹协调科技金融资源,搭建科技金融合作平台,推动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券商和保险机构加快科技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的创新,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融资体系,优化科技金融生态环境。鼓励众筹、众包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基于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创新。
三、保障措施
(一)营造宽松环境
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创业创新环境。通过加强各类媒体对互联网创业创新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报道一批互联网创业典型事迹,表彰一批业绩突出的互联网创业团队,树立一批创业典型人物来弘扬互联网的创业精神;把宣传互联网创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制定计划,以专栏、专题等方式,策划和组织好征文、研讨、访谈和政策解读等一系列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报道活动,充分发挥各媒体的优势,提高民众对“互联网+”创业的认知度,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互联网+”创业创新热点问题,营造一种积极的互联网创业创新氛围。
(二)制定鼓励措施
降低创业门槛,简化创业住所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鼓励青年人自主创业;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专业技术过硬的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业;自主创业公司开发的产品,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建立质检审批快速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符合相关质量规定的产品,加速其进入市场;制定创业服务绩效后补助评价奖励指标体系,通过政府资金引导鼓励创业服务机构积极服务创业创新。
(三)加强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载体在发达省份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对接引进创业优秀人才、团队和项目。对于引进的优秀人才,按照《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解决工作场所、必要仪器设备、科研启动资金、住房、职称评定等问题。鼓励创业团队、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高等院校联合重点培养跨界复合型、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探索“人才+项目+团队”、“人才+基地”等人才培养新模式。大力开展创业人员学术交流、技能竞赛等创业创新实践活动,组织本省创业团队与北京、上海、成都等地创客团队经验交流。
附件2
贵州省“互联网+”协同制造专项行动计划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互联网与我省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等制造业的融合创新发展,实现贵州制造向“贵州智造”转变,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8年,实施重大示范项目40个,完成投资27亿元以上。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充分发挥我省大数据产业基础和优势,按照“立足实际、超前谋划、需求牵引、示范引领、梯次突破”原则,着力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推动制造业提质增效,做优存量;着力拓展互联网与制造业各领域协同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培育“互联网+”协同制造新业态,做大增量;推动贵州工业云公共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应用,建设以工业云为基础的贵州工业互联网,将贵州工业云打造成为全国的知名品牌。
(二)年度目标
2015年,完成投资8亿元。争取1-2个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在航空发动机、航天、汽车、飞机等装备制造及化工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10个以上智能工厂或车间、关键工序智能化、智能检测和全产业链追溯等示范项目。
2016年,完成投资9亿元。搭建工业互联网试验网平台,重点建设航空发动机、航天、汽车等2-3个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带动10家以上企业开展网络协同制造综合示范应用,推进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和基础数据共享,工业云平台服务企业1.5万户。
2017年,完成投资7亿元。在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特色食品、能矿等领域组织实施30个以上智能工厂或车间、关键工序智能化、智能检测和全产业链追溯等示范项目,在制造业中形成10个网络协同制造示范行业,工业云平台提供云服务500项,服务企业2万户。
2018年,完成投资3亿元。依托工业互联网,打造智能制造示范企业20家,试点企业效率提升20%,成本下降20%,节能减排10%;重点扶持10户企业进行工业互联网示范推广;形成一批智慧企业模型、模式、技术标准规范;支持15家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打造40条柔性化生产线;培育形成国内知名的制造服务型企业5家以上。
到2025年,我省制造业基本普及数字化技术,实现机械产品全面应用数控技术,实现先进制造业智能化。未来十年,互联网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为我省新增GDP累计达3000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智能制造
大力发展以智能工厂、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等为主的智能制造体系,依托贵阳高新区、贵阳小孟工业园、遵义汇川机电产业园、安顺民用航空产业基地等先进制造业聚集区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鼓励企业加快实施以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化装备应用为主的自动化、智能化改造,促进化工、医药、特色食品、新型建材等传统特色优势行业生产装备自动化升级改造,在航天、工程机械、数控机床、高端基础件、医药、特色食品及磷化工等优势领域,建设一批柔性化生产线,组织实施30个以上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结合产业特色,研究应用装备制造设备故障诊断与健康维护机器人、特色食品行业在线智能检测和灌装加工机器人、中药生产胶囊剔废智能机器人、镁铝自动化生产机器人等智能制造机器人;推进省内企业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机器人自主行走、可积累式知识系统和平台、三维地图实时创建、类人表情系统、高分鱼眼机器人视觉系统等的基础性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企业按“互联网+”的发展模式推广机器人在各行业中的应用,开发移动终端、穿戴式植入式智能机器人服务等增值服务产品。
(二)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鼓励骨干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向社会开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与工业设计中心的研发设计、实验测试等创新资源,大力发展网络协同研发和协同设计,满足个性化定制产品研发设计需求。支持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的智能终端研发,鼓励骨干企业搭建模块化、柔性化制造、智能制造系统与价值交互平台,大力推广模块定制、众创定制、专属定制等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新业务,培育发展网络众包、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鼓励互联网企业整合市场信息,充分发挥贵州工业云、3D打印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基础性带动作用,打造创新服务平台,为制造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提供决策支撑。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在小型无人机、智能硬件、小卫星、纳米卫星、汽车制造、家电生产、特色食品生产、文化创意产品、智能家居制造等领域,开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服务应用示范。
(三)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
鼓励制造业骨干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双向跨界融合发展,采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技术实现企业与产业链各环节紧密协同,促进研发、生产、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系统全面互联,推行众包设计研发和网络化制造等新模式。充分发挥贵阳高新区、贵阳经开区、遵义经开区等国家级园区的优势,有效利用贵州工业云平台,提升智能制造与智联服务技术支撑、协同创新与创客创业服务水平,构建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服务生态圈。实施重点行业网络协同制造示范工程,通过开展装备、化工、医药等优势领域协同制造,实现行业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网络化,带动提升全省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鼓励龙头企业依托贵州工业云平台,进行产业链上下游信息化集成,实现信息共享、流程协同,快速响应市场需求,降低供应链库存成本。
(四)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
推动制造业由单纯产品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充分发挥贵州省工业云的平台作用,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云服务中心。围绕工程机械、智能电视、电梯、矿用机械、轮胎等产品全生命周期和经营管理全过程,提供企业制造资源和制造云服务;鼓励企业研发和应用大数据分析、智能化软件等技术和产品,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采集共享渠道,加快推动产品运行与应用状态报告自动生成与推送服务,结合企业生产流程的智能化升级,逐步建立企业智能服务生态系统;支持企业发展融资租赁、在线监控诊断、维修保养、回收再用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增值服务,拓展产品价值空间;鼓励骨干企业的信息化部门成立信息技术公司,提供行业服务。培育以工业云为核心的云端服务型制造业生态,鼓励企业通过工业云的互联网开放服务平台,形成若干以制造业服务运营与服务增值为主体业务的新型服务业态。
(五)建设以工业云为基础的贵州工业互联网
加快推动包括传感器、物联网、高速互联网络等要素在内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以实现工业网络互联、工业设备互联、工业应用系统互联;鼓励航空航天、数控机床、高端基础件等优势领域的骨干企业积极推动智能设备终端接入贵州工业云平台,建设以工业云为基础设施的贵州工业互联网试验网;开展结合工业互联网及工业云的智能工厂、智能装备、智能产品,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应用系统等试点示范,重点扶持一批企业进行工业互联网示范推广;在智能制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云上贵州大数据中心的基础平台以及工业云的工业互联网基础中间件作用,推动传统制造业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层面的数字化和网络化改造,实现全面信息化,对接工业互联网;建立工业互联网的创业平台与配套服务体系,鼓励制造业与贵州工业互联网接入,支持制造业商业模式创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成立由制造业、互联网行业、高校、科研院所组成的“互联网+”协同制造产业联盟,构建云端制造生态圈,营造“互联网+”协同制造创新氛围。通过产学研结合等方式,集中力量组织实施8-10个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围绕制造业发展方向和需求,培育提升10家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协同制造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力争培育形成以云制造、工业互联网为主导方向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为“互联网+”协同制造专项计划提供科技支撑。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统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互联网+”协同制造顶层方案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重点项目实施;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应安排相应资金支持本地区“互联网+”协同制造产业发展。对国家和省级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通过基金、事中事后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方式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通过补贴等形式鼓励企业使用贵州工业云,降低企业实施“互联网+”的应用门槛,推动基于工业云的制造资源共享、制造能力协同与云端生态圈构建。充分利用科技创新券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互联网+”协同制造创业创新。鼓励保险企业对智能制造重大装备产品提供首台(套)保险补偿。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针对“互联网+”协同制造示范企业,依托贵州大学、装备制造业协会等单位,对企业高管、高级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适应跟踪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新技术的能力。完成紧缺人才分类梳理工作,定期发布人才需求状况,重点引进互联网与制造业复合型人才、高端技术领军人才。把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紧密结合起来,吸引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科技实施项目的人才来贵州创业就业。
附件3
贵州省“互联网+”现代农业专项行动计划
省农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精神,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具备便捷化、精细化、个性化特征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形成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互联网生态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5-2018年实施25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亿元以上。围绕建设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精准、便捷、特色鲜明的现代山地生态农业新模式,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多样化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农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互联网与农业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促进贵州山地特色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走在全国前列。
(二)年度目标
2015年,完成投资5亿元。立足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增强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和规模化标准示范园(场)带动作用、强化农业综合管理及服务水平、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四个方面,启动农业综合公共服务平台、茶资源交易平台、园区物联网应用平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园区综合信息管理、基于耕地资源的生产管理等系统建设及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监控覆盖到90%以上县、90%以上重点产业,质量安全追溯覆盖产业化龙头企业比例达到20%。
2016年,完成投资5亿元。平台综合服务覆盖到省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园区信息管理系统服务接入覆盖30%,物联网等智能化设施应用率达到10%;农业综合管理云服务全省各级农业管理部门覆盖率100%;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监控范围扩大到所有县和所有重点产业,质量安全追溯覆盖产业化龙头企业比例扩大到25%。
2017年,完成投资5亿元。平台综合服务覆盖到主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园区信息管理系统服务接入覆盖60%,物联网等智能化设施应用率达到15%;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实现“县县通”;质量安全追溯覆盖产业化龙头企业比例扩大到30%。
2018年,完成投资4亿元。平台综合服务覆盖到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移动终端应用全面推广,新型经营主体基本实现产品购销电子化,科技服务网络化;农业土地流转基本实现透明化;园区信息管理系统服务接入覆盖100%,物联网等智能化设施应用率达到25%,电子商务应用率100%;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实现“乡乡通”;质量安全追溯覆盖产业化龙头企业比例扩大到40%。
到2025年,全省基本实现对茶叶、辣椒、火龙果、猕猴桃、马铃薯、薏苡、食用菌、酒用高粱、蓝莓、肉羊(牛)、大鲵等优势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休闲观光农业区、现代农业高效示范园区“互联网+”现代农业全覆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精准营销,私人定制等创新模式普遍应用;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和规模化标准示范园(场)基本实现“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改造,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农业综合信息社会化服务基本实现“村村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人员、基层农技服务人员和新型职业农民“人人通”,建立起基于云计算平台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省农业综合管理及综合服务体系,农业电子商务、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和农业生产监测预警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实现全部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规模化标准园(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以贵州农业云平台和移动终端应用推广为基础,加强信息服务能力,支持和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计划、产量信息等与销售环节对接,实现以市场为导向、超前预测、灵活快速调整的生产方式。
加快推广农村生产生活要素共享平台应用,充分发挥平台跨界融合作用,实现不同地域、不同产业、不同主体间的有机结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科技化、组织化、精细化水平,切实转变生产方式。
鼓励和支持国内大型电商企业和本土企业,创新方式,整合农村农资销售、益农服务、经纪人队伍等资源,积极布局农村电商,推进农业流通方式快速转变,破解“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难题,提高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流通效率,实现农产品增值,促进农民增收。
建设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并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实现对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状况等进行实时监管,提升土地流转透明化程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二)加快推进生产方式精准化
加强耕地土壤资源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云应用,大力推广基于移动智能终端有针对性的测土配方施肥决策咨询,开展地图推荐施肥、样点推荐施肥、测土配方知识、作物栽培管理等精准化生产指导。
加强标准园(场)建设,提高精准化生产水平。按照加强生产过程精细管理、提高智能化水平、完善标准化作业生产档案、构建生产全程可追溯的要求,选择茶叶、辣椒、火龙果、猕猴桃、马铃薯、薏苡、食用菌、酒用高粱、蓝莓、肉羊(牛)、大鲵等优势产区,依托移动互联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实施示范带动工程;加大全省大型养殖场精确饲喂系统建设,推动疾病自动诊断、废弃物自动回收等智能设备应用,实施互联网信息采集、养殖档案管理及疫病追溯管理,加速绿色生态畜产品生产和加工业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渔业养殖基地部署宽带网络、传感器、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实现对基地生产全过程监测和智能操控,打造场随人走、全程监控、远程诊断、远程操控的智能化新型养殖基地。
完善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物联网应用体系。加大农业园区信息平台建设投入,健全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进一步提升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提高对园区数据多维度综合分析的智能化水平,为全省农业园区建设发展提供真实可信的决策依据。构建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物联网信息平台,统一集成示范园区物联设备和采集数据,构建远程可视化系统、无线智能化管理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试点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应用范围;支持各类型农业园区经营主体应用农业物联网并接入省级农业园区物联网平台;加强园区大数据分析研究,合理安排农产品生产结构,动态管理农业园区生产和销售,逐步实现综合产出最大化。
(三)开展农业信息应用网络化服务
建立全省农科教信息调度平台。以省级农科教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为主干,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连通农科教系统的信息交换平台,建成全省农科教系统信息快速交换通道。建立业务信息调度制度,形成业务信息交换与报送机制,初步实现农科教体系信息处理规范化、信息监测动态化、信息调度网络化、信息管理智能化和辅助决策模型化,有效支撑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支持健全完善全省农科教基础资源数据库。
建立基层农技推广综合业务平台。开展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在线培训教育,实现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实时、动态业务管理;构建现代农技推广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农技人员尤其是基层农技人员的信息化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在有条件的地方整体推进农技推广云平台基层工作站建设;全面升级农技推广服务模式,组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通过“智农通”与其所在区域农户实现互联互通、开展各类技术服务。
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科研教学机构的对接协作平台。建立科技创新动态资源数据库,形成网上成果展示、学科群集成研发与技术攻关、成果数据共享等在内的农业专家库,为入库专家开通“智农通”服务,对接国家云平台,实现对专家的实时、动态业务管理,支持专家通过云平台为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提供全方位服务。
建立智慧农民培育综合业务平台。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建档立卡管理系统,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建成专业量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需求、培训对象、培训师资、培训教材等资源库,为全部经过培训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登记,发放“智农卡”,开通“智农通”服务。创新培育模式,搭建起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智慧农民在线培训教育平台系统,初步实现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认定管理考核和对接农村电商的综合服务能力。
推进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打造信息进村入户五级联动体系。积极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探索建设标准、建设模式、运营机制,总结出一条适合在全省推广的信息进村入户好路子;贯彻“整县推进”要求,指导和支持各县逐步建设和完善标准型、简易型和专业型相结合的村级信息服务站,完善系列制度,明确公益服务职责、商业服务内容、标准及法律责任,选聘信息员队伍,规范管理,建立奖励考核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运营商+服务商”长效运营机制和县级综合服务中心,统筹村级信息服务站,逐步向农户开展公益、便民、电子商务、培训体验等服务。
加强信息采集渠道建设、农情调度、农业综合统计、蔬菜价格调查、物价成本调查、畜禽水产调查等工作,建成并综合利用农业大数据中心和农业云综合服务平台,完善预警分析机制,适时发布市场波动预测,提供经营决策服务;整合完善动植物疫病监测与防疫信息管理系统,开通移动终端信息采集适时上传通道,强化信息报送机制、责任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各级农业部门对自然灾害、重大动植物疫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能力。
通过移动终端应用定制和推广以及PC端网页服务,针对广大农村、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农业政策、农业技术、农产品价格参考、优质农产品推介、美丽乡村旅游推介等社会化综合服务。
(四)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围绕建设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大省的目标,建立农产品溯源信息服务共享平台,鼓励我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加快二维码、射频自动识别(RFID)、移动视频监控等技术由流通经营向生产加工环节推广,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发现、过程追溯、结果处置查询等能力,促进消费者参与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消费者认知感和信任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保障
加快制定“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激励政策;针对“互联网+”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办法;对“互联网+”现代农业项目涉及用地,优先合理安排计划指标,简化手续,优先办理;各级财政统筹利用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平台建设和应用示范,确保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资金需求;创新投融资机制,探索设立贵州省“互联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优先支持重大应用示范类和创新研发类项目。
(二)完善基础设施
巩固网络基础,加快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实现95%以上行政村通光缆,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4Mbps,农村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30%;统筹规划,以“云上贵州”系统平台为依托,统一标准规范,按照需求导向、先进实用,安全可靠、弹性扩展等原则,建设贵州“农业云”平台系统,构建全省农业大数据中心、综合业务平台及对外综合服务平台,组建专业团队,完善配套体系,为各类型“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推广提供基础条件;加强农业园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种养业基地网络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互联网+”现代农业企业购买云计算服务;进一步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和共享。
(三)优化环境服务
积极加强协调服务,营造宽松环境,鼓励“互联网+”现代农业企业创新产业模式;积极搭建沟通合作平台,组织开展研讨、交流等活动,促进业务合作;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加强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和共享,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企业利用信用信息平台管控风险;建立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符合互联网经济发展规律的监管体系。
(四)夯实产业基础
提高基地生产水平。以省级农业园区为核心,以产业大县为主体,坚持抓好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生产基地建设;壮大重点产业和产品。立足资源优势,重点在茶叶、蔬菜、马铃薯、火龙果、猕猴桃、蓝莓、苹果、薏苡、牛羊、禽蛋、大鲵等特色农产品中集中资源重点打造,培育一批产业大县和产业带;做大做强经营主体。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增强辐射带动和市场开拓能力。
(五)加快人才建设
制定“互联网+”现代农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加强“互联网+”现代农业系统培训;鼓励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专业课程,加快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互联网+”现代农业管理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引导“互联网+”现代农业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共同研发和管理,在实践中培养人才;在全省农业管理服务系统和生产经营系统遴选信息人员,加强培训和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全覆盖的农业信息采集队伍。
(六)推动数据开放
以跨行业的农业内外部数据的管理、链接与整合为核心,全面整合跨部门、跨区域农业信息资源,将包括农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追溯的各种数据进行集中记录、分析和整理,并统筹省内各级分数据中心建设;建立我省农业信息资源开放统一平台和基础数据资源库,按照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分级分类,推进政府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公众和小微企业充分挖掘农业信息资源的商业价值,促进互联网应用创新。
附件4
贵州省“互联网+”智慧能源专项行动计划
省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精神,利用互联网技术,促进能源产业低碳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升贵州能源产业节能减排和生产优化控制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5-2018年实施8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2亿元。建设完成贵州电力交易技术支持信息平台、数字盘江工程、智慧能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能源监测预警与规划管理系统与能源资源大数据工程、智慧矿山示范工程5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贵州省分布式智能微电网、能源光纤到户工程和新能源集控中心3个重点项目。
(二)年度目标
2015年,完成投资414万元,其中贵州省电力交易技术支持信息平台建设投资414万元。
2016年,完成投资1051万元,其中贵州省电力交易技术支持信息平台建设投资151万元、数字盘江工程投资700万元、智慧能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投资200万元。
2017年,完成投资4700万元,其中贵州省能源监测预警与规划管理系统与能源资源大数据工程建设投资800万元、数字盘江工程投资700万元、智慧矿山示范工程投资3000万元、智慧能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投资200万元。
2018年,完成投资13800万元,其中分布式智能微电网建设投资5000万元、能源光纤到户工程投资3000万元、新能源集控中心投资2000万元、数字盘江工程投资700万元、智慧矿山示范工程投资3000万元、智慧能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投资100万元。
到2025年,预计完成投资40000万元,其中分布式智能微电网建设投资15000万元、能源光纤到户工程投资7000万元、新能源集控中心投资18000万元。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能源生产管理智能化
建立能源监测预警与规划管理系统,加强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对接,支撑电厂和电网协调运行,促进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协同发电。鼓励能源企业通过大数据技术对设备状态、电能负载等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与预测,开展精准调度、故障判断和预测下维护,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安全运行水平。
(二)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
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多能源协调互补的能源互联网,突破分布式发电、储能、智能微网等关键技术,建设绿色能源智能化电力运行监测、管理技术平台,使电力设备和用电终端基于互联网进行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实现分布式能源的即插即用,逐步建成开放共享的能源网络。
(三)探索能源消费新模式
依托互联网及电网技术平台,以电网企业现有人员和交易系统为基础,组建业务财务独立,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政府监管下公平、公开、公正交易的电力交易中心。总结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经验,逐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通过互联网自主平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自主寻找交易对象,达成一致意见后开展直接交易和结算,并按规定交纳输配电等相关费用。积极鼓励发展基于分布式能源网络的用户端智能化用能、能源共享经济和能源自由交易,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促进能源消费生态体系建设。
(四)拓展电网通信融合业务
鼓励电力企业与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积极合作,大力实施光纤入户工程,加快发电设施、用电设施和电网设施的智能化应用和改造,将电力相关信息数据汇集到电力交易中心,通过互联网实现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加大相关人才的培养,依托“云上贵州”等互联网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创新科技设备,提高电能储蓄能力,实现电力供给的高度可靠和集约化。鼓励第三方企业依托智能电网发展家庭能效管理业务等新型业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互联网+”智慧能源顶层设计
立足当前能源技术及互联网技术发展前沿,研究制定我省“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指导性文件,明确我省“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定位、重点任务及相关保障措施,充分调动能源、信息等行业资源,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有序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的研究与建设工作。
(二)搭建开放的“互联网+”智慧能源标准体系
统一的标准规范是推动“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能源互联以及信息实时交互的根本保障。组织能源、信息等行业力量,依托现有电力、油气、煤炭、互联网等相关标准体系,整合形成我省“互联网+”智慧能源体系框架,并持续优化形成开放的“互联网+”智慧能源标准体系。
(三)建立能源信息双向流动和数据交互机制
将开放、对等、共享、互联的网络概念融入能源体系,通过互联网技术、先进控制技术等技术手段逐步消除各类能源网络之间的隔离性以及能源供应体系中的供需界限,打破相对封闭的行业格局,构建泛能源系统、扁平化系统和开放式系统的能源网络形态。
(四)攻关“互联网+”智慧能源关键技术
立足我省能源产业发展现状和现有信息、控制等技术发展水平,研究设立“互联网+”智慧能源技术创新专项,有针对性地支持建设若干能源网络技术创新平台,围绕能源路由器、智能供能、智能用能、能源电商交易、智能能效服务等一批关键技术开展集中攻关,尽快突破制约我省“互联网+”智慧能源的重大技术瓶颈。
(五)夯实“互联网+”智慧能源网络发展基础
按照国发〔2015〕40号的指导要求,积极构建能源系统扁平化、设备智能化、能量互补化和供需分散化,实现能源个性化定制,提高用户用能清洁化和高效化,以互联网为支撑,开启我省能源消费、供给、技术和体制的链式革命。
附件5
贵州省“互联网+”普惠金融专项行动计划
省政府金融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精神,深化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为大众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5-2018年实施3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2亿元以上,推动互联网与金融产业深度融合,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资源为全社会不同阶层和群体,提供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成本可担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年度目标
2015年,完成投资11亿元。设立1家金融大数据公司,积极开发互联网金融云平台功能。挂牌2个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入驻,注册60家互联网金融领域企业。移动金融IC卡发卡量累计达到5万张。
2016年,完成投资40亿元。成立1个省级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完善互联网金融云平台功能,为10家以上企业服务。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入驻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注册80家互联网金融领域企业。移动金融IC卡发卡量累计达到10万张。
2017年,完成投资50亿元。完善互联网金融云平台功能,为50家以上企业服务。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入驻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注册100家互联网金融领域企业。移动金融IC卡发卡量累计达到15万张。
2018年,完成投资1亿元。完善互联网金融云平台功能,为100家以上企业服务。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入驻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注册150家互联网金融领域企业。移动金融IC卡发卡量累计达到20万张。
到2025年,全省互联网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日益丰富,互联网金融将向更加专业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聚集一批实力雄厚的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品牌卓越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范围将不断拓宽,投资更加便捷化和移动化,融资成本将进一步下降,互联网金融服务渗透至乡镇,金融资源获得性和便利性大幅增加,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有效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形成互联网金融产业聚集优势
规划建设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将贵阳、贵安新区作为互联网金融试点地区,鼓励支持两地区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先行先试。支持贵阳、贵安新区等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各自优势建设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集聚发展。
(二)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设立和发展
支持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或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消费金融、汽车金融、金融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在我省设立网络小贷、第三方支付、个人征信、移动支付、众筹融资、电商金融等机构。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
(三)建立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
汇集我省金融要素资源,打破线上与线下、新型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信息壁垒,将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融资担保、股权众筹、小额贷款、创业投资公司等投融资机构纳入平台,利用互联网优势搭建线上线下融资模式,通过发布金融产品和融资需求,进行信息撮合,提高融资对接效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投贷保等金融综合服务。
(四)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展服务范围
引导金融机构转型升级,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提供基于金融云服务平台的信用、认证、接口等公共服务。加快移动金融推广应用,大力推进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工作,加快贵州通TSM系统建设,发行移动金融IC卡,推动金融IC卡在交通、旅游、教育、医疗、社区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创新应用。将移动金融同贵州省大数据产业有机结合起来,拓展大数据产业相关的行业应用。推动商业银行、电信运营商、银行卡清算组织、支付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在确保移动金融账户介质的标准符合性的同时,推广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开展农村金融扶贫工作,重点推广基于手机终端的信贷、征信、理财、新农合新农保、转账缴费等应用,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五)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创新,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支持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期货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拓宽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创新财富管理模式。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加强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信用评分和信用评级等信用服务机构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产品研发和服务创新。支持公共社会信息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进一步促进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互动。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履约、守信奖励机制和违约、失信惩戒机制,促进行业创新发展。
(六)优化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
支持设立发展提供数据存储、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维护等技术领域基础服务的机构。推动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服务。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和投资者保护,建立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互联网金融机构通过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业务、上市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七)提升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能力
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从交易记录、行为偏好、位置等多维度防范风险,提高风险研判能力和水平。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升技术安全水平,保护金融交易安全,妥善保管客户资料,防范因互联网安全漏洞导致的用户信息泄露。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强信息披露,及时公布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向各参与方进行充分风险提示,详细说明交易模式以及权利义务等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区(县)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文件,对有突出创新和重大贡献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一定奖励。鼓励金融监管部门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并实施高效管理。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申请相关金融牌照以及相关资质,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办理涉及相关行政审批的服务效率。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科学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参照《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或科技创新型企业标准,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积极推广品牌宣传
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与金融媒体合作,强化我省互联网金融创业创新基地的品牌宣传,借助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等交流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绿色金融等高端对话,提升我省互联网金融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金融机构和科研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学术研究、创新交流合作和培训研讨活动。
(三)构建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制度
支持金融监管部门与各级政府部门建立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报送机制,统一报送口径,定期汇总分析,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打击涉及反洗钱和非法集资等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
(四)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
支持省内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牵头发起成立省级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建立自律惩戒机制,制定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推动行业交流和信息共享,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五)加快互联网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互联网金融领域骨干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优先引进系统架构、网络安全、系统应用等高端互联网技术人才以及有互联网金融从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障、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金融人才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互联网金融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互联网金融人才。
附件6
贵州省“互联网+”益民服务专项行动计划
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
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互联网便捷、高效、低成本优势,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等新兴服务,推动互联网向益民服务领域渗透,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5-2018年实施74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254亿元,互联网与益民服务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民生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多元,益民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公共数据开放透明,信息服务应用深化。互联网在促进全省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传输和业务协同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形成以开放共享、能力协同为特征的益民服务信息运用新模式。
——有效供给增多优化,普惠水平全面提升。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政务、教育、养老、社会保障、文化、医疗、体育、旅游、食品安全监管等民生领域服务应用更加多元化、人性化,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初步建成公平、高效、优质、便捷的益民服务新体系。
——管理服务创新完善,社会治理模式升级。互联网支撑政府管理服务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社会管理精细化、服务网格化、决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形成以民众需求为中心、高效运行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年度目标
2015年,完成投资112亿元。建成政务服务相关基础数据库、政务服务呼叫中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完成率达60%,“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完成率达20%;实现省本级和铜仁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实现与重庆、云南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发行60万张居民健康卡,初步建立远程医疗政策和工作机制,推进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完成4个5A级景区、6个4A级景区的智慧景区、智慧管理应用平台、基础数据处理平台建设。
2016年,完成投资68亿元。搭建行政审批、并联审批和监管跟踪系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完成率达70%,“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完成率达30%;逐步实现与其余各省市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发行500万张居民健康卡,在全部三级、20%的二级公立医院以及4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居民健康卡应用;完成体育资源分布地图建设。
2017年,完成投资52亿元。政务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电子政务应用行为不断规范;“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完成率达80%,“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完成率达40%;实现全省三个市(州)的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个人基础信息数据基本统一;发行500万张居民健康卡,在全部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居民健康卡应用和远程医疗服务;完成2个4A级景区的智慧景区、智慧营销应用平台、智慧服务应用平台建设。
2018年,完成投资22亿元。建立电子政务管理体系,形成电子政务生态圈,实现全省无差别公共服务,实现公共服务数据资源目录100%开放;进一步完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完成率达100%,“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完成率达到60%;进一步推广社会福利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应用,重点支持85个养老机构、社区开展“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基本建立体制机制健全、政策制度完善、服务项目多样、运营模式创新的“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基本建成“智慧人社云”,完善网上经办及跨省转移业务系统,实现各市(州)、贵安新区的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以及社保业务之间的业务协同办理;建成集文化遗产、文化资源服务与展示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完成3个数字服务产业基地建设;建成基于“医疗健康云”的公众健康、医疗业务、卫生管理等公共服务平台,在全省200家公立医院和1500家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居民健康卡“一卡通”应用,发行500万张居民健康卡,全面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基本建成“互联网+”健康运动在线服务平台,完成1个智慧型全民健身综合体建设,建成健身人群O2O平台,基本形成开放共享、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市场主体、融合创新、安全有序的“互联网+健康运动”产业模式;建成“智慧旅游云”,完成15个4A级景区的智慧景区建设;“食品安全云”应用进一步深化,初步形成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协同共享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化社会共治体系。
到2025年,互联网与益民服务深度融合,益民服务均等普惠化水平大幅提升,社会管理模式创新多元,新型信息服务供给增多优化,建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互联网+”益民服务生态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政务服务网络化治理能力
搭建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打造移动APP和微门户,开发服务平台和政务应用商城。构建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打造全国首个全省性“微服务”系统。建设电子政务网门户系统、公文处理与事务办理系统、移动办公系统,打造全省统一的行政办公体系。建成全省互联互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积极创新教育服务方式
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加快部署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加快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全省统一、实时交互、分层管理的教育管理综合服务系统。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深度融合,全面加强教师信息技能培训。鼓励教育机构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积极开发在线教育APP,打造网络化精品微课程。积极探索B2C+O2O网络教学模式,打造“云教室”、虚拟在线社区,提供网络教学、在线考试、网络辅导、互动教学等服务。
(三)加快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建立机构内老年人健康评估、健康监测、医疗救护、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系统。建设养老机构与卫生医疗服务机构相互支撑平台,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接入受理和服务资源管理体系。鼓励开发和推广养老智能终端产品,大力发展社区养老电子商务。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健康服务机构合作,共同搭建“移动互联网个人对个人(C2C)护工平台”、“O2O诊后上门陪护平台”等养老服务平台,开展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健身养生等居家养老服务。
(四)创新社会保障服务模式
加强省级集中业务系统建设,实现信息系统对人社业务的全面支撑。开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基于金融领域应用深化。加强养老、医疗跨省转移业务系统建设,不断扩大跨省、跨部门业务系统功能和联网范围。完善门户网站、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等现有服务渠道,拓展移动互联网应用,让服务对象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推动文化数字化发展
整合图书、文博、非遗、文艺等各类文化资源,推进“互联网+”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全方位覆盖、多终端访问、多通道发布的省级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省内优质文创企业开展线上购物与线下体验,积极构建贵州文化产业电子商务联盟。鼓励发展动漫网游、文化艺术创意设计等新业态,建立网络服务、数字游戏、电脑动画、移动内容、数字影音等数字服务产业基地,促进动漫、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
(六)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在线化
建立覆盖全人口的健康档案,深化健康档案应用。推进线下医疗卫生服务与线上健康信息服务的融合,提升医疗卫生平台服务与系统应用水平。建立“健康通”移动终端应用,提供线上咨询、预约挂号、候诊提醒、费用查询、线上支付、物流查询等应用服务。建立“医务通”移动终端应用,实现咨询消息推送、患者健康信息查询、健康问题回复等。建立“卫管通”移动终端服务,实现监测信息实时查询、预警消息即时推送、处理方案立时发布、处理情况查询等。探索建立“医院+网络平台+药店+家庭”服务模式。
(七)推进健康运动智慧化
开发“互联网+”生态体育运动、传统体育运动、身边健康运动、赛事组织管理、群众健身指导、青少年体育运动等应用,提升健康运动网络服务水平。推进健康运动宣传与交流,引入O2O等新兴互联网商业业态,发展贵州特色体育产业。依托清镇亚高原训练基地,建设智慧型全民健身服务综合体,实现赛事查询、在线预订、教练服务、安全管理、可穿戴设备等应用需求的智能响应。
(八)构建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以重点旅游景区为载体,推动重点涉旅场所的无线网络全覆盖,开展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旅游景区应用示范,加快培育和布局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智慧旅游景区。建立互联网旅游信息发布、沟通、交易和支付平台,为游客出行前提供旅游线路、旅游产品选择,以及机票、酒店在线预订和支付,促进游客旅游消费模式转变。探索虚拟现实、三维仿真技术等在旅游行业的新应用,提升智能自助导游和深度体验服务水平。
(九)创新食品管理和服务模式
加强对互联网食品销售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的智能监管,强化质量管控。构建政府依法管理、行业有序自律、社会有效监督、技术保障有力的“互联网+”食品产业社会共治体系。强化追溯体系建设,健全生产经营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鼓励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介曝光黑名单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维护群众利益。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实施“宽带贵州”战略,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积极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立以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用户安全为重点的多层次安全体制,鼓励借助第三方安全评估监测机构,加强政府和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互联网+”益民服务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安全。
(二)营造良性生态环境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事前准入限制,规范事中事后管理。研究出台贵州省公共信息共享安全管理规范等,明确在开展“互联网+”益民服务专项行动过程中对个人信息的隐私保护标准和实施指南。积极完善信用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征信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和共享。提请修改完善或废止与“互联网+”发展不相适应的现行相关法规,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政策体系。
(三)强化跨界人才培养
大力培育“互联网+”专业技术人才,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培养互联网技术应用、市场推广、服务咨询、经营管理等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专业技术人才。健全引才、留才、用才和服务人才的工作机制,大力引进并支持互联网领域高层次人才来黔创业,按照《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生活津贴、购房补助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其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方面提供便利。
(四)创新资金扶持方式
统筹利用各级财政现有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互联网+”益民服务专项行动相关平台建设和应用示范、人才引进培养、企业引进培育、融资担保补助等,加大政府采购“互联网+”云计算服务的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以采取创业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方式,重点支持“互联网+”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和产品开发。鼓励联合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共同构建多层次投资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先进、带动示范作用强、益民成效突出的重大“互联网+”益民服务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鼓励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宣传推广,强化互联网成果在政府公共服务、民生保障改善中的地位和作用。支持相关机构通过布放电子展板、发布微媒体广告、开设互动体验馆等多种形式,推广互联网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鼓励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互联网+”益民服务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
附件7
贵州省“互联网+”高效物流专项行动计划
省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精神,利用互联网实现物流信息和供需信息的互通共享,进一步提升仓储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5-2018年实施36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13亿元以上,互联网与物流业的融合进一步深化,区域物流智能调配配送体系进一步完善,物流供需信息的对接共享效率明显提高,物流成本明显降低,互联网助力物流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
(二)年度目标
2015年,完成投资81亿元。支持5个大型物流园区建立智能化物流仓储服务平台、应用智能化物流装备,支持20个社区开展社区自提柜、冷链储藏柜、代收服务点等新型社区化配送模式,全省物流企业信息化普及率达到40%以上,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到21%以下。
2016年,完成投资81亿元。支持5个大型物流园区建立智能化物流仓储服务平台、应用智能化物流装备,支持30个社区开展社区自提柜、冷链储藏柜、代收服务点等新型社区化配送模式,打造3个农村物流示范县,全省物流企业信息化普及率达到45%以上,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到20%以下。
2017年,完成投资86亿元。支持5个大型物流园区建立智能化物流仓储服务平台、应用智能化物流装备,支持30个社区开展社区自提柜、冷链储藏柜、代收服务点等新型社区化配送模式,打造3个农村物流示范县,全省物流企业信息化普及率达到50%以上,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到19.5%以下。
2018年,完成投资65亿元。支持5个大型物流园区建立智能化物流仓储服务平台、应用智能化物流装备,支持20个社区开展社区自提柜、冷链储藏柜、代收服务点等新型社区化配送模式,打造4个农村物流示范县,全省物流企业信息化普及率达到55%以上,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到19%以下,初步建成以智慧物流为重点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建成省级物流综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专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基于“云上贵州”数据交换平台的物流信息交换开放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25年,全省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全省生产总值的比率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物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全面普及。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构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
打造全省统一的物流信息公共服务系统平台,逐步将现有的第三方平台、物流企业和政府机构开放的物流信息资源纳入物流信息平台,整合仓储、运输线路和供需信息,实现交通货运信息、物流供需信息、网上物流在线跟踪等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完善基于“云上贵州”数据交换平台的物流信息交换开放标准体系,促进物流信息充分共享和互联互通,形成以智慧物流为重点的信息化网络。
(二)推广智能仓储系统建设
在贵州快递物流园、贵阳传化智能公路港、贵阳京东电商产业园等省内大型物流园区开展试点工作,支持建立智能化的物流和仓储服务平台,推动物流追踪与物资管理、智能调度与高效储运、无人搬运与智能码垛等新技术应用。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展网络仓库建设,整合各物流园区库存信息,实现货源信息的高度共享和统一调度,促进供需信息精准对接,提高货运调度效率。
(三)加快完善智能物流配送体系
培育一批电子商务和快递业联动发展示范企业,加快构建智能物流调配配送网络,实现货运车辆与物流园区、仓储设施的信息网络无缝对接,实现人员、货源、车源的智能化调度。鼓励物流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发展定时配送、社区自提柜、冷链储藏柜、代收服务点等新型社区化配送模式。推动物流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县域物流发展,打造一批农村物流示范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提升基础支撑能力
1.加强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引领。加强物流热点问题的跟踪研究,编制实施“十三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做好物流发展的顶层设计。
2.提升流通基础设施网络服务能力。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包括有线宽带和移动网络覆盖、物流配送网络、售后服务体系,加强城市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共享。
3.加强物流监测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统计数据,做好行业分析评价,科学引导行业发展。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商务大数据建设,逐步建立商品数据库、各类交易市场数据库、流通企业法人库、市场交易规则数据库、交易信息数据库、仓储物流信息数据库,汇聚流通大数据平台。做好重要物流产品的监测工作,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和调控。
(二)改善政策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1.完善市场准入和后续管理制度。在物流领域全面实施“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消不必要的前置性审批。严格落实物流企业登记首办责任制、业务办理限时制、“审核合一”等制度,对物流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以及其他特殊事项,根据企业需要开辟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或实行电话预约上门和全程跟踪服务。
2.切实减轻物流企业负担。落实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物流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微物流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对涉及物流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
3.改善物流车辆交通管理。规范涉路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违法行为,切实加强货运车辆生产改装、登记检验和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审核把关、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信用奖惩等重点环节监管,简化道路运输物流企业运输证年审手续,优化审验程序;加快高速公路ETC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全省联网工作,提高运输车辆通行效率。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积极拓展绿色运输通道。
(三)加大资金、用地等支持
1.加大资金和用地扶持。加大政府资金对物流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积极争取将我省规划的重大物流设施项目纳入国家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确定的重点物流工程;统筹省级用于物流业发展的各专项资金,对重大物流设施项目积极给予支持。
2.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方式,加快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我省物流通道、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和上市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符合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方向的重点物流项目,并积极参与重点物流企业重组、并购。
3.加大用地扶持。对符合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以及重点物流企业项目建设所需用地,优先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四)加强人才培养,搞好培训工作
1.建立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物流人才培训工作机制,推进全省物流专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地方加快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培训机制,夯实物流人才培养基础,建立适应物流发展和促进现代流通体系建立的继续教育体系。针对物流领域加强实训,开展岗位对接,缓解人才供需矛盾。
2.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省内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积极开设现代物流类相关专业。鼓励社会资本在我省探索建立专业现代物流职业院校,探索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调育人的物流人才培养新模式。将物流人才培训纳入我省职业教育培训计划,支持各类职业院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物流企业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物流职业资格认证。
(五)加大物流发展的宣传推广力度
1.加大物流工作的宣传引导。组织相关媒体,利用各种载体,宣传推广物流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验和做法,引领、带动、启发现代流通及其关联领域的创业者。选择已探索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基地和企业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总结和宣传。
2.加强不同地区间示范工作经验交流。通过调研和案例推广、召开座谈会和现场会等方式,组织相互学习和借鉴,促进各地物流业全面平衡发展。
附件8
贵州省“互联网+”电子商务专项行动计划
省商务厅
按照省政府制定“互联网+”电子商务专项行动计划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制定《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5-2018年实施22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59亿元。结合我省实际,以农村电子商务为突破,提升我省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发展空间。
(二)年度目标
2015年,完成投资15亿元。打造40个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项目、250个特色网店、2000个电子商务服务站,当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00亿元。
2016年,完成投资15亿元。打造完成总计70个国家级或省级以上示范项目、600个特色网店、5000个电子商务服务站,当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4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400亿元。
2017年,完成投资15亿元。打造完成总计100个国家级或省级以上示范项目、1000个特色网店、8000个电子商务服务站,当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0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500亿元。
2018年,完成投资14亿元。打造完成总计130个国家级或省级以上示范项目、2000个特色网店、12000个电子商务服务站,当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5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600亿元。
到2025年,电子商务产业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电子商务产业综合发展水平领先于西南地区,成为全国电子商务应用特色明显、创新能力不断加强的地区。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积极开展一批农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企业,带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实现电商扶贫。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资销售企业等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培育一批涉农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鼓励涉农中小微企业入驻贵州电子商务云平台及淘宝、京东等国内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支持建设“贵农网”农村电商平台,打通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触网”渠道。完善农产品包装、仓储、冷链物流、运输标准化和定制化的服务网络。
(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行业电子商务
鼓励装备制造、化工、新型建材等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采购原材料、发布产品信息,鼓励白酒、茶叶、特色食品、手工艺品等我省优势产业开展电子商务,拓展分销渠道,优化供应链管理。鼓励各地依托现有产业园区建立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集聚区,通过降低网络、仓储物流配套成本,打造与传统产业相结合的电子商务园区。鼓励新医药、文化旅游业、大宗商品等领域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依托我省大数据产业,提供消费数据支撑,实现精准营销。进一步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的力度,积极探索政府电子招标投标工作。
(三)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创新电子商务应用
鼓励企业发展O2O模式,通过平台与线下服务相结合,利用新兴媒体等渠道和地理定位等技术开展电子商务应用。鼓励零售、商超、百货等传统零售企业开展“网订店提”、“网订店送”,鼓励餐饮娱乐、家政服务、健康医疗等生活服务企业,依托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开展社区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线上线下交易融合。支持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积极探索处方药电子商务销售和监管模式创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特性,进一步细分市场,改善用户体验,探索免费体验营销、移动导购、圈子营销等创新商业模式。
(四)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拓展海外市场
完善贵阳综保区、贵安综保区配套体系,推动贵州电子口岸和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传统企业、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探索建立“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推动海关、检验检疫、港口、外汇、税务、保险、物流服务等主要贸易单证的电子化。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跨境交易、通关、物流、仓储、融资等全方位配套服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
三、保障措施
(一)统筹资金,加大对电子商务产业的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并用好中央电子商务、电子信息、物流发展等支持政策,按照“渠道不乱、合力推动”的原则,统筹省级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信息产业发展资金、流通服务业发展资金以及有关部门专项资金,采取基金、事中事后贴息、先建后补、绩效激励、保费补贴、贷款风险代偿补偿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投入。重点支持电子商务云、电子商务基地、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农产品产地市场及仓储冷链基础设施、物流云、物流(快递)配套设施、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等。各市县政府要加大资金统筹及支持力度,省级有关部门将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作为立项支持的重要因素。
(二)协同配合,形成共同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合力
发挥好贵州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的工作职责,促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及各地需及时反馈工作进展、面临困难和下一步工作等至我省电商发展领导小组,适时发现、协调、解决我省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电子商务推进方向。
(三)加大力度,增强电子商务人才孵化能力
加强人才培养力度,通过高校、机构及创业培训等多种人才培育渠道,开展面向社会各类受众的电子商务培训,形成企业应用人才、管理人才和政府专业人才的三层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各类院校开办电子商务专业并扩大现有专业招生规模,鼓励本地优势企业与国内培训机构合作建立电子商务专业培训机构,强化电子商务创业指导,加强基层公务员电子商务培训,完善我省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建设。
附件9
贵州省“互联网+”便捷交通专项行动计划
省交通运输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的工作部署,通过互联网先进技术与理念的应用,提升出行效率、服务品质和行业治理能力,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加快转型升级,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5-2018年实施10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4亿元,以互联网夯实交通运输要素资源物联网基础,以互联网提升综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水平,以互联网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全省基本构建集聚融合、开放共享的交通大数据体系,实现交通运输要素在线化、业务协同化、服务互联网化,交通运输服务品质显著提高,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大幅增强。
——交通要素资源数字化、在线化显著提升。通过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应用,干线公路网重要路段、重点港口码头、内河干线航道重要航段和Ⅰ、Ⅱ类客运场站监测覆盖率全面提高,“两客一危”车辆、重点营运货车及“四客一危”船舶的动态定位跟踪监测实现全覆盖,完成全省路网交通情况调查站点建设,形成更为完善的交通运输感知体系。
——公众出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交通运行状态查询、出行路线规划、联网售票、智能停车、公共物流、公交出行、汽车维修等服务,实现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多种出行方式信息对接和“一站式”服务,公众出行满意度明显提高。
——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水平和政府治理能力显著提高。通过大数据的集聚和分析应用,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监测及协调联动能力、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实现交通设施规划与建设、养护资源配置等管理行为的大数据支撑。
(二)年度目标
2015年,完成投资13733万元,推进交通基础感知设备和业务系统建设,完成高速公路重要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服务区等监测和气象设施的布设,监测覆盖率达100%,完成40%高速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站点建设;基本完成Ⅰ、Ⅱ类客运场站监测设施建设;安装北斗卫星终端6万台。完成高速路网区域中心、公路养护管理、造价监督等项目建设。完成ETC全国联网和推广工作,完成交通运输“12328”服务监督热线建设。
2016年,完成投资13656万元,交通行业重点领域大数据治理能力和公众服务品质明显提升。完成80%以上高速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站点建设,继续扩大干线公路网重要路段、重点港口码头和内河干线航道重要航段监测覆盖率,全省高速公路ETC覆盖率达90%以上。完成道路客运全省联网售票、道路运政管理系统、交通物流公共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完成乌江智能航道沙陀—龚滩段建设,完成水路运政、海事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2017年,完成投资7348万元,交通行业大数据治理能力和公众服务品质全面提升。进一步完善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完成全省出租车综合监管与服务系统建设。完成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工程、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与决策系统、市场信用系统、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全省公共交通“一卡通”推广应用,全省高速公路ETC覆盖率达100%,完成智慧交通云建设。
2018年,完成投资4888万元,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管理服务格局基本形成。采用多种方式提高公众出行信息服务覆盖率,公众出行满意度明显提高。实现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协同化、平台化,提高业务管理的精准性、预见性、公平性。
到2025年,“互联网+”便捷交通体系基本形成,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
1.建设便捷高效的公共出行信息服务平台。根据公众出行需求,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工程建设,实现互联网、手机终端、代售窗口、自助售票机等多元化联网售票,涵盖全省Ⅰ、Ⅱ类客运站点的客运班线,开展我省公交、出租车信息化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整合各类出行信息资源,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面向社会提供实时交通运行状态查询、出行线路规划、公交出行、智能停车、汽车维修等信息服务。
2.建设一卡通和一号通,完善行业服务体系。以全国ETC联网和市场信用平台建设为契机,实现ETC、运政卡和公共交通卡的融合,实现公共交通“一卡通”应用,完善ETC服务体系,服务网点覆盖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实现交通运输行业服务监督电话12328“一号通”。
3.推进“互联网+”交通大数据产业建设。开放行业内数据资源和服务市场,积极吸引国内外和本地优秀的科技公司、互联网企业、大数据企业进入交通领域,引导各单位从基础设施投资向数据资源投资转变,推动行业信息化快速发展。建立政产学研交通大数据产业联盟,以黔通智联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行业数据运营企业,培育一批提供大数据增值服务企业,以BT、BOT、公私合营(PPP)等多种模式开展大数据分析、移动出行应用、一卡通、电子支付等领域的商业开发,推动交通感知设备、高速公路收费、养护、应急等数据采集终端、数据发布终端的制造。
(二)推进交通运输资源在线集成
1.开展交通基础设施感知体系建设。利用物联网技术,加快高速公路监测设施、气象感知设备、交通流量调查设备、桥梁隧道健康感知设备建设,开展国省干线重要路段、主要航道、重要码头和Ⅰ、Ⅱ类客运场站监测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的在线化率。
2.推动运载装备智慧化升级。利用车联网、船联网等技术手段,在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车、危险品运输车上推广安装北斗导航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射频自动识别系统(RFID)等智能安全管理装置,在船舶中大力推广北斗导航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等装置,提高运载工具的智能化水平。
3.建立多渠道信息采集体系。加强政企合作,重视移动互联网用户反馈(UGC)和信息的有偿购买,加强与电信运营商的合作,通过手机信令、信息挖掘等信息采集手段,建立多元化的大数据采集体系。
(三)全面增强交通运输科学治理水平
1.使用大数据提升行业核心业务管理水平。以云计算大数据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核心业务和数据资源梳理,整合数据资源,在市场信用、经济运行分析与决策、执法综合管理等行业重点业务领域进行应用,为优化交通运输设施规划与建设、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管理决策提供支撑。
2.建立智慧交通安全应急处置体系。结合协调指挥、安全监管、应急处置、辅助决策等行业管理的需要,建立省级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开展智慧交通运行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实现与公安、安监、城管、气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路网实时路况监测和运行特征分析,路网异常情况成因分析及异常预警,使路网状况可视、可测、可控。
3.建设交通物流服务信息平台。以云计算、物联网技术为手段,加快建设国家交通物流平台贵州区域交换节点(分平台),促进省级平台与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场站、运政执法、工商管理部门的互联互通。
4.加强对交通运输违章违规行为的智能化监管。加快推动与公安、环保、质监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和监管联动,加强道路水路运政、联网联控、综合执法等系统协同。
三、保障措施
(一)提供政策保障
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城市轨道交通等部门要将智慧交通基础设施感知设备费用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基础设施同步设计施工。省大数据办牵头建立数据标准、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管理办法,形成数据共建共享和产业化机制,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公安、邮政、城市轨道交通、安监、气象、城管等部门据此开放数据资源,形成数据共享机制。
(二)创新建设运维模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梳理挖掘具有商业价值的数据资源,引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商业化建设和运维模式,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以独资、参股、BT、BOT、公私合营或其它商业模式,投资“互联网+”便捷交通的建设与运营,提倡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实现“互联网+”便捷交通服务和运维,实现合作共赢。
(三)加强安全保障
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要求做好信息资源的保密和脱敏工作;定期对信息系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行业专网安全系统建设,推广使用权限认证系统(CA),保证应用系统安全。
附件10
贵州省“互联网+”绿色生态专项行动计划
省环境保护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深化生态环境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建立绿色环保服务体系,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5-2018年,实施28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1亿元,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先导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绿色生态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建成全省资源环境动态监测、智慧环保、环保监管和应急管理、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废弃物在线交易五大体系。
(二)年度目标
2015年,完成投资1600万元,建成“互联网+”绿色生态信息系统12个,完成500家以上重点污染源、所有市(州)县(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37个主要河流跨市(州)界断面水质监测站点及9个污染物排污视频监控点的集成联网监管,建成贵州省环境GIS和数据中心两大支撑平台,实现建设项目审批、移动执法、环境应急信息管理、项目监理监管等系统建设,完成10个行政监管手机APP开发应用。
2016年,完成投资4562万元,建成“互联网+”绿色生态信息系统10个以上,建成全省核与辐射监管、污防业务管理、水环境业务管理、生态环境监控信息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科技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等系统;将全省500多家国控污染源环境信用信息纳入系统管理,提供公共查询,逐步开展信用评价;打造以贵阳等中心城市为重点的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系统。
2017年,完成投资2320万元,建成省市县三级“绿色生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对主要环境污染物建立污染扩散模型、完善环境应急资源管理,提供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建成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信息系统。
2018年,完成投资850万元,建成全省排污权储备信息和交易管理系统,基本建成城市废弃物回收平台、产业园区废弃物信息平台、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
到2025年,实现各类环境信息资源的全面整合、广泛共享和充分利用,大幅提升环保监管体系的综合效益,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高效、便捷的绿色生态公共服务新模式,为探索生态环保新道路,构建“生态贵州”提供重要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
利用大数据分析与物联网技术,以水、气、噪声、植被、土壤、核与辐射等各类生态要素为监测因子,覆盖全省主要流域、所有市(州)、县(区),以及自然生态保护区等,构建具有喀斯特地貌特色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立体监控系统,推进省、市(州)、县(区)三级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信息的互联共享。
(二)大力发展智慧环保
利用智能监测设备、移动互联网、GIS及三维仿真技术,完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形成覆盖全省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全天候、多层次智能多源感知体系。加快建立省、市二级环境信息数据中心和交换平台,推进污染物排放、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开展“互联网+”绿色生态大数据分析。重点强化对企业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整理,建立企业环保信用基础数据库,将企业环保信用记录纳入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逐步开展信用评价。建立环境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整合贵州省环保云外网门户、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应用等各类公众服务平台,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方式更加多元、自主和开放。鼓励“环境公众服务平台”建设,搭建环境治理供需方对接平台。重点推进全省排污权储备信息和交易管理平台,汇聚挂牌交易、流拍、成交公示公告挂网信息,监控全省试点范围排污企业的污染源工况。
(三)加强环保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
加强环保监管,实现环保行政审批、建设项目监理监管、移动执法,总量控制管理、水环境业务管理、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环保科技项目管理等重点行政监管系统和手机APP应用。完善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信息网络,重点打造涵盖清洁生产、限期治理、城考创模等污防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动态信息系统,环境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及大气环境监测预警平台,提升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展废旧资源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强化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管理,构建网络化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
(五)推进废弃物在线交易
推动现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向线上线下结合转型升级,推进行业性、区域性的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增强主要再生资源品种的定价权,建立面向循环经济的绿色发展新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互联网+”绿色生态专项工作管理制度
按照急用先行、全面推进的原则,尽快建立健全我省“互联网+”绿色生态开发建设、运维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管理办法。
(二)完善“绿色生态”信息资源共享公开体系
建立“绿色生态”信息资源共享公开目录和共享公开责任制度,建立统一的基础支撑平台和集成互通框架,有效整合现有独立的应用系统,逐步实现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的环保业务协同。
(三)加强“绿色生态”信息资源共享公开
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数据共享、公开服务”的原则,加快建设省、市两级“绿色生态”数据中心和交换平台,形成统一管理、分布存储、合作共建、资源共享的工作布局,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能。
(四)深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扩展数据采集渠道,提升自动采集能力,保障数据完整性和时效性;提高数据存储和处理水平,强化分析查询能力,提升数据准确性和可用性,为环境监管和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附件11
贵州省“互联网+”人工智能专项行动计划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互联网与我省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终端、智能监控、智能医疗等领域深度融合,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进一步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推进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8年,实施重大示范项目11个,累计完成投资5亿元以上,力争建成人工智能数据分析平台、管理与决策支撑平台、电力故障分析平台、车友助理智能服务平台等平台,建成“互联网+”人工智能系统10个以上,力争组织实施10个左右国家物联网专项,力争培育10家人工智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
(二)年度目标
2015年,完成投资7850万元,在工业、服务业机器人、智能医疗、智能监控、智能安防、智能农业、智能物流、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开展实施10个以上智能化项目。
2016年,完成投资14700万元,建成RFID电子标签现代物流及防伪技术、物联网药品营销管理、医药溯源及电子商务管理等“互联网+”人工智能系统3个以上,服务企业1万户。
2017年,完成投资16800万元,建成装备制造业智能管理与决策系统、数据交互系统、能效诊断分析系统等系统,研发出铝电解智能制造机器人、智能品酒机器人等工业、服务业领域机器人,服务企业2万户。
2018年,完成投资11850万元,建成人工智能数据分析、管理与决策支撑平台、电力故障分析平台、车友助理智能服务平台等平台,建成油气生产油井智能监控、MEMS新型多功能运动传感等“互联网+”人工智能系统10个以上,力争培育形成国内知名人工智能型企业5家以上,服务企业2.5万户。
到2025年,初步形成创新活跃、开放合作、协同发展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通过广泛共享和充分利用各类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人工智能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初步实现传统产业形态智能化升级。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智能、高效的人工智能服务新模式,为探索人工智能新道路,构建“智能贵州”提供重要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
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支撑超大规模深度学习的新型计算集群,构建包括语音、图像、视频、地图等数据的海量训练资源库,加强人工智能基础资源和公共服务等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机交互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产品、工业制造等领域规模商用,为产业智能化升级夯实基础。
(二)推进重点领域智能产品研发和应用
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在智能家居、智能汽车、智能安防等重点领域的应用。鼓励传统家居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集成创新,结合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家庭网关为核心,集安防、智能电源控制、家庭娱乐、亲情关怀、远程信息服务等一体化物联网应用,不断提升家居产品的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创造新的消费市场空间。推动汽车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设立跨界交叉的创新平台,加快嵌入式汽车轮胎超高频RFID关键技术研发、智能辅助驾驶、复杂环境感知、车载智能设备等技术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支持安防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发展和推广图像精准识别等大数据分析技术,提升安防产品的智能化服务水平。
(三)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
着力提升移动智能终端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差异化细分市场需求分析,大力丰富可穿戴设备的应用服务,提升用户体验。推动互联网技术以及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智能技术在工业、服务业机器人等机器人领域的深入应用,积极开展工业电解铝智能机器人、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品酒机器人等机器人研发,大力提升机器人产品在传感、交互、控制等方面的性能和智能化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创新驱动
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互联网+”人工智能产业联盟。通过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科院自动化所、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深入开展产学研结合,集中力量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力争每年组织实施2-3个国家物联网专项,到2018年末,力争组织实施10个左右国家物联网专项。围绕人工智能在智能产品、工业制造等领域的运用及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和需求,力争培育10家人工智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不断突出和强化企业技术中心在创新驱动方面的引领作用,培育和引导一批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为“互联网+”人工智能专项计划提供技术支撑。
(二)创新资金扶持方式,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统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互联网+”人工智能顶层方案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重点项目实施;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应安排相应资金支持本地区“互联网+”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加大政府采购“互联网+”人工智能服务的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以采取创业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方式,重点支持“互联网+”人工智能专项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和产品开发。鼓励联合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共同构建多层次投资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先进、带动示范作用强、益民成效突出的重大“互联网+”人工智能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互联网+”人工智能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加强“互联网+”人工智能系统培训,努力培育一批引领全省人工智能发展的骨干企业和创新团队;鼓励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专业课程,加快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互联网+”人工智能管理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引导“互联网+”人工智能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共同研发和管理,在实践中培养人才。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鼓励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宣传推广,强化互联网成果在政府公共服务、民生保障改善中的地位和作用。支持相关机构通过布放电子展板、发布微媒体广告、开设互动体验馆等多种形式,推广互联网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鼓励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互联网+”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
附件12
贵州省“互联网+”精准扶贫专项行动计划
省扶贫办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困、奔小康”和“两个所有”的国家减贫战略,加快推进互联网与我省精准扶贫工作的融合创新发展,走出一条不同于东部、有别于西部的具有贵州特色扶贫开发信息化新路,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的实现,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5-2018年实施9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稳定、监管有效、服务全面、覆盖全局的“互联网+”精准扶贫体系,实现精准扶贫工作的政务管理、决策支持、公共服务的网络化运行,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支持,为各级扶贫部门提供数据信息支撑,为各级监管部门提供资源协助,为贫困群众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达到“共搭平台、共享资源、广开渠道、精准扶贫”的目标,实现精准扶贫的全社会参与,树立全国扶贫系统的贵州“省级样板”。
(二)年度目标
2015年,完成投资6280万元。建设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应用系统、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应用系统、移动巡检应用系统,加强贫困村、贫困户网络基础知识培训,以及基层业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
2016年,完成投资4590万元。建设贫困监测绩效评估应用系统、远程监控应用系统、精准扶贫个案管理应用系统、电商扶贫应用系统。全省新建3000个贫困村电商扶贫试点。
2017年,完成投资2920万元。建设遥感地理信息应用系统、社会扶贫应用系统。全省新建2000个贫困村电商扶贫试点。
2018年,完成投资1890万元。进一步完善电商扶贫应用系统。全省新建1000个贫困村电商扶贫试点。
到2025年,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合服务体系,实现各类扶贫信息资源的全面整合、共享和利用,完成国家、省、市、县、乡、村六级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互联网+”精准扶贫基本成形,精准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精准配置资源有效提高,形成集全社会参与、全社会监督的开放、可扩展、全国扶贫系统领先的精准扶贫应用平台。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精准扶贫管理水平
1.加强精准扶贫网络化管理。运用网络、地图、图文等手段,搭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动态管理系统,实现对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镇、贫困县、连片特困地区等扶贫对象的动态、分类管理。建立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的联网审批、联网备案,实现全过程、全流程监管。加快精准扶贫移动巡检应用建设,支持巡检人员利用平板、手机等移动设备进行扶贫项目巡检、贫困户巡检。建设地方精准扶贫管理特色应用,打造精准扶贫个案管理系统,实现对各级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领导干部等扶贫主体的精准管理,对帮扶情况、帮扶规划落实情况、帮扶措施实施情况、结对帮扶户脱贫情况的精准监控。
2.提升扶贫产业示范园区智能化水平。鼓励扶贫产业示范园区部署互联网、传感器、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利用互联网远程监控和操控技术,实现对扶贫园区重大扶贫项目、重点工作环节的实时监控和智能操控,打造高效化、专业化、信息化智能示范园区。
(二)优化扶贫资源配置
1.加快贫困统计监测应用建设。建立健全贫困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扶贫项目实施监测和评价体系、数据采集与分析体系,建设贫困统计监测应用系统,融合金融、公安、民政、卫计、人社、国土、农业、林业、水利、工商、统计等部门信息,动态监测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不同环境、不同状况、不同原因的贫困变化情况、变化特征、变化规律,提高对贫困数据多维度综合分析的智能化水平,为全省扶贫资源精准配置提供决策支撑。
2.推进遥感地理信息应用建设。依托省国土厅、省农委等部门的地理遥感、航拍、生态红线等数据,搭建遥感地理信息应用系统,为扶贫项目规划、项目实施、项目监管、项目决策提供地理信息数据支持,实现扶贫项目土地资源的精准配置。
(三)创新扶贫服务方式
1.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积极运用网站、短信、微信等新媒体技术,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发布与互动救助平台,实现扶贫济困“点对点”供需见面,开展援助人与求助人“点对点”精准帮扶,为政府机构、扶贫工作者、扶贫对象、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积极构建精准扶贫网络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电商扶贫,完善贫困地区网络、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鼓励农村电商服务站向贫困地区延伸,推动贫困村、贫困户进行电子商务创业。建设完善村级便民利民服务中心、村级农村多功能信息服务站、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开展扶贫政策咨询、电子商务培训,特色农产品推介、乡村旅游推介等综合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按照“政府主导、开放合作”的原则,由省扶贫部门从现有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用于支持“互联网+”精准扶贫顶层设计、基础服务类、政府公共服务类项目建设。抢抓国务院扶贫办将“备份中心”放在我省的机遇,争取国家示范项目的资金支持。对社会服务类项目,采取政府引导、贴息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互联网+”精准扶贫工程建设。
(二)建立信息安全防控机制
研究制定我省“互联网+”精准扶贫安全管理办法,加强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建立信息安全专业委员会,聘请安全审计、安全评测认证、安全标准、安全执法等部门参与,实施信息化安全管理。认真执行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软硬件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确保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可控。同时,加强机关、个人的群防群治,提高信息安全意识,确保数据资源安全。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培育、引进“互联网+”精准扶贫专业技术人才,充实机关信息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职业院校的合作,建立“互联网+”精准扶贫专家咨询委员会、技术专家委员会。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探索“人才+项目+团队”、“人才+基地”等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项目实施地信息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