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顶层设计激发审判供给侧改革
来源:人民法院报 更新时间:2016-02-28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强调,要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推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尽快建成以大数据分析为核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2月24日《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为法院信息化建设明确了顶层设计,这是顺应司法改革的需要而对法院信息化建设作出的具体部署。五年发展规划作为法院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提出要在2017年底总体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2020年底实现在全国的深化完善,必将倒逼审判供给侧改革,促进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法院自觉、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系统科学的法治监管体系建设,探索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司法管理体系。

   法院信息化顶层设计将进一步倒逼审判供给侧改革。信息化顶层设计突出“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特征,实际上体现了调动各类审判资源,全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服务诉讼群众的基本要求,这与审判供给侧改革基本一致,适应了网络时代对审判改革的新要求。审判信息的采集和运用是实现司法审判、做好审判质效的基础,特别是在“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各类数据构成的信息已成为司法分析的基础性资源。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有利于司法审判工作精细化、系统化、科学化,对提升法官信息综合利用水平和情报预警能力,推动司法公正从被动响应到主动回应的转变。各级法院应在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优化服务管理功能、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

   法院信息化顶层设计将进一步推动公众参与司法。互联网时代更多注重用户体验,在法院则以诉讼当事人对诉讼过程的参与和评价直接相关。信息化建设是司法公开的前提和基础。适应网络时代要求法院工作信息化,才能为司法公开提供切实可行的介质。公众监督与法院审判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的“桥梁”的原因之一,就是法院信息化建设较为落后,法院对公众舆论掌握不够及时、全面和准确。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将有望打破法院在信息化进程中落后被动的僵局,通过强力推进有望实现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推动公众广泛参与司法。

   法院信息化顶层设计将进一步促进司法的公开透明。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就是消除公众对司法神秘主义的有力武器。“信息孤岛”、“沟通鸿沟”要被有效克服,强力推进司法过程、司法结果公开,法院信息化建设无疑是打破这一瓶颈的最佳方式之一。提升信息化建设,已成为“互联网+”时代法院新的审判方式之一。这对社会全面了解法院工作,促进法院公开透明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同时,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全面推进,也有助于法院朝着“智能化”、“网络化”、“阳光化”发展。法院信息化顶层设计的稳步实施,必将让司法的公开透明更加接近人民群众,更加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