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给法院工作带来七大变化
来源:凤凰网 更新时间:2016-04-14

原标题:信息化给法院工作带来七大变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今天联合在京发布《中国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报告》,首次对全国3512家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整体评估。评估显示,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已基本完成2.0版的要求,并快速向“智慧法院”转型升级迈进。

人民法院推进信息化的意义何在?信息化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哪些新变化?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就此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采访。

信息化引领审判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在这个信息化时代,必须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视野审视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引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贺荣介绍说,法院推进信息化的意义体现在四个方面:

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是为实现五大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和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法院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重要论断,牢牢抓住创新这个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把信息化作为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

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现实需要。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公开、零距离沟通、即时性互动、无障碍共享等多元化司法需求,人民法院必须努力开拓司法公开途径,构建便捷沟通渠道,使司法的“总供给”和群众的“总需求”实现基本平衡;必须运用互联网思维,努力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为群众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服务,让群众更加便捷地行使诉权,更加直接地监督司法活动。

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是实现公正司法的重要途径。司法审判追求的是准确查明真相、正确适用法律,追求的是确定性。为此,人民法院必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审判执行工作流程科学再造,实现全过程留痕、全方位监督,使人民法院由具有行政化倾向的管理转化为制度化、法治化、扁平化管理,促进司法管理的科学化;必须从海量司法数据中正确认识和把握审判规律,从而确保准确查明真相、正确适用法律,最大限度减少司法裁判和司法决策形成过程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提高司法水平,防范冤假错案。

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是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强大动力。推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既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引擎和强大动力。人民法院必须充分考虑信息技术对审判主体、审判过程、审判结果的影响,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大格局谋划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破解法院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发展难题。

让群众的获得实实在在

贺荣说,“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信息化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扎实推进,为法院工作提供了一个从理念、技术到方式都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公正司法“快车道”。

贺荣说,信息化给法院工作带来的新变化体现在七个方面:

司法更加公开透明。最高法院打造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公开、透明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沟通更加畅通。人民法院加强与自媒体受众直接和广泛的沟通互动,借力微博、微信、手机APP、民意沟通栏目、微电影等多元渠道,快速传递司法信息,让沟通更通畅。

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思维,通过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网上申诉信访平台、远程接访系统、律师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的“互联网+”诉讼服务,让信息多跑路,努力使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延伸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让法官办案更加便利、高效。人民法院通过网上办案,为法官提供案例推送等审判支持,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实现立案到归档各个环节的信息管理,从事后监督拓展为全程管理、动态跟踪。

以执行信息化促进破解执行难。最高法执行指挥系统以执行联动机制为核心,对全国法院执行案件进行统一管理,对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找和控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对重大执行案件进行指挥,全面推进跨行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为破解执行难问题、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新的途径。

法院管理更加科学。实现全国法院3512家法院案件数据全面、准确、及时的自动汇聚,已经汇聚全国法院近5年7000多万件案件数据,并以日均4万至5万件案件数据递增。实现全国法院司法信息资源的海量储存、科学分类、多元检索、综合分析,为人民法院司法研究、司法决策、司法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还将为党中央、国务院、其他政务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有价值的司法服务,为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

司法公信力得到提升。人民法院通过信息化“抓细节、精管理、提质效、促公正”,并将审判和执行的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众全方位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人民法院工作越来越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普遍认可。

不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贺荣说,下一步,法院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围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智慧法院”,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贺荣说,要深入总结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有益经验,立足于实际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信息技术深度应用,提升应用成效。在发布《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基础上,加大对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的部署和评估力度,在2017年年底前总体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

“要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相关理论研究,加强对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实践的总结、提炼及升华,促进审判实务与信息技术融合的理论成果转化,以理论创新引领司法信息技术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并促进相关立法完善。”贺荣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