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大数据构建“云服务政府”
来源:学习时报 更新时间:2016-04-04

 大数据在商业市场、公共安全、公共管理等诸多领域产生的重大影响已经有目共睹,已经被视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循数而治对提升政府管理能力、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的作用也被普遍认同。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出现了诸如“证明‘我妈’是‘我妈’”等奇葩现象,民众往往为了一纸证明跑断腿、伤透心,引发了对政府管理的诸多抱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大数据系统是重要的基础设施,而政府应当着力解决大数据系统的顶层设计、互联互通、开放共享与合作机制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加快推动政府服务的供给侧改革。基于服务对象需要的大数据系统既能为政府施政提供准确依据,也能为政府服务对象提供完整精准的数据信息服务。政府应当加速政务功能的结构调整和机制建设,将治理的核心转到为相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优质公共服务上来,“不该管的就不要管,不该卡的手续不要设,不合理的流程要调整过来”,彻底简化政务办理的环节和流程,并将流程设计落实到在线系统中,形成公开透明的标准程序。职责设定方面,应由政府承担的信息数据核验工作不得转嫁给服务对象,应由政府职能部门内部流转。机制建设方面,政府应当整合并完善职能部门的相关数据,形成较为完整的基础数据信息系统,为流转提供可能。流程建设方面,政府应认真总结传统行政中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在已经实施的内部管理信息化、电子政务等改革基础上,按照面向对象7×24小时在线管理的“互联网+”模式重构政务关系、政务标准和政务流程;加快输出“全生命周期”大数据政务产品,塑造“云服务”理念。

完善政府大数据系统的顶层设计。落实“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国家大数据战略,信息基础设施应当涵盖从中央到地方;从中央部委到基层一线服务部门都应当充分供给的数据信息。顶层设计首先要进行合理分工,理清央地责任,明确“条块”关系,着力解决职能碎片化带来的管理阻滞。中央和省级层面应当承担主要的设计职责,按照政务项目和流程需要重构内部政务流转机制,统一数据系统的基本技术标准,规范数据采集,解决跨部门、跨地域的联接问题,建设能够互联共享的全国性数据网络。分类推进方面,中央政府应当重点设计能够满足全国范围内跨域应用的人口、法人、资源等基础数据系统,地方应当根据当地需要与实际,立足于基础数据系统,不断拓展健全满足服务对象的应用数据系统,从而形成较为完整的云政务大数据系统。同时,央地应合力在实践中探索完善大数据安全标准和监管措施,规范公共数据的获取与应用,制定大数据运行的基本规则。在资源支持和制度保障方面,应当形成数据系统建设的领导和协调机制,配给相关的编制、资金等资源,打破部门利益藩篱,彻底解决数据系统缺失和数据信息孤立的问题,增强数据供给的动态性和实时性,提高数据系统的综合性,奠定“云服务”基础。
以制度保障数据系统的互联互通。各个层级、部门在管理的过程中沉淀了海量的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部门职能分割、既得利益或者惰政造成的数据割裂和统一性、联通性缺乏。社会快速发展,人员流动性强,但应与之匹配的跨区域数据流动却长期滞后,这也是产生诸多奇葩证明的主要原因。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表征就是“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能仅仅是个口号,应当将跨区域、跨部门的联网互通落到实处。以制度推进数据联通,各级政府都应当打破既有职责划分和部门利益的壁垒,将数据的采集、运行和利用统一到顶层设计所规划的标准上,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以责任倒推的方式推进碎片化的部门数据实现互联互通,形成统一规范的数据网络和数据平台,通过政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等提供标准化的数据服务。以制度监管数据联通,建立刚性的数据互通共享制度,强化“首问责任制”在数据利用领域的应用;将原来要求管理对象提供相关证明的信息验证责任转由业务接收部门承担,回到政府内部流转,从而倒逼数据系统的联通利用,以形成“云服务”通道。

建设开放共享的政府云数据系统。网络基础设施的完善和互联网传输技术的进步,巨大资源价值的海量数据随之产生。政府应当从战略的角度充分地获取这些数据形成系统,下大力气改变单一中心现场管理的形态,以面向服务对象开放作为数据系统建设运行的基本规则,尽快建立数据交互的技术标准,实现数据系统的不断延展。首先,推进共享利用,即应当加强对外部数据的吸收,开放并完善政府的既有数据系统,使大数据系统能够进行并联分析与融合利用,形成政府大数据系统云端。其次,加快数据交互,即推动数据接口开放,不仅使数据能够流动于政府诸部门,也能让数据的利益相关者获得相关的资源。同时,加强数据采取渠道建设,开放数据采集端口,通过验证筛选吸收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可靠数据,提高数据采集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形成较为完整的数据信息交互网络。再次,降低数据利用门槛,即建立政务数据的查询与写入审核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动数据的安全开放和共享,将数据的查询利用和业务办理接口延伸到政务网站、综合自助终端、移动APP和其他媒体用户终端,提高数据交互的便利性,实现“云端、网络、终端”各层面共享互通,形成“云服务”体系。

加强与其他主体的合作提升效率。政府应当积极主动地建立更加完善的合作机制,利用不同主体所呈现出的比较优势,共同降低社会运行的交易成本,提高政务输出的效率和品质。专业机构、商业公司在大数据采集、分析和运用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政府应当通过采购、委托或合作开发等方式加强与这些组织的合作,从而提升大数据系统建设、运行的效果。相关政府部门已经在一些领域进行了尝试,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用,如公安部交管局与商业地图公司合作,推出路面交通实时数据查询服务,为交通参与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政府拥有的大量公共数据应当借助这些机构成熟的数据挖掘技术和设计、营销能力转化成为优质的公共产品,让更加充分的信息流动助力社会降低发展成本、提高生活品质。路径选择上,政府可以通过专项任务或智慧城市等合作平台,多领域、多维度地推进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同时,也可不断地吸收这些机构的相关资源和成功经验补全政府的短板,不断地提升政务输出的效果,完善“云服务”产品。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到关键时期,多元、多样的复杂环境时刻考验着政府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传统的经验管理应当向更加精准的大数据治理转变,无论是先发国家倡导的“无缝政府”,还是黄仁宇先生所提倡的“数目字管理”,在当下的情境中意义更加深远。政府应当加快建设较为完整且能够互联互通的开放共享大数据系统,构建“云服务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公开透明、高效便捷、公平可及的公共管理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