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6-04-12

关于推进全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全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工作的
 指导意见(试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结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第一期)的通知》(孝感政办函〔2015〕40号)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全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全球范围内,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正成为趋势。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既是大数据开发运用的基础环节,也是构建“高效、廉洁、服务型”现代政府的重要体现。目前,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存在着多头重复采集、部门分散管理、数据不统一、利用效率较低等“条块分割”和“信息孤岛”现象,需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政务信息交换共享工作,建立全市统一标准的政务信息数据库和共建共享工作机制。抓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推动政府转变职能,促进政府行政流程的优化、再造以及行政机制的创新;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部门间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改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状况;有利于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精细、便捷程度,形成自然人和法人生命周期内接受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比较完整的活动信息,提供“一体化、一站式”的便民服务,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目标和原则
   工作目标:建立并完善信息共享交换基础设施,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规范标准,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办法及共享目录,开发利用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和自然资源、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和专题信息资源库,推动重点领域和跨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提高决策能力、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工作原则:统筹协调,需求导向,共建共享,确保安全。实行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推进,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根据当前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需要,选择关联性强、信息共享迫切的领域优先开展分类整合,开发政务信息资源应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明确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共建共享的内容、方式、责任、权利和义务,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强化信息安全管理,正确处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保障安全、保守秘密的关系,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公民隐私。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政务信息资源采集、交换、比对机制。
   数据采集:不断完善《孝感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按照“业务产生数据”的原则,各部门根据其职责建设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建立数据库备案、运行、更新、注销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交换更新:部门之间不实行点对点数据交换,实行集中式数据交换。信息提供部门对提供的交换信息应及时更新、实时交换。尚不具备实时交换条件的,根据需要定期进行数据交换。避免重复采集、多头交换。
   比对修正:对来自不同部门的同类数据进行比对,发现不完整、不准确的数据,由数据提供部门进行核实并根据核查结果修正错误数据,确保政务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协调机制。
   市电子政务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需求及响应情况。共享信息需求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填写信息共享需求申请表报市电子政务办,经市电子政务办根据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及相关规定协调确认后,纳入《孝感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政务信息提供部门因故不能提供共享政务信息的,必须将有关情况、理由书面报市电子政务办,并由市电子政务办会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重大事项提请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三)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安全保障机制。
   市电子政务办负责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与管理,建立和不断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制度保障措施。
   各部门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过程中应当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涉及敏感信息,信息需求部门和提供部门要签订政务信息交换共享安全保密协议,通过共享取得的政务信息资源,只能用于共享协议指定的用途和范围,未经允许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四、当前重点工作
   (一)建设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系统,编制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目录,推行相关配套措施,包括政务信息标准、采集交换机制、信息安全保障等。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二)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公安部门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与有关部门业务信息相关联,建立孝感市人口基础数据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
   (三)以人社参保信息为基础,结合公安人口基础数据、工商和编制信息、卫计委新农合参保信息、民政低保及死亡人员信息、司法服刑人员信息,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
   (四)以工商部门的企业信息为基础,建立孝感市法人基础数据库。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编办。
   (五)建立以GIS平台为基础的空间地理与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库。责任单位:市规划局(测绘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六)建立以统计信息为基础的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七)发挥数据共享对应用协同的支撑作用,推进以综合治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四品一械”电子监管、居民健康卡和社保卡数据共享、户籍业务办理等专题应用为试点的信息交换共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外侨旅游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市建委、市食药监局、市林业局、市房管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综治办、市烟草专卖局、市残联、市城投公司、市人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工作在孝感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电子政务办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规划及相关配套管理措施,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协调解决信息交换共享工作中的矛盾问题,不断开发政务信息资源新应用,最大限度发挥信息资源的共享效用。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各自领域内的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加工和管理工作,根据《孝感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第一期)》提供本部门相关政务信息,并管理好本部门获取的共享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在系统对接上,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系统接口二次开发工作,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三)加强督办检查。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工作纳入各部门电子政务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全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对进度缓慢的部门进行通报,对拒不执行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工作的部门进行问责。

 

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