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税金税三期系统运行涉税热点知识问答
来源:新疆经济报 更新时间:2016-04-12

一.“金税三期”涉税知识

1.什么是金税工程?金税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是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自1994年开始,历经金税一期、金税二期、金税三期工程建设,为我国税收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和不断进步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新疆是全国税务系统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第三批上线单位,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启动。2.实施金税三期工程有何重要意义?一是优化纳税服务,通过信息网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全方位的税收服务;逐步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轻松办税,从而大大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二是统一国、地税核心征管应用系统版本,实现业务操作和执法标准统一规范,促进税务部门管理职能变革;实现全国数据大集中,及时利用全面准确的数据信息,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税收征管水平,有效降低税收成本。三是有力地推动国家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为提高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提供全方位支持,从而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产生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3.金税三期优化系统的主要特点是什么?一是实现业务规范统一化、税收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金税三期优化系统通过统一税务标准代码体系,实现税务事项及类型的规范统一;通过统一表单文书标准,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数据采集和利用;通过统一业务需求规范,使税收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覆盖全业务。金税三期优化系统业务框架实现了全覆盖:覆盖各层级国、地税机关征管的全部税(费)种,覆盖对纳税人税务管理的各个工作环节。三是简化涉税事项。对于纳税人而言,金税三期系统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简化涉税事项。金税三期系统以简捷高效为目标,明确即办事项,精简处理环节,以“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为原则,简并了涉税事项、流程和表单;二是建设信息化纳税服务平台。金税三期系统引入以纳税人为中心的业务理念,突出个性化服务,建设能提供多种渠道组合、协同服务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手段和统一的服务内容,能够提供多种办税服务渠道,以及提供涉税事项处理、信息查询、推送与发布、双向交流互动等全方位的服务,从而满足纳税人多方位的纳税服务需求。

4.在金税三期系统办理日常涉税业务,有哪些容易被纳税人忽视的税收风险点?

对于纳税人逾期办理各类税务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等涉税业务,金税三期系统会自动触发“税收违法行

为处理”流程。具体逾期情形如下:1、税务登记受理日期比纳税人开业日期晚30天以上(含30天);2、“存款账户报告日期”比“开户日期”或“变更日期”晚15天以上(含15天)。3、财务会计制度报告日期比税务登记日期晚15天以上(含15天)。

5.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之外拥有

的房产、土地该如何办理涉税业务?

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以外拥有房产、土地所有权的,应到房产、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跨区税源登记,并缴纳与该房产、土地相关的税费。

6.纳税人当月发生申报纳税错

误时该如何处理?

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内,纳税人同税种、同属期、同税款属性的,在本属期不允许重复申报。当纳税人实际申报税款小于应申报税款时,通过申报错误更正来进行操作;如纳税人实际申报税款大于应申报税款时,必须申报作废后重新申报;如申报税款已入库,则需做退税处理。

7.纳税人当月(季)未发生业务,

是否也要按月(季)进行企业所得税

申报?

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上线后,纳税人必须严格按月(季)进行申报。同时务必完整、准确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相关数据,特别是本期金额、累计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所得税额、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本期应补所得税额等数据。如申报不连续或者填报数据错误,将影响下一期及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8.纳税人以银行划转方式缴纳

税款,在期限上需注意什么?

纳税人应严格按照征期申报缴纳税(费),特别是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税的纳税人,要注意在规定期限内持缴款书到银行转账解款,否则系统会自动计算产生滞纳金。

二.“便民春风办税行动”

1.2016年新疆地税“便民春风办税行动”有哪些新举措?2016年,新疆地税局继续落实“便民春风办税行动”,在推动国税、地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方面制定方案,积极创新,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遵从度做出努力。具体举措包括以下几方面:(1)落实国税、地税合作规范。按照税务总局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规范(2.0版)》有效落地,进一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等问题。(2)国税、地税业务一厅办理。整合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资源,扩大推行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范围,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办税服务模式。(3)二维码一次性告知。以《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规范为(博客,微博)基础,实现纳税人基础办税流程、报送资料、办理时限等一次性电子化告知。(4)完善首问责任等制度。以“内容明确、职责清晰、流转高效、取得实效”为目标,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理、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等服务制度。

(5)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要求,细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办法及流程,完善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6)提升热线咨询水平。合理调整12366纳税服务中心热线线路,规范知识库运维模式,扩大知识库应用范围,提升12366热线接通率和答复准确率。

(7)推进诚信联合激励。加大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力度,提升税务部门与金融机构信用互认水平,为信用等级高的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支持。

2.什么是手机APP办税服务平台?

新疆“移动办税平台”是新疆地税局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研发推出的手机APP办税平台。以办税服务网站、税收征管系统为依托,采用数据信息集成管理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涉税信息查询、网上申报、发票查验等涉税事项办理。纳税人通过下载手机客户端,并登录,可以随时学习掌握税收政策法规,获取税收新闻公告,充分体验“无址化”办税服务带来的快捷与便利。

纳税人下载地址为:http:www.xjds.gov.cn/“网上办税”目录下/“新疆地税手机app纳税人端下载。下载后纳税人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与网上报税系统保持一致,纳税人登录平台之后,将看到与其关联的涉税信息,可随时按各自需求进行相关操作。 三.纳税人网上报税知识

1.新疆地税网上报税系统如何登录使用?点击登录地址http://www.xjds.gov.cn,打开网上办税服务厅后,点单位纳税人申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单位纳税人申报。老用户有265开头15位数的纳税人编码,请使用这个纳税人编码登录网报。没有265开头的纳税人编码用户登录可以输入纳税人以65开头或91开头的税务登记证号登录,且登录成功会产生新的265纳税人编码(请记住265开头纳税人编码)以后都用这个登录网报。新开通网报的纳税人初始密码均为1,请纳税人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以保证自身资金、信息的安全。纳税人在登录进入页面后,点首页右上角的修改密码。新密码要求必须是字母加数字的组合密码,长度不得超过10位,也不得少于6位。纳税人忘记密码或者丢失密码,请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查询或重置。

为了正常操作,建议使用IE7或IE8浏览器,并开启兼容模式,点击疑难解答按照提示进行浏览器设置。

进入网上申报首页,找到申报表种类点申报可进行申报。新疆地税申报税(费)种范围: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消费税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另外包括企业财务报表报送。

2.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常用功能

有哪些?

(1)重要提醒:用于下载离线客户端和系统初始化安装程序。

(2)申报区域功能:申报在税务机关登记的税种税目;本月已提交税种税目申报列表:查看和作废当月申报报表。

(3)本月扣款明细信息:查询本月扣款记录,扣款成功,会显示“成功”标记,未缴款会显示“未缴款”标记,零申报会显示“零申报”标记,超时会显示“超时”标记。

(4)缴纳税款异常处理功能:用于处理扣款超时后的数据。

(5)打印申报扣款明细功能:用于查询并打印所有的申报记录。

(6)税务登记功能:用于查询银行信息登记和办税人员的通讯录维护。

(7)发票管理功能:用于查验单机版发票的开票信息。

(8)查询服务:用于查询纳税人的“基本登记信息”“税种登记信息”“申报征收信息”“个人所得税明细信息”。

3.纳税人网报地方各种(费)种时

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营业税申报表内分一张主表和四张附表,有附表的应先填写附表;如果本月营业额累计小于等于3万元,需使用《营业税及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纳税申报表(仅适用营业额小于等于3万元)》进行申报。

(2)印花税申报表当天申报必须当天扣款,否则将可能产生滞纳金。如不能扣款请作废申报。

(3)房产税的申报分为从租与从价,纳税人从租房产税申报时需先在《房产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维护房源信息,正确填写房产租赁情况。

(4)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申报时,需先保证进行申报的土地增值税已经在税务机关做过对应的项目不动产登记,否则无法进行正常申报。

(5)纳税人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需区别普通算法和特殊算法。个人所得税普通算法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特殊算法适用于企业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等特殊性支出。如果纳税人当月只需申报普通算法或特殊算法其中一种个人所得税,可直接上传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如果纳税人当月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既有普通算法又有特殊算法,需将两种算法的文件全部上传完毕后,再点击提交,系统当月只能进行一次有效的申报提交,如申报有误需先作废原申报记录后再重新申报,或到当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更正。

4.纳税人如何在网上报送财务报表?

纳税人报送财务报表时,在“本月可申报列表中”点击“财务报表申报”进行报送。系统默认带出当前年份可申报财务报表(月报)与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年报),纳税人可直接点击申报按钮报送该期的财务报表。填写报表时需注意报表金额栏如果无金额,需填0,不能为空白项。如是负数需把金额删掉后再进行填写。在财务报表填报时每隔90秒提示纳税人“暂存”,为避免超时,注意及时填写提交。

四.税收热点问题解答

1.“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登记制度内容是什么?“三证合一,一证一照”概括起来说就是“五个一”。一是一窗受理,企业登记申请表与登记材料由工商登记窗户受理,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申请。二是一表申请,投资者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向登记窗户提交一套登记材料。三是一照一码,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企业主体。四是一网互联,以省级交换共享平台为单位,各省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单位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有效应用。五是一照通用,“一照一码”执照在全国通用,相关各部门均要予以认可。2.“三证合一”后,企业涉税业务信息如何进行变更?企业办理注销登记与以前有什么不同?企业涉税业务信息发生变更时,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三证合一”后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需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3.关于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纳次数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6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明确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增值税和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2)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通过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自动生成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零申报信息,免除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零申报资料信息的报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4)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批量扣税或委托银行扣缴核定税款的,当期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

4.如何理解纳税信用评级?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新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主要是为了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40号公告”当中所称的纳税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适用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

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1)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2)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3)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4)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5)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6)其他不应参加本期评价的情形。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1)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2)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3)普通发票按需领用;(4)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5)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5.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最新规

定是怎样的?之前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

的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增值税减免?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有关营业税免征、减征规定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期间,按规定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