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6-04-19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2016—2020年 

(送审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92号)精神,顺应网络时代发展新趋势,利用互联网技术和资源加快德宏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缩小德宏与先进发达地区的差距,提升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全州累计投入通信设施建设资金15.5亿元,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村光纤全覆盖,乡镇4G信号、行政村3G信号全覆盖,邮政网点遍布城乡。部分企业利用网络平台或者自建网站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增加了销售量。电子政务专网基础网络不断优化,州科技创新孵化园建设启动。2015年州政府分别与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中国移动云南分公司、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十三五”期间德宏互联网基础将进一步改善,为推进“互联网+”行动提供了良好基础。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沿边特区、开放前沿、美丽德宏”的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络时代发展新趋势,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推动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着力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为“互联网+”行动提供坚实的网络基础;着力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着力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着力利用互联网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着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和水平;着力实施信息惠民工程,为人民群众提供生活便利。通过认真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德宏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全面发挥德宏在建设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中主渠道的作用。
 
(二)发展目标
 
1.2017年目标:全州互联网基础达到省内领先,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互联网与传统行业加快渗透融合,互联网创业创新体系初步建立,经济社会各领域互联网应用逐步普及。建成互联网科技创新孵化基地1个,筹备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培育创新型互联网中小企业超过50家,5个县市筹建互联网科技创新孵化基地。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县级以上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50%,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50%,医疗机构信息共享率达40%。    
 
2.2020年目标:网络基础设施基本普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有力。全州经济社会互联网应用成效显著,互联网创业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州互联网科技创新孵化基地效应进一步显现,5个县市各建成1个互联网创新孵化基地,建成全省一流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培育创新型互联网中小企业超过100家。互联网与产业深度融合,形成产值规模超1亿元的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1个,年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互联网骨干企业达10家。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60亿元。互联网应用与服务全面普及。县级以上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70%,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70%。医疗机构信息共享率达70%。
 
二、主要任务
 
(一)互联网+创业创新
 
1.工作目标:利用5年时间,打造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业创新平台,引入培育1000户以上中小微创业企业,其中200户以上互联网创业企业,开展“互联网+创业创新”普及培训超过5万人次。到2020年建设完成德宏州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依托科技创新孵化园等平台建设一个集现代物流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引进和培育5家信息化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机构,形成信息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质监局、州食药品监督局、州安全生产监督局、州工商局负责)        
 
2.重点任务
 
(1)互联网+创新。聚焦高原特色农业、装备制造等特色优势产业,实施产业链打造工程和重点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领军企业,鼓励引导北瑞汽车、银翔摩托、后谷咖啡等重点行业龙头设立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重点新产品,实现产业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中小制造企业配套发展,抓实小微企业培育,推动发展“专精特新”小企业。完善科研平台、人才等配套体系建设。
 
(2)互联网+创业。加快发展以众创空间为代表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搭建德宏州综合性众创空间、德宏国际科技创新孵化器、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德宏国际科技创新园等服务载体,大力支持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咨询评估、技术交易、创业孵化、创业投资、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行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                                 
 
(二)互联网+工业制造
 
1.工作目标:到2017年,培育10家“两化”融合试点企业;到2020年,培育25家“两化”融合试点企业。(州工信委、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能源局、州科技局负责)
 
2.重点任务: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加强工业大数据的开发与利用,有效支撑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构建开放、共享、协作的智能制造产业生态,推动德宏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汽车、摩托车以及红木、珠宝等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推进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提高快速响应市场的水平。鼓励制造业骨干企业通过互联网与产业链各环节紧密协同,促进生产、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系统全面互联,推行众包设计研发和网络化制造等新模式。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提高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
 
(三)互联网+现代农业 
 
1.工作目标:运用互联网提升德宏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传统农业和咖啡、坚果、柠檬等农业特色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经营方式转变。推进信息化进村入户,加快农村电商发展。到“十三五”末,以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为核心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基本建立,以农户营销能力建设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市场体系基本确立,农产品流通效率、农业生产市场化程度大幅提升,培育壮大一批掌握互联网知识、具有创新精神的新型农民队伍。(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商务局、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督局、州扶贫办负责)
 
2.重点任务
 
(1)互联网+农业生产。利用互联网助推新一轮的农业结构调整,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实现农业生产质的飞跃,实现精准化、数字化生产。建设完善德宏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改造、升级和完善州及五县市、50个乡镇和农业直属各部门的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全州农业系统州县乡三级网络的互联互通,为推进全州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做准备,实现全州信息网络全覆盖。顺应“互联网+”、运用大数据、发展物联网、培育农业品牌,助推农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文化内涵的农业品牌,提升农业竞争力。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化平台,溯源系统应用实现农产品企业、种养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基本覆盖;推进品牌推介平台示范建设,提升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能力。
 
(2)互联网+农产品流通。建设德宏高原特色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和镇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州级高原特色农业电子商务平台1个、县级5个、乡级50个,推进信息化进村入户示范建设5个。建成德宏农业管理、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改造升级州级2个、县级10个信息服务平台,50个乡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商发展,强化分销、认证、质检、包装、冷链、物流在内的农产品服务体系建设。
 
(四)互联网+现代金融
 
1.工作目标: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步伐,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推进“一网五平台”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移动金融技术创新惠边应用工作,拓展互联网金融跨境服务及合作交流,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更好地为中小微企业和创新企业服务,努力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州人民银行、州银监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工信委、州发改委、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负责)
 
2.重点任务: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借助互联网平台,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支持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证券、基金等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拓展金融产品销售渠道,保险公司要加大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推动金融IC卡的全面推广和应用。以建立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非接商圈为重点,不断促进德宏州移动金融技术创新惠边应用。
 
(五)互联网+现代物流
 
1.工作目标:到2017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生产性物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完善的资源型产品、生鲜农产品等特色物流体系的构建,生产性物流需求进一步释放,第三方物流比重逐步提高。到2020年,初步实现物流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技术先进、便捷高效、联通顺畅、效益突出、绿色环保的生产性物流体系。(州工信委、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瑞丽海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2.重点任务
 
(1)互联网+物流平台。推动生产性物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构建中小微企业公共物流服务平台,着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积极发展定制化物流服务,提升生产性物流技术装备信息化、智能化。加快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建设,重点支持连接南亚东南亚、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海关、检验检疫等信息资源,促进物流信息与生产性物流服务信息有效对接,鼓励区域间和行业内的物流平台信息共享,实现互联互通。
 
(2)互联网+物流服务。推动生产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加快推进物流产业与生产制造业的融合互动,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物流企业,提高专业化物流服务能力。推动大型制造业基地、特色产业集群、大型商品集散地的企业联合实行集体性物流外包,壮大物流需求。积极探索发展德宏物流园区,引导物流企业向园区集中,实现园区内企业的功能互补和资源共享。优化生产制造企业物流业务流程,推进供应链管理与物流技术和装备改造。组织开展多式联运试点,建设一批中转设施和连接2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转运设施,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提高物流设施的系统性、兼容性,在瑞丽、芒市各规划建设1个公路铁路联运示范运作区。
 
(六)互联网+现代商务
 
1.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前,争取培育1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1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培育1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全州网络零售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10%以上,购物网民规模超过20万人。到2020年,争取创建1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培育1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全州网络零售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25%以上,购物网民规模超过60万人。努力促进涵盖南亚、东南亚的统一大市场的形成,推动中缅边境经济贸易中心建设。(州商务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工商局、州财政局、州质监局、州扶贫办、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瑞丽海关负责)
 
2.重点任务
 
(1)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以瑞丽试验区为重点,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离岸数据中心,健全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体系,逐步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在对外贸易中所占比重。积极支持瑞丽市申报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有关企业规划建设集通关、退税、保税展示、融资、物流等一系列外贸进出口服务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支持有关企业建设南亚东南亚商品体验店等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境外服务网点,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
 
(2)互联网+行业商务。推进电商进农村,积极争取和实施云南省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州、县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三级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德宏数字乡村等涉农电子商务平台,落实“宽带乡村”工程建设,提高乡村网络覆盖率;建设覆盖“州—县(市)—乡(镇)—行政村—自然村”五级网站集群的乡村网站建设。推进一批涉农电子商务网站建设,针对农产品销售和农村生产生活资料采购需求,以坚果、石斛、茶叶、畜禽等农特产品为突破口,逐渐扩展到各类农产品。加快淘宝特色中国德宏馆建设。加快粮油、坚果、咖啡、茶叶、果蔬等特色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建材、机械、工业原料、食品、化工、医药等工业企业开展网上交易、物流配送、信用支付等服务。
 
(3)互联网+商务创新。大力推动餐饮、酒店、商场、旅游等生活服务业在线化,促进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相结合,提供个性化、便利化、体验式、群体共享式消费服务;鼓励餐饮企业发展在线订餐、团购、外卖配送等服务,支持住宿企业开展在线订房服务。引导日用百货、连锁超市、大型卖场等传统零售企业探索实践“网上看样、网上下单、实体店提货”的经营模式。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动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用服务,积极培育面向电子商务的第三方信用服务业。健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和产品追溯机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七)互联网+现代交通
 
1.工作目标:到2020年,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客货运输组织化水平和运营效率显著提高;高速公路非现金联网收费达到100%,高速公路收费站ETC覆盖率达到100%;建成与全省联网、覆盖全州的企业和车辆的省、市、县三级公共交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交通运输社会信息服务。芒市中心城区实现出行信息服务和联网售票服务覆盖,与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共享,城市公共交通IC卡使用率不断提高;基本建成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州交通运输局、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邮政管理局负责)
 
2.重点任务
 
(1)互联网+出行服务。利用互联网整合各种运输方式资源,为社会公众提供基于移动运输的动态信息和道路状况的查询服务。加快道路客运的联网售票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与铁路民航、旅游景点票务信息的一体化,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信息化水平。构建公众出行的掌上门户,为出行者提供较为完善的出行信息服务。利用预约出租车即“专车”的发展,推动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改革。发展互联网维修企业,推进汽车维修业向连锁、规模、品牌化发展。
 
(2)互联网+快递服务。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鼓励快递企业积极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鼓励快递企业通过相互合作利用乡镇邮政网点等形式,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工业产品下乡”和“农副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的功能。整合末端配送资源,增加“三农”服务种类。
 
(3)互联网+交通监管。加强车辆的动态监控,对驾驶员和车辆实行动态监控。逐步实现全州交通运输“一卡通”。加强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个100%“制度,从源头防范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实现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八)互联网+政务服务 
 
1.工作目标:到2017年,基本搭建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理顺网上服务大厅、监管平台、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等系统对应关系,梳理好审批事项,大部份事项可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搭建在线交易、专家抽取、监督管理为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电子化招投标管理。到2020年,建成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打通部门数据壁垒,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提高办事效率,高效服务群众;规范流程,强化监督,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州电子政务办公室、州政务管理局、州工信委、州编办、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财政局负责)
 
2.重点任务
 
(1)互联网+公共政务。建设和完善网上服务大厅,整合包括公安、工商、民政、医疗、教育、人社、卫生计生等部门的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强化评估、监督、查询、统计、短信平台等系统功能。搭建电子监督平台,实行超时办件系统自动预警、报警,考核以事实为依据,用“系统数据”说话。
 
(2)互联网+政务公开。运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推进政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将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重大事项列为公开重点,征询社会意见,接受公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行使权力的内容、程序和过程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交易程序、降低社会成本、杜绝暗箱操作、实现公平阳光交易。利用“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手段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让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投标单位、监督管理单位、交易服务单位等多个角色都能在交易平台中找到位置,按规定动作完成并留下操作痕迹,规范交易程序;无纸化招标、投标、评标,电子归档,降低社会成本;异地抽取专家、异地评标,提高评审的专业性和工作效率,杜绝暗箱操作,实现公平阳光交易。
 
(九)互联网+便民服务 
 
1.工作目标:医疗卫生: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州级区域平台建设,实现与省级平台及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应用,州人民医院和30%的二级医院实现智慧医疗服务功能。到2020年,州、县两级区域信息平台功能区趋于完善,数字化医院建设取得阶段性新成效,依托于“互联网+”的智慧医疗网基本覆盖50%以上的二级医院,远程会诊体系基本能满足基层群众就近就医需求,基本实现全州范围内居民健康信息自助查询。教育:到2016年实施完成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2020年实现全州350余所学校光纤网络全覆盖,实现80%以上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100%教师学习空间人人通。社保:到2017年,基本实现人社业务“五个不出村”。到2020年,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进村(社区)人社工作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实现人社业务“五个不出村”。(州工信委、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民政局负责)
 
2.重点任务 
 
(1)互联网+医疗。加快智慧医疗建设。加快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在移动互联网终端提供预约挂号、远程分诊、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远程探视等便捷就医服务,实现“线上预约、线下诊断、主动引导、服务推送”的服务新模式。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指导,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自筹资金开展智慧医疗服务。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重点解决疑难疾病的专家会诊需求。积极引导三级医院以重点专科为基础,延伸智慧医疗服务深度,将远程医疗服务范围从二级以上医院扩大至覆盖全州不少于8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不少于50%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水平,提高紧急医疗救援、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打造公众健康信息服务网络。搭建德宏“互联网+医疗”公众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覆盖全州、高效便捷、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健康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与应用,实现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数据存储、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促进居民个人电子健康信息动态、实时、连续更新,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的管理。
 
(2)互联网+教育。加快教育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德宏州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国家、省、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建设州级教育数据中心,开展数据采集、更新、清洗、分析和应用,为教育决策、管理、监测、评价和发展服务。强化教育信息安全管理。推进优质资源建设。到2020年,州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支持100%的教师开通学习交流空间;100%支撑班班通优质资源应用;提供超过覆盖90%版本的在用电子教材。加强本土生成性资源开发力度,推动双语教材上“互联网”。加强教师专业化建设。缩小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教师在应用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水平差距,推动实现在线备课和开设网上课堂。
 
(3)互联网+社保。全面推进全州人社工作服务平台建设,积极配合省厅做好12333公共服务网建设,丰富网上服务功能,开展网上查询、网上办事,实现多渠道服务资源融合共享。加强与组织部门的配合,共同推进为民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与银行机构的协调,加快惠农支付点的建设,使惠农支付点覆盖所有社区和行政村。充分应用移动互联网和网上服务大厅、移动客户端、微信、短信等多种服务手段,加快“掌上人社”服务平台的完善和推广应用。每个村委会(社区)至少设置1名协管员”,加强基层经办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尽快建立健全一支信得过、稳得住、会上网、素质好的村级协管员队伍。
 
(十)互联网+文化旅游
 
1. 工作目标。文化:充分采集德宏世居少数文化数据资源,到2017年,初步建立民族文化艺术资源数据库。到2020年,建成德宏州民族文化艺术资源数据库。旅游:到2017年,初步完成德宏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旅游营销平台建设等主导项目,实现机场、车站、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4A景区等重点旅游区域的wif i无线网络、4G无线网络的覆盖,实现4A级以上景区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到2020年底,“互联网+旅游”创业氛围全面形成,初步构建完善的“互联网+旅游”生态圈。(州旅发委、州文体局、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住建局、州扶贫办、德宏传媒集团负责)
 
2.重点任务
 
(1)互联网+民族文化。建立民族文化资源数据库。拓宽民文图书在数字出版领域的图书推广、发行渠道,实现傣、景颇、载瓦、傈僳四种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数字化,提升民族文字出版物在农村的覆盖面。建立文化市场基础数据库,实现文化市场主体户口式和档案式管理。通过网上审批方式,对审批事项、案件办理的全程进行实时追踪监控。实现信息公开,规范企业行为。推进农家书屋建设。实施卫星数字、农家书屋、广电三网融合。充分利用已建的1400个“卫星数字农家书屋”,以有线数字电视为载体,基于广电三网融合的双向互动平台和网络设施,将高品质的数字出版物传输到农民家里的电视机上。
 
(2)互联网+旅游。打造德宏旅游客情监测与分析平台。以游客为中心,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旅游市场进行监测和分析,提高智慧政务管理水平。打造和推广“智慧旅游”移动旅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让游客能够在平台上实现吃、住、行、游、娱、购的一站式服务。整合线上资源,利用网络互动宣传手段,做好营销。提高线上旅游服务效率,整合德宏旅游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平台等线上资源,同步发布旅游资讯,及时提供旅游服务信息。加快我州旅游业线上发展。
 
(十一)互联网+通关便利化
 
1.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进一步加强州内口岸之间的联网互通,形成海关、检验检疫、边检、航空等部门联网协作,进一步优化电子口岸平台报关、报检联网核查功能,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对通关便利化的促进功能,口岸综合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州口岸办、瑞丽海关、各口岸所在地边防、检验检疫部门负责)
 
2.重点任务:加快德宏电子口岸大通关平台建设。推动口岸管理有关部门各作业系统横向互联互通,在重点口岸推进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人员等申报信息、物流监控信息、查验信息、放行信息、企业资信信息的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口岸数据的使用开发。在重点口岸开发网上报关、报检、结汇、税费缴纳等应用项目,统筹推进自助通关,全面实现无纸化通关。逐步完善和拓展电子口岸服务功能,建立电子口岸运行维护长效保障机制。全面实施关检合作,加快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加快实现口岸管理有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全面扩大联合执法、联合查验范围。加快通关便利化服务平台建设。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推动实施“集中监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对出境电子商品实行集中申报、集中办理放行,对进口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实行集中申报、核查放行。
 
(十二)互联网+节能环保
 
1.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前,全州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 1.7%,全州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覆盖率达95%。到2020年底前,全州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 2.2 %,全州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覆盖率达97%。(州环保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负责)
 
2.重点任务
 
(1)互联网+节能。推进能源消费智能化,鼓励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家庭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对家庭用电精确控制。加快州县企业三级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实现资源能耗数据在线监控。实施电机节能增效智能化改造工程,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引导建设能源互联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建立能源生产运行的监测、管理和调度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加强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对接和生产消费智能化。建立综合能源生产控制中心,提供冷、热、电、气、水等能源,通过企业用户供需互助、互补,全方位有效降低区域能耗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2)互联网+环保。加快推进环境信息数据中心建设,完善环境在线监测信息系统、环境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环境信息综合管理能力。加快建设完善州、县环境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与云南省环境信息数据平台的联网,实现环境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普查等信息的集约管理。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完善全州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布局,实现对大气、水、噪声、辐射、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监测监控全覆盖。加快大气环境监测预警、水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等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州环境监测站和各县市环境监测站的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公布农村环境状况。实现全州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联网建设,加强对污染排放实时监控和管理。
 
(十三)互联网+城乡建设
 
1.工作目标:到2020年,信息技术在城乡规划、城市管理、住房保障、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工作各个领域广泛应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水平显著提升,住房保障和扶贫工作更加精准、线上线下结合更加紧密,“互联网+”成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转型跨越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州住建局、州委农办、州扶贫办、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州工信委、州科技局负责)
 
2.重点任务
 
(1)互联网+城乡规划。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建成集城乡规划展示、群众意见征集、项目规划报审、审批结果公示等为一体的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化平台,切实保障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进而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城市规划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有力保证各级规划的顺利实施。同时,利用互联网技术,逐步建立城乡规划三维可视模型,为城乡规划的研究、完善奠定基础。
 
(2)互联网+城市管理。打造智慧城管日常运行管理平台、公共服务与互动平台、应急指挥平台、政策研究分析平台,全面、动态、准确地监测城市管理运行状态。推进城市管理信息融合与数据资源共享,通过多种智能移动终端无障碍接入,向市民提供集便民服务、宣传引导、预警预告、信息互动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城管应用服务。实现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执法、处置和评价工作的数字化,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运行效率。加快推进城建系统数字化建设。利用现代物联网技术,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控,对建筑行业管理进行监测分析,强化建筑工地防汛抗震、事故应急抢险等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和应急处理功能。充分利用基础地理空间信息编制市政路网规划,为城市建设管理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互联网+住房保障。搭建城镇保障性住房线上管理平台,形成线上查询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项目进展,可申请保障房类别,房源位置、户型、面积,以及入住申请审核进展、结果等信息;线下到政务服务大厅,通过“一条龙”服务方式集中办理申请入住等相关业务的“O2O”线上线下联动管理模式。同时,配合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网络媒介,向市民推送住房保障办事指南、保障资格查询、分配结果查询、项目简介、公示公告等方面的信息,扩大群众政策知晓率,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管理效率和分配精度。
 
(4)互联网+新农村建设。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将农村水、电、路等公共服务资源通过互联网有机连接起来,并将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异地搬迁、扶贫等资金的下达使用情况,以及贫困户生产生活、家庭住房、已获政策优惠等具体信息纳入数据库管理,提高新农村建设的效率和扶贫工作精准性。加强电商扶贫建设,力争到2017年在全州5个县市完成电商扶贫平台建设任务;到2020年在10建档立卡贫困乡镇和部分有条件的贫困行政村完成电商扶贫平台建设任务。
 
(十四)互联网+人才培养
 
1.工作目标:到2017年,“互联网+”在人才引进特别是高科技人才引进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把“互联网+”作为我州高科技人才引进的重要方向,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高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到2020年,全州通过“互联网+”行动引进的高科技人才达到20人左右。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助推德宏州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顺利开展,使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与其人口比例大体相当;使少数民族处、科级干部比例与其人口比例大体相当;使少数民族干部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
 
2.重点任务
 
(1)互联网+高科技人才引进。定期在互联网平台发布我州人才需求目录及创新创业项目,大力引进高科技人才并支持高科技人才及创业创新团队到我州创业。创新高科技人才引进模式。逐步建立“互联网+”行动引进高科技人才的政策保障机制,研究出台高科技人才的优先引进政策和扶持政策。探索建立全州统一的互联网人才服务中心,为引进的高科技人才提供网络平台“一站式”服务。
 
(2)互联网+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通过互联网平台,大力宣传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六个优先”要求。通过互联网平台,就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措施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和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拓宽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渠道。大力选拔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严格管理,确保少数民族干部健康成长。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网络基础
 
认真落实州人民政府与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中国移动云南分公司、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签署的“互联网+”战略合作协议,建设包括4G、宽带光网和云服务基地在内的国际领先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平台,加快扩大光纤到户网络覆盖范围和规模。实现德宏州农村光纤覆盖率100%,城市光网覆盖率100%,农村城市宽带支持100兆接入。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基础设施能级。推动与周边国家的信息化应用交流,提升德宏在省际通信网络中的地位,借势周边城市信息化的发展,将德宏打造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通信枢纽和信息汇集中心。(州工信委、州发改委、中国电信德宏分公司、中国移动德宏分公司、中国联通德宏分公司、中国铁塔德宏分公司、州邮政管理局负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
 
州政府成立德宏州“互联网+”工作领导小组,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州长、州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发改、工信、科技、商务、农业、金融、工商、卫计、教育、旅发委等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德宏州工信委,州工信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信息化管理科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建立健全“互联网+”行动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州直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州政府办公室、州工信委负责)
 
(三)强化政策扶持
 
大力加强“互联网+”政策创新,推动出台并落实支持发展“互联网+”行动的用地、用水、用电、用网等政策,对涉及“互联网+”行动的项目,在土地、税收、财政、金融信贷等方面要给予积极支持。全面清理“互联网+”行动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州工信委,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四)加大资金投入
 
自2017年起,根据工作需要,州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设立州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各县市根据财力同时安排一定的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建立健全适应“互联网+”行动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统筹全州技术改造、信息产业发展、科技攻关、中小企业专项等资金,重点支持国际科技创新孵化园、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创立创新投资基金,加大对互联网创业创新的投资。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互联网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互联网企业上市融资。(州财政局、州工信委、州发改委、州科技局负责)
 
(五)开展示范带动
 
鼓励开展“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进“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发展。积极开展“互联网+”创新政策试点,破除新兴产业行业准入、数据开放、市场监管等方面政策障碍,研究适应新兴业态特点的税收、保险政策,打造“互联网+”生态体系。(州工信委,州直有关部门配合负责)
 
(六)强化宣传培训
 
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互联网+”行动这一国家战略的认识,动员各县市、各部门都积极参与“互联网+”行动,形成全社会都重视“互联网+”行动的氛围。及时总结宣传各领域实施“互联网+”行动成效突出的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支持相关企业与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合作开办实训基地。各县市、各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互联网+”行动人才培训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农业等部门要把培训农村“互联网+”行动人才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州委宣传部、德宏传媒集团、州教育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人社局负责) 
 
(七)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
 
落实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数据跨境流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提升互联网安全管理、态势感知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和网络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加强“互联网+”关键领域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州公安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委、州发改委、州电子政务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