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委电子政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推动电子政务信息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宣传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电子政务工作是我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任务是宣传“三农”政策,反映工作情况和动态,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为领导了解情况、实施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信息。
第二条 委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信息工作,其主要职责:
1、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主动做好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登记、编辑、审核、报送、考核、通报等工作。
2、为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服务,同时为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服务。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工作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渠道快捷、畅通和及时报送。
3、负责科技工作网的日常管理维护。
第三条 政务信息工作的基本要求,主要有:
1、政务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具有针对性,突出准确性、综合性、连贯性,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全面、有效的信息参考依据。
2、贯彻落实各项政策中的主要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3、年度计划安排、工作总结;
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事管理中的动态情况。
第四条 办公室安排一名同志为网站管理人员。做好文件、信息的上传下达,对重要信件及时备份,同时上报分管领导;及时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委各项工作动态信息的发布,内容更新及时、准确;定时查看在线留言、百姓畅言、部门信箱等政民互动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回复。
第五条 委对外报送的政务信息,要经分管主任审核,党组书记、委长签发。
第六条 按照公安、国家安全、保密、机要等相关部门规定,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执行电子政务安全保障技术要求和工作制度规范。
第七条 各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任何危害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违法活动。
第八条 对年度政务信息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