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发〔2016〕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2016年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18日
2016年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2016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现提出2016年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市网上政务服务“单一窗口”建设
(一)统筹协调线上线下政务服务
1.加强顶层设计,推动网上政务大厅与各类实体政务大厅有效联动、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深度融合,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指导推动各区县行政服务中心与网上政务大厅数据共享、服务联动。(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审改办;责任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2.推进市、区县两级网上政务大厅与社区事务“一门式”受理服务信息系统对接。(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扩展网上政务大厅服务内涵
3.完成已确定的829项审批事项100%接入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市政府相关部门)
4.加强政府办事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广度、深度,在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实现数据对接。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办事指南,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汇聚各类便民服务。(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5.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平台集聚工作机制,推动区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上网(牵头部门:市审改办、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汇接行政执法数据平台(牵头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6.推动网上支付、递送服务等功能的试点应用,增加“零上门”“一次上门”等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数量。(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三)推动跨部门审批业务协同应用
7.围绕企业和市民的服务需求,遴选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梳理工作职责和办理要素,优化工作流程,提升行政效能,方便企业和市民。(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审改办;责任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8.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领域协同应用(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和外资企业设立变更协同应用(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工商局)。
9.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就业创业、交通安全等领域的协同应用。(责任部门:市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
二、资源统筹与集约高效政府建设
(一)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
10.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充分共享和有序开放,促进政务数据资源科学配置和充分利用。落实《上海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加强网上政务大厅等平台数据的质量管理和共享应用,使数据流动起来,为效能建设、综合管理、服务社会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完善数据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推动落实市级预算单位100%完成业务系统目录编制工作。(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11.加强基础数据库管理、维护和应用。建立政府部门的基础数据形成机制,强化政府部门对数据资源的主动采集,继续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加强基础数据库应用,进一步发挥其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作用。加强源数据质量管理,建立基础数据形成、存储、共享交换、使用、维护等环节的规范和标准,确保基础数据的一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12.深化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应用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提高数据归集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在现有基础上,打通市信用平台服务瓶颈,努力提升市信用平台支撑各项应用的服务能力。拓展信用信息应用,推进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与各行政机关日常监管、公共资源分配等广泛融合,强化失信惩戒,满足社会对公共信用信息产品与服务的多样化需求。(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加快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
13.推进市政府部门与区县政府网上政务大厅数据共享。(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14.以“顶层设计、分类整合、共建共享、按需交换”为原则,形成搭建分领域跨部门共享应用平台建议方案。(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5.深化本市城乡建设和管理领域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责任部门: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民防办)
16.借鉴城乡建设和管理领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成功模式,探索建立民生领域(牵头部门: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领域(牵头部门:市工商局;责任部门: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17.完善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海分平台,加强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领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18.依托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与本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药品集中采购、碳排放交易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发布、交易服务窗口集成、在线监管等功能。(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深化无纸化及移动办公应用
19.深化无纸化应用。在目前无纸化应用基本覆盖“文”“会”“报”的基础上,拓展无纸化应用外延,全面开展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加强电子会议系统建设,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以及政府对外审批、服务与监管等方面的无纸化应用,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扩大社会受惠面,让市民和企业办事更方便。(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20.推动移动政务应用。利用无纸化办公和应用前期成果,拓展移动互联技术在行政办公、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的应用范围。加强移动政务信息安全建设,研究保密、归档等制度与移动政务应用之间的关系,适时建立移动政务项目的审批、建设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为全市提供统一指导。(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四)推动本市政务云及大数据建设
21.完成政务云建设前期论证及方案设计。对全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各单位软硬件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论证本市政务云建设的可行性与必要性,逐步形成本市政务云建设原则、目标、任务。研究本市政务云建设组织保障,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统一的云建设规范与标准,制定本市政务云分期建设方案以及政务云运行和使用管理办法,形成顶层设计。(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
22.推动区县政务云建设试点。在有条件的部分区县进行先行先试,对云平台建设模式、业务系统迁移方式、数据安全性、云环境下的项目资金拨付机制等问题进行综合调研,为全市政务云建设总结经验。(责任部门、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区县政府)
23.开展本市政府大数据规划。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探索大数据在智慧政务、智慧城市应用的方式方法,实现精细化管理、科学化决策、智能化服务;加快制定本市大数据顶层设计和实施建议,开展应用试点,以点带面形成突破;统筹全市资源,积极调动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社会力量,为实现大数据战略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
三、社会治理、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一)推进社会治理领域信息化
24.推动城市基础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加强行业数据汇聚,实现跨行业、跨部门数据交换,为城市安全运行、精细管理提供综合支撑能力。加快地下空间信息基础平台、地下空间专业网格化管理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拓展和丰富城市综合管理空间信息资源要素。(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25.完善营运车船动态监管系统,提高“两客一危”车辆、“四客一危”船舶、重型载货汽车、牵引车、地面公交和出租汽车的接入率,加强对行业运行安全和服务水平的监管。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示范应用。实现客运班线车辆、旅游包车和危险品货运车辆信息与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对接。(责任部门:市交通委)
26.开展一批环保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动环境应急和辐射管理信息系统、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信息系统、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筑工程扬尘和噪声在线监测管理系统、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等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27.构建全方位的城市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在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大机系统)的基础上,融合整合基础地理信息库(天地图)、城市发展战略数据库(SDD)、地质资源环境数据库和城市建设档案数据库,支撑各级政府部门在城市空间基础信息方面的业务应用需求和共享协同需求,为企业及社会公众提供各类空间信息服务。(责任部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28.开展食品药品监管质量体系信息系统建设,整合质量管理标准、体系检查评估、监管业务操作和法律法规查询等功能,切实保障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有序运行。建设药品和医疗器械风险预警管理系统,实现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事件的及时预警。(责任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9.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服务平台,重点针对本市庞大的电梯保有量,拓展特种设备物联网监控的覆盖范围,实现与市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衔接,与110联网,与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互联互通,提高电梯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部门:市质量技监局)
(二)推进经济发展领域信息化
30.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在全市选择部分园区开展试点,探索建立以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公民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为支撑的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审核、查询、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31.推动财政信息一体化建设,将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所有财政业务整合纳入一体化财政预算管理新系统,加大财政内部信息系统间的整合力度,深化市与区县财政核心业务管理系统的联通,实现财政管理与预算单位管理之间信息共享。(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32.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项目,以个人服务为突破口,将更多办税场景移植到移动互联中,逐步实现服务的“私人定制”和“全城通办”。(责任部门:市地税局)
33.开展国资监管流程化、指标化动态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企业数据采集机制,提高企业内控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责任部门:市国资委)
34.建设自贸试验区保税区域综合审批平台,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建立自贸试验区保税区域综合监管与执法平台,实现对自贸试验区保税区域内区域运行、执法管理、综合服务、产业发展等各个领域的全过程监管。(责任部门: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三)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
35.推动智慧出行建设,以“互联网+交通”的思维,聚焦公众出行需求,整合交通出行服务信息,在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道路交通、公共停车,以及公路客运等领域扩大信息服务覆盖面,使公众出行更便捷。(责任部门:市交通委)
36.优化社区事务受理信息系统,按照“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办事项目,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与社区居民基本生活和保障密切相关的184项事项下沉社区,为居民提供便捷、透明、亲和的政务服务。(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37.深化健康信息网项目建设,通过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水平测评,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强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积极发挥大数据在健康服务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配合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开展信息化配套建设与系统改造工作。(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38.深入推广旅游质量管理系统,以电子旅游合同为核心,通过政府公共服务的形式为旅游合同的甲乙双方提供一个安全、可信、透明的第三方支撑平台,提高系统电子合同上报覆盖率,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责任部门:市旅游局)
39.推进法律服务机构证照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结合跨部门行政审批一口受理和三证合一要求,将法律服务机构审批纳入三证合一渠道。完善证照数据库,按照“唯一、统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原则,搭建统一的代码申领平台,实现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照一照一码。(责任部门:市审改办、市司法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
40.进一步做好全国网上信访系统上海分系统的建设工作,梳理区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自有信访信息系统,实现自有信访信息系统与全国网上信访系统上海分系统的对接,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为民服务的水平。(责任部门、单位:市信访办、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四)加强政府信息服务渠道建设
41.增强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实用性、信息更新及时性、互动回应有效性。以常态化管理措施固化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成效,切实消除“僵尸”“睡眠”等现象,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可用性,提高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42.提升政府网站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推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与“在线访谈”工作,增强公共政策、民生政策的解读力度,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平台。(责任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43.建设政府网站智能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终端拓展。建设政务服务资源库,提供智能服务、智能分析、智能推荐、智能导航等个性化、智慧化服务,实现涉及面广、实用性强、关注度高的政务服务功能移动化、随身化,丰富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效能。(责任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44.提升“上海发布”服务水平。在已上线办事查询功能的基础上,将更多便民即时查询服务功能引入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并探索APP等新平台的开发建设,不断提高“上海发布”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
45.增强市民热线服务功能。促进市民热线与网格化平台的全面融合,实现“双向转送”机制,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合力。继续加强“12345”市民热线与专业热线的分工协作,优化三方通话效果。引入专业力量开发热线数据资源,完善地理位置信息系统、热线数据分析信息系统,深度挖掘政府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成因,为改进政府工作提供依据。(责任单位:“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
四、保障体系建设
(一)加强电子政务统筹协调和经费保障
46.完成本市电子政务“十三五”规划编制。根据电子政务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总结“十二五”期间本市电子政务发展经验,结合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广泛吸取行业专家、高校学者、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完成本市电子政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47.开展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绩效评估。发挥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聚焦顶层设计,破解机制体制瓶颈,制定标准和运行规范,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并列入今明两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各区县、各部门明确责任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务员局)
48.加强电子政务资金保障。建立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经费保障会商机制;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建立与电子政务体系相适应的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模式,制订电子政务建设资金投入管理办法;统筹市、区县两级预算及配套资金落实。(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推动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化
49.深化政务内网建设和运维。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和部署,完善政务内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落实网络安全保密测评审批,加强网络整体化运维管理和运维队伍的专业化能力建设,确保本市政务内网运行安全稳定。(责任部门、单位:市公务网管理中心、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50.加强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务外网的覆盖率,增强网络通道的传输能力和稳定性,为全市政务云、公共安全视频等大规模应用提供可靠支撑。扩容互联网集中出口,以满足日益增多的移动政务应用需求。(责任部门、单位:市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51.推动业务专网迁移和对接。对本市现有业务专网进行分类,分别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对接国务院垂直延伸业务的专网,厘清各部门业务边界,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逐步实现与电子政务网络的融合,推动数据交换与共享。(责任部门、单位:市公务网管理中心、市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强化信息安全保密建设
52.推进电子政务内网分级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涉密电子政务项目的定级定密审查,继续开展电子政务内网测评审批,进一步推进在用电子政务内网的风险评估。(责任部门、单位:市保密局、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53.加强重要业务系统与政务新媒体安全保障。围绕国家信息网络设施安全可控战略,对本市各部门核心业务系统、重要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进行安全保密加固,组织开展安全保密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在知识产权、技术能力、建设管理等方面,实现自主可控,确保网络、系统、数据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保密局、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54.继续推进机关软件正版化。引导干部树立正确观念,明确正版软件工作责任,完善软件正版化常态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软件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各类通用软件的集中采购渠道,切实加快全市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整体推进进度。(责任部门:市新闻出版局)
(四)提升电子政务软实力
55.成立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在全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机构中遴选优秀专家学者,组建覆盖面广、领域性强的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为本市电子政务的创新发展、科学建设、高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56.加强学习交流和业务研究。定期组织全市专题研讨和交流培训,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应用成果;加强与兄弟省市的业务交流,取长补短,推动本市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深化电子政务理论研究,加强技术储备和标准制订,办好《电子政务工作交流》期刊,逐步形成本市电子政务理论和实践的权威信息平台。(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附件:1.重点工作中有关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任务分解
2.2015年上海市电子政务工作报告
附件2
2015年上海市电子政务工作报告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本市电子政务工作围绕构建“建设集约、资源共享、应用深化、环境完善”的发展框架,继续强化基础设施支撑、不断优化政府业务流程、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应用,在提高行政效能、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深化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单一窗口”初步形成
一是推进单部门审批事项接入网上政务大厅。市政府部门审批事项以数据对接方式统一接入网上政务大厅,实现相关数据上下贯通,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为下一步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打下坚实基础。截至2015年底,除涉密和对内审批的事项以外,确定接入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的829项市级部门审批事项中,已完成675项,占总量的81%,超额完成60%的年度目标。其中,18个部门实现审批事项100%接入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访问量突破245万人次,网上办理事项4.5万件。15个区县政府网上政务大厅(静安区有待进一步整合)确定接入的6707项审批事项中,已完成4892项,占总量的73%。
二是推进服务事项和服务功能网上汇聚。针对以往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散、浅、少”的现象,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增加办事服务事项,增强办理服务深度,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和便捷公共服务。目前,市政府各部门已有100多项要素完整齐备的政府服务事项链入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还集中提供了四项服务功能,一是预约先办功能,提供网上预约后的窗口优先办理;二是查询反馈功能,提供全市统一的办件状态查询以及实体办理点信息查询;三是评价分享功能,提供办事满意度评价和经验分享;四是互动问答功能,融合智能机器人的自动问答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人工在线服务等。
三是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内容整合。做好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增强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扩充网上政务大厅监管栏目内容,重点推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查询等50多项监管服务内容。同时,建设公共权力专栏,汇集41家市级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各部门的价格收费、行政处罚信息,依托公共信用平台为市民和法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四是探索构建贯通三级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构建市、区县、街镇联动的“集中+分布”式网上政务服务共享体系。在市级层面,建设了集中式服务的网上政务大厅,改造市政府部门网上办事平台和业务系统,逐步实现各类审批业务数据融合,全面拓展功能。在区县级层面,按照统一架构,各区县建设网上政务大厅与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数据对接,探索与实体办事大厅办事服务互动。在街镇层面,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一门式”系统等汇集了184项针对市民个人的政府服务事项,通过“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为市民提供就近便捷的政务服务。
二、加强政务数据资源利用,数据红利逐步释放
一是建立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机制。根据国家规划和战略方向,成立了本市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推进专家组,并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了各单位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具体实施计划。作为本市第一个关于政务数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上海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在制度、管理、操作层面进行全面规定和指导,将进一步打破本市部门间信息壁垒,连通信息孤岛,推动业务协同和公共服务整合,并为基于数据的社会治理模式打下基础。
二是加强本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维护。在基础数据资源积累方面,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实有人口库、法人库、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汇聚全市2500万人口数据,160万户法人单位数据,形成了全市陆域高分辨率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基础数据丰富。在数据资源目录建设方面,各政府部门已累计完成70%业务系统目录编制工作;现共有48家市级预算单位累计编制资源目录数1.1万条、数据项14.58万个,初步建立起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在数据质量管理方面,将“一数一源”列为数据采集的首要目标,并通过建立相应机制,促进各部门在数据的提供、使用过程中加强对数据质量的管控,提高本市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
三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成效。初步形成以制度为核心、以数据为基础、以平台为抓手、以应用为关键、以行业为支撑的信用建设运行体系。2015年,在不断完善市级信用平台各项功能的同时,将子平台和服务窗口建设作为支撑区县和重点部门数据归集与应用的重要载体。浦东新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完成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接,同时,深化自贸试验区信用建设,完善对重点领域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应用。区县子平台已建和在建15个,覆盖率达90%。应用推进方面,上海诚信网日均点击量从2014年的2400次增加到2015年的10640次,平台累计法人信息查询358万次,累计自然人信息查询1127万次;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服务社会机构19家,市场主体的法人、自然人信息查询均在80%以上;政府部门应用事项近200项;完成“为全市法人和市民在线免费提供一次信用查询报告”年度市政府实事项目,多渠道实现信用报告在线查询,自然人累计查询531万人,法人累计查询106万家。
三、深化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服务深度广度有效延伸
一是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政府网站群。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以“中国上海”为标志的政府网站群构建集网上办事、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政民互动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政务服务门户。“中国上海”全新改版,进一步突出“网上政务大厅”功能,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深化网上办事核心功能,提升网上审批、服务事项覆盖面和融合度,探索APP、微信等移动应用,打造网上办事“单一窗口”。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健全内容更新保障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级政府部门和部分区县网站发布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要求,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2015年,全市政府网站群首页访问量4.5亿人次,页面访问量113.3亿人次。“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在全国性第三方省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继续名列前茅,全市政府网站工作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二是进一步发挥新媒体的政民互动作用。市、区县两级政务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新媒体以有效引导舆论为宗旨,坚持把公信力放在首位,及时权威发布政务信息。2015年,上海发布政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近9千条,粉丝约1172万,继续保持全国省区市政务微博首位;微信用户突破170万,日均阅读量达45万次,影响力位列全国省区市政务微信订阅号第一名,被国家网信办评为“全国政务微信优秀公众账号”,并在人民网发布的政务新媒体指数排行榜上名列全国第一。微信“市政大厅”进一步纳入了市旅游局、市地税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多个部门办事查询功能,大大提高了新媒体服务的实用度,2015年各类办事查询功能用户日均访问量达31万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17个区(县)政府,利用微博、微信发布网民和市民群众集中关心的热点信息,将复杂难懂的政策进行通俗化解读,得到网民广泛认同。
三是全面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水平和办理成效。推进市民热线与网格化平台的整合互动,全面完成区县热线与网格化平台机构整合与机制融合,贯通了市、区县、街镇(社区)三级热线平台纵向到底的工作通道,全面形成对外一口受理、内部分类办理的综合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网上受理口径,开通市民热线网站和手机APP受理平台,实现门户网站自助受理与办结反馈查询等功能。2015年,本市市民热线共接听市民电话200余万个,当场解答咨询102万个,当场解答率51%,解决市民求助、投诉事项55万件,回访市民综合满意率91.3%。推进一号受理,先后归并公安热线、残疾人服务热线等,全市政府服务热线数量从2012年的234条,减少至目前的62条。
四、推进各领域应用建设,社会治理能力有效增强
一是提升经济发展与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化水平。遵循市场运行机制,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方式,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平台,初步建立了自贸试验区信用体系,打造符合国际惯例的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前后联动的“单一窗口”体系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加强跨部门系统对接,改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升级与市法人库的数据交换系统,落实“一证通”更新,实现了由工商统一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充分体现了市场准入的“便利化”。市税务局积极推广电子发票,加强日常风险监控,在试点中较大程度解决了开票难、假票多、电商税收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信息化建设。从特大型城市管理实际出发,通过加强各行业监管信息化应用建设,增强了行业监管过程中的业务协调能力,提高了各行业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建成了全市领先的城乡建设和管理领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形成了汇聚城市建设和交通领域多专业、多类型的图形数据、属性数据、元数据及数据目录等内容的核心载体,初步实现了跨行业、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交换的应用目标。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完成了本市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开发以及房、地、农、林、海不动产登记信息初始建库工作,在闵行区和奉贤区进行了试运行,即将在全市推开。市环保局运用北斗定位系统、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建立废弃油脂管理系统、生活垃圾物流管理系统、建筑渣土运输申报系统和城管综合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一系列应用系统,为解决行业管理难点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深化信息惠民应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深化各领域信息惠民应用,切实为百姓解决最关注、最现实的问题。市民政局优化社区事务受理信息系统,完成了全部9个条线部门18个系统共计184项事项的对接工作,极大方便了群众社区办事;升级改造了养老、救助、优抚、婚姻等业务系统,为群众提供更高效的服务。市卫生计生委完成国家“电子婚育证明”试点改革,实现了省际间计划生育信息、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互联互通;持续推进市“疾病控制子系统”和“妇女儿童保健子系统”建设工作,配合家庭医生制度试点,优化家庭医生信息化工作平台,开展社区“1+1+1”分级诊疗试点。
五、促进政府工作方式转变,行政效能持续提升
一是深入推进无纸化办公。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围绕文、会、报业务系统,完善配套设施,加强技术支撑,无纸化工作向纵深发展。2015年,17项无纸化办公措施实现阶段性目标,降低了人力物力成本、提升了工作效率、规范了公文办理。政府简报100%实现了电子化上报,各类红头文件的印数比实施无纸化前减少70%以上。政府系统公文上报、文件流转基本实现电子化流转,有效防止了政府内部丢文、漏文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遏制越级行文和审批倒置等行为。一些区县实现会议服务管理数字化,在节约耗材、降低会议成本的同时,提升了会议效率,加强会议可控性。
二是积极推进移动政务应用。2015年,市、区县两级移动政务应用逐步进入日常工作范畴,促进了公务随时随身处理,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市安全监管局积极推广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实现了企业数据、现场取证、文书打印、文书归档、数据同步、法律法规与权力清单查询等功能,建立了安全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效率和透明度。黄浦区建成移动政务系统,实现了电子邮件收发、机关通讯录查询、普发文件和简报信息查阅、领导一周安排、两办会议通知、工作短信群发等移动办公功能。杨浦区开发了移动办公平台,为区领导、各部门办公室及时推送待办事宜、会务安排、内部邮件、简报参考等时效信息,成为领导及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必备移动工具。
六、健全配套保障措施,电子政务工作有力推进
一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2015年,成立了本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杨雄市长任组长,形成了有效的顶层设计和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全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研究制定本市落实方案,明确通过政务服务体系、政民互动体系、政府治理体系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最终构建安全可靠的政务信息运行网络,搭建共享开放的政务协同工作平台,建立完善便捷的网上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智慧高效的政府决策管理支撑。
二是深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方面,至今已覆盖近1400多家市级单位,接入终端超过1万7千台,区县级政务外网总接入单位约7400家,终端超过11万3千台,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政务外网网络承载和应用支撑能力也得到增强。灾备中心建设方面,目前全市已有7家单位实现应用级灾备、32家单位实现数据级灾备,全年完成数据级容灾作业涉及容灾数据783TB,并完成了应用级灾备机房建设,灾备能力整体提升。
三是扎实开展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通过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完善了《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汇编》、修订了《上海市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印发了《2015年上海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本市266家单位的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组织完成国家保密局2015年全国保密普查工作、实施了政务外网网络安全专项检查,针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信息和网络安全保密总体平稳可控。
四是科学开展全市电子政务项目审核和预算管理。根据全市电子政务项目“统筹规划、规范标准、集约精简、协同共享、安全高效、公开透明”的建设原则,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从立项、评审、项目开发、验收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了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建设目标更加侧重社会民生、公共服务、行政公开等领域,切实发挥了电子政务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类型更加注重跨部门、跨领域应用,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方式更加强调平台化、集约化,具有基础性、共性的功能和服务得到有效复用,硬件资源潜能进一步发挥,项目投资建设绩效不断提高。
五是加强课题调研和前瞻性研究。各部门、各单位密切关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理念,积极开展热点问题研究和实践。为整合本市政务信息资源、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倒逼行政体制改革、提升政府现代治理能力,开展本市政务云建设研究,通过调研国际先进国家及国内领先省市情况,立足于本市电子政务现状,初步形成建设本市政务云的设想与建议。探索运用GRP(政府资源计划),结合政府信息资源载体、流程以及生命周期等,建立有效的GRP实施平台,推动政府提升行政效能。
2015年,本市电子政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部门间业务协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电子政务项目绩效有待提高、部门和区县发展不均衡等。2016年,本市电子政务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66号,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实践、开拓创新,推动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等重点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发挥电子政务在提升行政效能、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