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时代悄然来临
来源:中国税务报 更新时间:2016-03-02

    电子发票是现代信息社会的产物,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付款凭证。电子发票与传统发票的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从传统的物理介质发展为数据电文形式,二是打破了纸质发票作为会计记账凭证的传统,具备了发票会计档案电子记账的条件。

    国外电子发票的发展较早,目前电子发票在很多国家广泛应用,有些国家已经基本实现“无纸化”的电子政务运作。欧盟从2000年开始提供整套电子发票,并计划在几年内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为了满足电子商务企业对电子建设应用的需求,从2012年8月起,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在十几个中心城市开展电子发票试点工作。但由于各地区电子发票技术、业务标准不统一,应用模式差异较大,客观上制约了电子发票的进一步推广应用。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础上,组织开发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并从2015年8月1日开始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试点。201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5年12月起全面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方便纳税人使用,便于电子发票的推行,公告中明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如果需要纸质发票,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互联网技术以及财务会计电算化的深入发展运用,电子发票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好时机。可以预见,电子发票将在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展现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为现代社会发展带来深刻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