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和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座谈会的部署,我区结合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突出食品药品安全、窗口行业、社会秩序等领域,以健全诚信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为突破口,干部群众讲道德、守诚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重点行业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形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完善诚信建设制度。自治区文明委制定出台了《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对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6个方面38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社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发改委牵头,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金融办等50多家单位配合,共同组织编写了《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出台了《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任分工实施方案》、《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2017年工作重点任务》等具体操作性方案,从制度上确保诚信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操作上确保诚信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二)打造多部门联动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自治区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国家发改委等38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全面加强统筹协调,逐步消除信用信息“壁垒”。目前,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商务厅、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自治区分局等单位已签订了《合作备忘录》,与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共资源管理服务局文本签订也正在沟通协调之中。同时,地方信用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也将在年底总结评估,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覆盖面。自治区发改委牵头建立了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通“信用宁夏”网站,提供企业法人信用信息发布和查询服务,逐步推进信用信息多部门、跨地区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
(三)营造诚信建设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引领文明风尚的作用,加强诚信建设内容的选题规划和设计制作,加大在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刊播力度;用好社区市民学校、公益性文化单位、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通过开展经典诵读、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培育诚信文化;宁夏日报、宁夏卫视等主流媒体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推出专栏专题,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题节目等形式传播诚信理念;区内各大网站、移动运营商和新兴媒体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传播手段,扩大诚信宣传覆盖面。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6·14信用记录日”和“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举办大型经贸活动、商品博览会等有利时机,开展诚信美德宣传,在全区上下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四)增强诚信教育针对性。各部门将诚信教育作为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融入考核评价等日常工作环节。自治区质监局以企业主动向社会、向消费者公开质量承诺的形式,组织开展了“质量诚信承诺”活动,265家企业签署了《企业质量诚信承诺书》;自治区工商局对全区2384户企业的年报信息开展双随机抽查,发挥信用约束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治区教育厅将诚信评价纳入教师职称评定和德育教育中,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结合团队日有效开展诚信教育。选报的六盘山中学“扬诚信之帆 创德育之光”案例荣获教育部评选的“全国中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秀案例”。
(五)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为大力推进“诚信宁夏”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发展环境,根据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蔡国英同志的指示,自治区文明办联合自治区商务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金融办5个单位,在全区开展了评选推荐诚信单位活动。共推荐出161个诚信示范单位,产生了良好社会效应。同时,联合餐饮协会开展了“百家文明餐厅”评选活动,激发了餐饮行业诚信经营、尚德守法的竞争意识。结合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第四届自治区道德模范、第二届“宁夏好人”、第三批“宁夏最美人物”的推荐评选活动,推出了一批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自治区确定在12个重点行业开展行业信用记录建设,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根据社会法人信用情况实行分类监管,建立“黑名单”,并实行联合奖惩。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企业债券发行初审时将企业信用报告纳入审查要件,并在全区进行公示;自治区住建厅和自治区交通厅建立建筑工程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数据库,并将企业信用等级纳入招标评分体系中,对失信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本行业承揽工程;自治区商务厅制定了商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确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级由1A至5A五个等级,目前共评价2A级企业1家,3A级企业3家,4A级企业7家,5A级企业28家;自治区地税局设计了《纳税信用级别评价表》,在征管工作中对纳税人实行分类动态管理;自治区工商局建立了全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结合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将112户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通过公示系统予以公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执行案件全部信息录入到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网上执行局”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共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454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统一的信用代码制度还没有完全搭建成功,企业信用供求机制还没有全面铺开。二是具备平台建设、信息管理、信息发布等专业知识的人才还比较匮乏,影响了工作开展。三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在试点阶段,实践经验尚有欠缺,还需不断改进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大各地各部门对自治区文明委《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任务分工》情况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2.推进《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相关制度的落实,推动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各行业的实施。
3.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电子政务网络资源,依托自治区“政务云”,建立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扩大征集市、县(区)信用信息数量。今年底前,基本建成企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各地、各部门提供信用信息共享。
4.探索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诚信建设工作联席会,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问题,推动部门通力合作,使部门联动的诚信建设机制落到实处。
5.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出台,量化工作任务,督导责任落实,明确激励惩戒,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形成有效推力。
6.持续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诚信体系建设规划,开展好信用建设“宁夏周”等活动。召开全区诚信建设座谈会,安排工作,部署任务,推动落实,进一步提高社会诚信建设质量和水平。
原标题:自治区文明办关于2015年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