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在鹰潭全面铺开
来源:鹰潭日报 更新时间:2016-02-29


根据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自2016年3月1日起在我市地税系统、3月16日起在我市国税系统双轨试运行, 5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为确保金税三期系统如期顺利上线和平稳高效运行,最大限度降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对纳税人或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正常经营和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影响,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前期紧锣密鼓、紧张有序地进行了涉税数据清理、转移,新系统调试、试用等相关工作。上线初期,新旧系统更替将对广大纳税人产生一定影响,税务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由此带来的不便也敬请纳税人给予谅解。

金税三期系统 优势及特点


金税三期系统简介


金税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金税三期工程是金税工程逐步成长、完善的结晶,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统一了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版本,实现了税收征管与服务的统一规范,实现了全国税收数据大集中,对进一步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满意度的税收征管改革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金税三期工程基本涵盖全部税费征收管理和数据分析利用业务,分为征管业务、决策支持业务、纳税服务业务、外部信息交换业务四类业务。具体包括登记、认定、优惠、证明、申报、征收、发票、票证、评估审计、稽查、法制、综合等12个业务域和车购税专题、社保费专题、出口退税专题、非居民专题、特别纳税调整专题、个人税收专题等6个业务专题。

在新的税收管理系统的支持下,我们将逐步转向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用户体验为核心,进一步优化涉税数据采集,精简办税流程,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帮助纳税人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积极开展纳税人遵从风险管理,促进税法公平,实现信息化管税。

一、实现业务规范统一化、税收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

金税三期优化系统通过统一的税务标准代码体系,实现税务事项及类型的规范统一;通过统一表单文书标准,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数据采集和利用;通过统一业务需求规范,统一编写业务操作手册,形成体系完整、逻辑严谨、覆盖面广的业务需求。

二、覆盖全业务。

金税三期业务构架实现了全覆盖,覆盖对纳税人税务管理的各个工作环节。

三、简化涉税事项。

金税三期以简捷高效为目标,明确受理即办事项,精简处理环节,以流程管理为导向,将执法结果监督转变为过程控制,规范统一执法;简并了涉税事项、流程和表单。

四、加强纳税遵从风险管理。

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将提高税法遵从度作为税收管理的战略目标;立足于风险防范,着眼预警提醒;聚焦高风险领域和对象。

五、建设信息化纳税服务平台。

引入以纳税人为中心的业务理念,突出个性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手段和统一的服务内容,能够提供涉税事项处理、信息查询、推送与发布、双向交流互动等全方位的服务,从而满足纳税人多方位的纳税服务需求。

六、实现信息共享和外部涉税信息管理。

金税三期通过建设国、地税统一标准的核心征管应用系统,实现国、地税业务交互、信息实时共享,加强共管户的管理。通过双方信息共享共用,优化办税程序,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构建全国统一的外部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交换通道,形成以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应用为主线的管理体系,为强化税源管理提供外部信息保障。

金税三期上线的 温馨提示

(一)对于逾期办理各类税务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等涉税业务,系统会严格执行处罚,并自动触发“税收违法行为处理”流程。

(二)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内,纳税人同税种、同属期、同税款属性的,在同一属期不允许重复申报。

(三)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时,必须连续、完整、准确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相关数据,特别是本期金额、累计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所得税额、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本期应补所得税额等数据,否则,将影响下一期及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四)非正常户的法人代表或业主,办理涉税业务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在非正常户解除前,无法办理税务登记,只能办理临时登记。

(五)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实行“一项目一证”。纳税人外出经营时,每个项目必须办理一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纳税人应严格按照征期申报缴纳税(费),特别是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税的纳税人,要注意在规定期限内持缴款书到银行转账解款,否则系统会自动计算产生滞纳金。

(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代征单位、缴费人在纳入金税三期系统时,系统都基于唯一有效身份证明为其建立税收档案,对自然人多证同用进行并档处理,归集相关的涉税信息。

(八)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在未来的几个征收期内,税务机关会陆续联系纳税人协助补录和修正相关涉税信息。

(九)金税三期不再使用原征管系统的“纳税人管理码”,地税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时,需按规定携带税务登记证件,或提供准确的纳税人识别号,以便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十)根据金税三期系统对各税种申报表的要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烟叶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营业税(减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种必须使用专用申报表进行申报。

(十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十二)纳税人首次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携带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进行房屋登记和土地登记。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以外拥有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应到房产、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跨区税源登记,并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有关税费。

(十三)纳税人首次申报缴纳车船税,应携带行驶证或交强险单据,进行车船登记。

(十四)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试运行,乃至正式运行初期,由于业务量增大、业务办理集中等原因,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等候时间增长等情况,请广大纳税人在不影响业务事项办理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涉税(费)事宜办理时间。

(十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期间,所有涉及纳税人的事宜(如涉税业务办理差异、业务办理须知、系统暂停服务等),税务机关将通过正规途径或渠道及时告知纳税人,请纳税人及时关注。请纳税人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税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六)其他未列明事项可关注鹰潭国税纳税服务微信公众号“鹰潭国税12366”、鹰潭地税微信公众号“鹰潭市地税局”或登录鹰潭国税官方网站(www.jx-n-tax.gov.cn)、鹰潭地税官方网站(www.jxyt-l-tax.gov.cn)查询,您也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