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6-03-06
一、编制背景
经过“十一五”时期全面建设,以及“十二五”时期的应用推广,我市电子政务成绩斐然,在改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强化综合监管、提升经济运行分析决策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我市电子政务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顶层设计不足、标准化不足、整合不足等一系列发展中的问题。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融合技术不断涌现的背景下,民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为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我市电子政务建设也将进入治理与发展相结合、公共服务融合带动为主线、业务领域有序深化拓展的新时期。
(一)建设基础
“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工作,以加强电子政务信息网络建设为基础,推进电子政务资源协同共享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化基础建设,着力推进以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重点的电子政务应用建设,加快电子政务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建设,初步建成较为完整的城市级电子政务体系架构。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及应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助力城市和谐运行、推进公平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政府高效运转奠定了良好基础。
1.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整合协同加速推进
苏州电子政务建设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探索,打造出了相对完善的制度环境。根据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出台《苏州市级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完整的电子政务项目管理框架。制定了《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建设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设立电子政务专项资金并制定《苏州市电子政务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保障全市市级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引导。从市委市政府到各业务部门不断强化统筹和协调意识,在重大项目建设中逐步探索出一项跨部门协商决策、共同管理的领导推进机制,协调解决业务流程优化、管理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部门利益调整等难题,初步奠定了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的制度基础。
2.政务应用逐步深化,公共服务成效明显
苏州市以政务信息化带动和促进民生领域跨越发展,在社保、医疗、教育、养老、就业、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1)惠民应用不断加强,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撑带动作用,实现信息化与民生领域应用的深度融合。
社会保障日臻完善。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发放“苏州社会保障•市民卡”762万张,其中市区发放328万张。自助服务一体机100%覆盖到人社系统(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经办服务窗口和基层社区(村)。
公共服务不断加强。市卫生系统实施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区域影像信息系统、区域医疗一卡通信息系统、区域临床信息系统等工程,建成了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基础数据库。市教育系统建成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出“空中课堂”、“名师课堂”,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市交通系统通过融合短信、热线、网站、手机App等多种服务渠道提供公交换乘和实时车况查询,2014年上半年日均访问达20万人次;建成并不断完善出租车电调系统,2014年上半年日均受理召车达21605笔。
社区信息化发展迅速。姑苏区沧浪街道“数字南门”信息平台、“好管家”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高新区阳山街道“民情通”等系统在街道层面整合社区资源,推进网络化、精细化管理。居家养老方面,全市“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全市机构养老全覆盖。
(2)资源共享初具基础,社会管理不断创新
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务协同应用不断深化。人口基础信息库完成一期建设,实现了13个部门32类1亿多条人口信息的汇聚。公共信用信息基础库和服务平台归集了26个部门35万家法人信息,企业信息数据达1355万条。基础地理信息库实现了苏州大市地理数据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建成全市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平台,为近50个委办局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天地图•苏州”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不断完善。2013年建成的全市统一数据交换和协同平台,为各级政府提供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力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中心已与24个进驻部门实现了互联互通,进驻事项100%在“中国苏州”公开公示,90%以上开通网上申报服务。
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整合力度不断加大。市公安系统实现了主要公安业务和指挥调度的信息化。全市机关自建监控已达3.3万套,智能抓拍系统1051套,初步形成道路监控动态防控网络。在全省率先建成技防城市,城镇居民技防入户率达到94.6%,农村居民技防入户率达到92.07%。数字城管实现了大市范围的全覆盖,实现七大类部件和六大类事件的全面管理。商务系统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肉菜流通追溯系统,服务企业700余家、个体经营户2300多个,累计上报数据48万余条,有效保障了全市食品流通安全。
(3)内部应用日益规范,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苏州市委市政府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行政审批网上实现率、信息安全等电子政务指标纳入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有效推动政府机关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领导办公决策服务系统成为我市各级领导获取决策参考信息的重要渠道。干部在线学习培训平台提供统一、便捷的网上学习环境,提供1000门以上课件供学员选择,全市干部信息化履职能力显著提高。
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政法部门之间的信息流和业务流,全市公、检、法、司等部门实现跨部门的信息流通与业务协同,实现刑事案件全程动态监督。
3.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及安全保障逐步完善
建成全国省辖市第一个覆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电子政务外网和第一个连接全市所有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的社区网,为全市电子政务发展奠定了网络基础。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有效支持全市政务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及资源共享和交换。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体系框架初步形成。统一规划并初步建成同城灾难备份中心。市电子政务外网已部署电子政务数字证书统一认证平台,为电子政务外网应用系统提供安全保障服务。政府网站群等一批重要应用均建立了较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信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多部门信息安全联合检查机制。全市信息安全等级分级保护已全面启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开展。全市电子政务基本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市电子政务建设目标及原则
(一)发展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建成并不断完善以“一平台、两中心、三空间” 为基础的全市电子政务技术架构体系,支撑全市形成城乡全覆盖、办理一站式、服务全天候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显著提高行政效率、提升公共服务均等普惠水平;同时开展电子政务治理工作,形成苏州市电子政务治理体系,保障电子政务建设持续良性发展。最终构建起全面支撑政府部门履行职责,以及有效促进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各项政务目标实现的全市智慧电子政务体系。到2016年末,全市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1.形成电子政务治理体系
探索电子政务治理框架,初步形成包括标准规范、管控机制、治理工具、组织体制、演化完善机制等在内的,符合苏州电子政务发展特色的电子政务治理体系,引导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持续良性发展。
结合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公共服务三个层面的支撑平台建设,初步形成苏州电子政务整体技术架构框架。实现核心领域应用系统的有效接入,初步形成基础设施复用、数据共享、服务协同的资源整合机制,有效促进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标准化水平。
进一步提升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在细化项目管理的流程基础上,以项目选择和项目评价为切入点,形成可参考、可执行的指标和执行流程。形成电子政务项目规划、实施、运维、安全等核心阶段的指导规范,并初步形成推广、使用、总结和完善的运转机制。
2.有效支撑经济运行调节能力
通过经济信息资源的聚合,提升政府经济调节和决策的智能化水平,以宏观经济库为基础,形成完善的宏观经济信息采集和统计分析系统。基本实现经济运行的全面数字化,显著提高经济的微观监测能力,市场电子化监管覆盖率达100%,经济决策的信息资源更加丰富,电子政务应用与服务全面覆盖区域重点产业领域及区域重点经济领域。加快促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3.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建成城乡全覆盖、办理一站式、服务全天候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全面覆盖社保、就业、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等民生领域,并延伸到基层社区,为公众提供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全方位服务。实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提升80%以上,全部惠及全市常住人口,外来人口普惠率达75%以上。
4.显著提升社会和城市管理水平
基本实现城市运行管理和监测的全面覆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在线监管覆盖90%以上,环境气象在线监测信息共享95%以上,90%以上的城市部件和95%以上的公共安全设施纳入信息化监管。视频监控专网共享率达到80%以上,常住人口居民健康档案拥有率达到90%以上。全面建成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环境气象监测、物价监控、食品药品安全等一系列电子政务管理系统,增强行政机关管理能力,实现社会和城市的智慧化管理。
5.电子政务应用与服务高效智能
基本形成集约协同办公的新型工作模式,主要部门核心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达到100%,业务流程高效优化,获取、处理、应用信息的能力显著增强,辅助决策能力显著提升,适应信息社会对党政机关的履职要求。政府公开信息100%网上发布,全面实现主要施政行为网上监督和电子监察,立法决策、执法执行、监督救济等行政权力实现网上运行,基本实现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化和反腐倡廉制度化,实现地区、部门、条块之间基础地理信息、执法信息共享,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实现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通。实现多渠道、多手段的政民互动和政企互动,涉及民生的政府重大政策和事项100%开展网络问政,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坚持规划先行,构建包含全市电子政务架构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的苏州市智慧电子政务体系。遵循电子政务顶层设计,统一扎口管理,加强对电子政务项目的全局性调控,以重点工程为主线统筹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治理为要,安全可控。电子政务治理与建设并重,不断健全全市电子政务治理体系,保障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的规范性和开放性。合理把握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健全信息安全长效机制,实现建设应用与安全保障的协调发展。
创新引领,深化应用。促进政务与技术融合,充分利用电子政务推进理念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引领政府变革,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面向社会公众的电子政务信息服务,提升电子政务应用成效。
协同共享,集约建设。促进政府部门内部、跨部门、市区(县)两级之间的业务系统整合、信息资源共享和管理服务协作,建设互联网模式下的一体化电子政府,为公众提供全天候、一站式服务。创新体制机制,推行集约化建设模式,处理好整体与局部、集中与分散、建设与应用的关系。
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坚持政府主导的电子政务发展模式,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创新市场合作机制,不断优化电子政务投融资模式,形成电子政务发展的良性支撑环境。
三、总体框架
在苏州市电子政务已有的建设基础上,重点从加强顶层治理、注重技术架构整合、有效促进服务型政府转型的角度开展苏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苏州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框架从电子政务治理体系建设、电子政务架构体系建设、电子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三个方面展开。
(一)治理体系。围绕苏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的总体目标,通过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等任务和工作的开展,促进苏州市电子政务标准、有序、可控、安全发展。
(二)架构体系。以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集约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形成各项目建设合力为出发点,构建以“一平台、二中心、三空间”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建设技术目标蓝图。
1. 新一代政务计算中心。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的技术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计算中心,提供集约化的网络、存储、计算能力,支撑电子政务应用搭建。
2. 信息资源中心。在现有人口、征信、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和业务领域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进行信息资源体系的梳理和重构,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基础信息资源体系,更好的支撑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
3. 业务领域应用。在苏州市电子政务总体框架下,政府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民生服务、市场监管、经济促进、效能提升等各领域开展电子政务应用建设与管理工作。各业务领域应用建设,在信息资源层需要融入到政务信息资源体系,在服务提供层需要逐步融入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统一为政务管理人员、企业和市民提供管理和服务应用。
4. 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空间。一方面,通过信息融合技术,建设可接入和融合城市各业务领域应用的公共技术平台。另一方面,融合PC、移动终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有线电视、线下工作站等服务手段,构建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体系。结合政务空间、市民空间和企业空间建设,形成面向政务人员、企业、市民提供定向公共信息服务的重要渠道。
(三)服务体系。围绕政务工作人员、企业、市民三类服务对象,以服务设计、服务转换、服务运营、服务优化四个层面贯穿组织能力建设,构建服务体系。包括以运维服务体系为抓手构建政府内部政务信息化服务体系和以政务信息资源带动社会化运营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四、市电子政务治理体系
电子政务治理体系工作任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规范体系建设。结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制定面向支撑平台的接入规范和领域项目建设的指导规范。前者约束项目在硬件、数据、服务建设层面接入整体架构,促进资源的整合和集约化。后者指导业务领域项目的规范化,提升项目质量和标准化程度。二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针对电子政务建设中共性、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梳理、监测、评估、评价等方式,进行持续的跟踪、调整和完善。三是电子政务整体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包括组织机构建设、项目管理机制及管理工具建设、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以及治理体系的演化完善机制建设等。规范体系是基础、专项治理为抓手、体制机制作保障,三个方面互相支撑,共同构成电子政务治理体系。
五、市电子政务重点建设内容(2014-2016)
(一)基础保障工程
围绕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软硬件资源的集约和复用,构建政务计算中心。围绕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构建信息资源中心。围绕政务服务的融合和创新,构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实名制信息空间。最终形成“一平台、两中心、三空间”的电子政务支撑框架,作为苏州市电子政务体系的基础保障工程。
1.建设政务计算中心,夯实集约整合基础
按照“机房大集中、应用大整合、数据大共享、管理大统一”的发展方向,整合全市各政府部门硬件基础设施,统筹利用信息资源,以云计算、大数据等主流技术统一建设苏州市政务计算中心,为各种政务应用提供统一、高效、安全的承载环境,保障运维专业,为苏州电子政务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基础硬件环境搭建。建设云机房,包括主机房区、辅助机房区、工作区、培训中心等,开展强弱电配套系统设计和实施工作。购置相关硬件设备,包括网络、安全、主机、存储等设备,实现各硬件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基础软件环境搭建。购置与政务计算中心建设相关的虚拟化软件、资源调度管理平台、存储资源管理系统、业务运营支撑系统、运维管理系统等平台软件,实现物理资源、系统资源的“云化”、监控和灵活调配。
应用托管与数据备份迁移。新建电子政务类项目全部部署在政务计算中心。实现政务计算中心与全市各委办局业务系统的逻辑互通,提供业务应用和系统数据的远程容灾备份和云存储。逐步将各委办局业务系统迁移至政务计算中心,并对迁移后的应用系统进行测试,确保应用稳定运行。
2.整合信息资源中心,推进业务协同共享
苏州市信息资源中心采取“逻辑集中、物理分散、结构有序、平台服务”的方式,采取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全面整合全市各独立、分散的应用系统数据,指导建设领域基础数据体系及全市虚拟库体系,实现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业务协同、服务整合,满足政府办公、政府决策、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公共服务、行业应用等各领域应用需要,有效支撑全市电子政务建设。
市级数据交换平台改造。在原有市级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基础上进行功能改造和完善,通过对数据交换能力、方式和质量保障的扩展提升,更好的支撑电子政务建设中对跨部门数据交换共享的需求和城市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实现部门应用与基础库信息资源的双向交互,达到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
信息资源管理工具建设。梳理与建立苏州市政务基础和公共信息资源目录,搭建中心信息资源框架,实现对各部门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资源的总体描绘和有序排列,为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协调、查询、服务、分析提供支撑。
基础信息资源库深化。深化和提升苏州市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息、宏观经济等在内的城市基础信息资源库。一方面提升基础库的数据数量和数据质量,增强基础信息资源库对电子政务应用的支撑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城市基础数据与领域基础数据、主题数据的联动,形成完善的城市政务基础数据资源体系。
中心管理服务工具建设。围绕信息资源中心数据资源的采集、加工、处理、融合、挖掘、展现、服务、二次开发等,构建信息化支撑工具,实现信息资源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信息资源的日常维护、状态监控、清洗比对监控、异常反馈、统计分析和预警管理等。
3.创新公共信息服务,支撑融合服务体系
通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融合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孤立、分散的公共服务资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公共服务模式的创新,从过去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提供方式,逐步过渡到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融合模式。
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灵活接入各类政务服务应用,同时兼容电脑、手机、有线电视、自助终端、热线等服务渠道,支撑搭建统一、灵活、多样的政务服务体系。构建基于政务开放数据和服务的开发平台,支持企业和个人进行服务应用的开发和发布。面向市民、企业、政府工作人员构建实名制信息空间,成为获取政务服务、进行政务交互、与政府沟通的重要渠道。
服务接入和融合服务体系建设。梳理全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有序接入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服务主体进行服务的整合、归类和整理,逐步形成面向服务对象的政务服务重构。融合提升12345服务热线、“寒山闻钟”、“中国苏州”门户、社区服务站等已有市民服务渠道,形成线上线下一体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
(二)领域应用工程
以公共服务整合、社会管理创新、监管和决策能力提升为核心,重点在民生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交通、社区、文化、体育、旅游、园林绿化、行政服务、公共安全、环境气象监测、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财政税收、审计、政法服务等领域重点开展领域应用工程。
六、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计划(2014-2016)
(一)实施步骤
苏州市电子政务建设,综合考虑现阶段苏州市电子政务实际情况,按照“统筹规划、机制先行、重点带动、全面应用、反馈优化”的原则,分三个阶段进行建设。
第一阶段,健全治理基础,强化信息融合,开展基础保障工程。
实施时间:2014年
实施要点:
加强治理体系基础建设。构建组织、流程、制度等基础保障,为开展标准规范编制和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基础。结合支撑平台建设,开展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重点开展信息资源治理工作,初步形成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强化信息资源融合。一方面以信息资源中心建设为契机,做好基础信息资源的融合。另一方面,做好重点部门领域信息资源整合,对电子政务各项工程的具体目标和措施予以明确落实。通过全面整合城市各领域信息资源,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
开展基础保障类工程。按照“集约建设,开放共享”的原则,建设城市云计算中心和信息资源中心,统一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政务信息资源,为信息资源充分共享和利用打下基础。
第二阶段,完善治理体系,试点服务融合,深化领域公共服务。
实施时间:2015年
实施要点:
继续完善治理体系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子政务治理体制机制保障。逐步完善架构管控治理工作,形成完整的架构治理体系。
试点开展服务融合。结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服务资源治理工作,在试点领域开展服务梳理和融合。
深化重点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在行政服务、医疗卫生、教育、交通、社区、社会保障等领域深化提升公共服务应用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效能。
第三阶段,形成良性机制,完善服务体系,持续优化领域应用。
实施时间:2016年
实施要点:
形成良性运转的治理体系。在标准规范和各专项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的运转保障机制,保障治理体系动态调整和不断演进。
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电子政务公共信息体系,提高信息服务深度和广度,将已有应用的用户反馈整理分类,优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系统设计,改善信息服务体验。
总结工程建设难度、建设效果、资金投入、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经验教训,固化优秀成果,创新建设运营模式,形成良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