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法院加快信息化建设 助力司法改革
来源:央广网 更新时间:2016-01-27

海口1月25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敖日丹 胡坤坤) 1月25日上午,海口中院召开“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新闻发布会,中央驻琼媒体及省市媒体约25人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海口中院副院长李顺华主持。发布会开始前,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张光琼与海口中院院长吴剑平共同为海口中院新建成的诉讼服务中心揭牌。

发布会上首先由海口中院新闻发言人李顺华向媒体记者发布海口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任务目标,海口中院立足于时代的信息传播规律和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司法水平的重要推手,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建设“智能法院”,助力阳光司法,提升司法为民

1、开发案款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

该案款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将执行、财务、银行等部门的案款管理工作联系起来,解除各自为政的状态,使案款信息在各部门间互通;通过主动安全控制和有权限的数据共享大幅降低了整体工作量,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差错,规范工作方法;通过建立案款台帐解决案款收付查询不便利的情况,也让法官及时了解执行兑现情况,加强代管款的监督督促;通过与银行业务系统对接,创立了“一案一款一户”新模式,使每一笔进入法院案款账户的款项都能直接对应到相应的案件及办案人员,从来款源头彻底断绝了不明案款的产生,极大简化了办案人员的工作量, 并进一步缩短案款支付周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案时与案款紧密挂钩,杜绝少收、漏收、多收、多付、误付的情况发生;为人民法院案款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宏观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持, 督促并提高财务与审判的工作质量,并防范工作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截止至2015年12月底,海口中院使用该系统收入款项143笔,收入总额超过4.8亿元,支出款项127笔,支出总额超过8400万元。据了解,海口中院创新使用“一案一款一户”是目前国内法院已投入使用最先进的案款模式。

2、积极推动协同办公平台的开发建设

海口法院协同办公平台,为市区两级法院提供了统一的协同办公门户,满足各院各部门使用的公文管理、协同表单管理、签报管理、会议管理、督查督办管理和移动办公等公共办公应用平台,解决市区两级法院在办文、办会、办事、沟通、协作、共享的管理。实现市区两级法院工作人员跨院、跨单位、跨部门、跨科室的纵向和横向的互联互通、增进跨部门信息的沟通与共享,加快公文流转效率,实现无纸化办公;有利于增强信息的透明度,实现多部门联合监督,提升公共管理水平。

实现市区两级法院工作人员在手机等移动终端上进行安全、快速的文件查阅、移动审批、业务办理和数据查询统计等。同时还实现降低行政成本、实现市区两级法院各院各部门业务协同处理的目标,促进法院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法院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实现法院政务行政大数据的共享。

海口法院协同办公平台是严格按最高院的安全要求,在法院专网提供的网络安全、系统安全、物理安全和安全管理设施等条件下以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为基准进行平台安全设计。采用国内先进的、成熟的、具有多厂商广泛支持的软硬件技术和产品来实现,保证整体架构的先进性。包括先进的、开放的体系结构、计算机设备和系统管理技术等。

海口法院协同办公平台的后台管理模块仅对管理员开放,分为系统管理员、组织管理员、审计管理员等,针对不同的区法院设置单独的管理员。为不同权限的用户提供不同的后台管理服务。系统主要从管理平台、权限控制、日志管理三个角度来满足用户日常对系统维护的需求。市区两级法院移动办公平台在2016年已投入使用。

3、完成诉讼服务平台建设 全面开启“扫码时代”

与海南法院现有审判系统进行对接,通过互联网实现案件进度查询、司法咨询、便民信息查询、诉讼法规查询、开庭信息查询等、判后答疑预约、联系办案法官、档案借阅预约、案件证据交换、案件材料收转、网上立案、信访服务、投诉监督等功能;诉讼服务平台以审判系统为依托,面向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充分挖掘前端和后端用户的诉讼服务需求,在满足社会公众诉讼需求的同时实现法院服务水平的提升,实现当事人及公众不断提高的诉讼服务需求,提高法院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水平。

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开始,便自动生成查询码,从立案到诉讼终审都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案件判决后,自动生成“二维码”和“案件唯一码”,当事人手机一扫,诉讼费、案件进度、主审法官等信息一目了然。截止2015年十二月,已有超过3000宗案件的裁判文书“带码”。

4、启动科技法庭全面覆盖工程

海口中院在2014年先期建成两间科技法庭的基础上,2015年又建设了六间科技法庭,覆盖了现有的法庭,在全省率先全面实现庭审辅助服务、高清晰影像存储及互联网移动设备直播点播一条龙服务的科技信息化庭审。在庭审科技信息化领域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科技法庭庭审系统的建设目的是司法审判过程实现证据信息展示、书记员电脑的庭审笔录、远程诉讼参与人画面的三同步显示,对庭审现场画面采集、音频采集、证据展示、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记录,对庭审过程进行直播点播,为当事人提供庭审实况的光盘刻录,同时系统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和开放性,具备与法院其它业务系统对接能力,实现数据应用共享。

5、开发电子阅卷系统,建立了电子卷宗数据档案库

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档案调阅服务,同时也服务好审执工作,积极转换档案数字化工作成果,有效保护纸制档案的安全,为当事人及干警的办案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整个系统采用了自助式操作模式,当事人只需在我院档案阅卷机上自助提起在线阅卷申请(法官从内网申请),管理员即可在数分钟内成电子阅卷调阅手续,过去从海量档案中查找某个卷宗的情形一去不复返,大大减少了调卷的等待时间,加上人性化阅读模式,极大改善了借阅案卷的服务体验,同时保护了纸制档案安全。以文本的方式存储的裁判文书库极大方便了其办案工作,成为电子档案库的有力补充。

6、诉服中心大楼智能化建设

大楼信息化设计采用了网上诉服、远程接访、多媒体信息发布、数字排队叫号、自助查案、自助银行法院智能诉讼服务终端等大量的便民服务系统,使海口中院拥有一个高度信息化的诉讼服务中心,也是海口中院建设的第一个的高度智能化的办公大楼。

7、法院智能诉讼服务终端

该终端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建立网上办案系统与司法公开平台的安全输送、有效对接机制,实现各类信息一次录入、多种用途、资源共享,既方便公众和当事人查询,又避免重复劳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审判人员的工作负担。实现了自助立案、自助缴费、案件查询、文书公开、庭审公告等功能。

8、建成科技审委会并投入使用

审委会系统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技术规范和海南法院的实际情况,进行法院审委会信息系统的设计和建设,系统充分结合海南高院审委会工作流程,会议室装备有30个带自动升降屏的功能展示位及投影等设备,软件系统能够与审判系统实现无缝连接,具有审委会排期、电子审委会报告、电子卷宗查阅、意见记录、投票表决等功能,实现了上会审判线上化、卷宗材料电子化。从2015年5月使用截止12月,已有94宗案件通过数字审委会系统上会, 大大提高了审委会讨论案件的效率。

9、完善建设远程提讯系统

远程视频提讯实现提审异地案件“足不出户”,案件提审只需几小时甚至几十分钟,对缩短审判周期,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司法礼仪,节约司法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看守所的提审现场,将犯人被押解至审讯室后,电脑视频头对准被告人,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与被告人两个画面,通过屏幕,法官与被告人直接“面对面”问答,对相关案件事实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听取供述和辩解。法院书记员进行同步记录形成讯问笔录后,再通过传真机传回看守所由被告人签名确认。目前海口中院已在院内设立远程审讯室,并于2014年在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建立远程提讯室,计划2016年在市内两所监狱内建立远程提讯室。

10、加大执行信息化

2015年7月18日,开通市区两级法院“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在全国18家银行存款进行查询、冻结。完成1645个被执行人的组织机构代码及217个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身份信息的查找和导入。

二、构建信息高速公路,形成“一个数据中心”、“四套网”、“二十七系统”的信息架构体系

海口中院智能化系统工程实现了审判管理智能化,档案管理电子化,流程监控网络化,法庭审理数字化、司法信息公开化的格局。

1、“一个数据中心”。即信息处理与存储中心。为海口中院提供了强大的信息处理、传输、数据监控和存储能力。      

2、“四大网络”。包括法院专网网络、党政办公网络、互联网网络及语音专网。四套网各自独立运行,确保法院专网的安全运行。

3、“二十七系统”。在审判运行管理方面有:审判管理系统、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案款管理系统、电子阅卷管理系统、诉讼服务平台、司法统计报表系统、科技法庭系统、数字审委会系统、刑事量刑规范化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公共信息服务方面有:司法公开管理系统、法院官方网站、互联网直播平台;司法政务管理方面有:视频会议系统、手机考勤门禁系统、多媒体发布系统、内部办公网站、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文件存储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短信系统;信息安全方面有:数字化监控系统、360网络防毒系统、U盘安全审计软件、网络安全管理平台、IPS漏洞扫描、IT运维监控管理平台等。

三、法院信息化,阳光下实现审判

人民法院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产物。对法院自身而言,信息化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审判力;对外而言,信息化有助于司法便民,服务社会,提高法院公信力。法院信息化是司法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改善法院内部管理,而且也有利于规范诉讼行为,节约诉讼资源,促进资源共享,方便群众诉讼,进而有效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形象。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随时随地查询案件信息、审理进度和判决结果,为涉诉群众提供极大的便利,也让审判全流程在阳光下运行变成现实。

从2015年初,海口中院根据工作实际,大胆创新工作机制,调整了信息系统的运维模式,从科技要效率,从科技要服务。新闻发言人李顺华向记者表示2016年海口中院信息化建设又将开启新的征程。迎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时代浪潮,海口中院将继续秉持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播撒亲民、便民的人文情怀,在建设法院信息化3.0版的道路上,坚定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