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6-04-26

广东省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文件编号:粤府办〔2016〕2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2日

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推动我省大数据发展与应用,加快建设数据强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加强整体谋划和统筹协调,加快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资源整合和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提升政府经济管理和社会治理能力,促进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动力转换、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

用5年左右时间,打造全国数据应用先导区和大数据创业创新集聚区,抢占数据产业发展高地,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1.2018年发展目标。

——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资源整合和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取得积极进展。省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开工建设。80%以上的地级以上市完成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建成一批社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5家以上大数据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应用中心(其中国家级研究机构2家以上)。政务信息资源采集率达50%以上,基本实现政府部门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建成“开放广东”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

——大数据创新应用取得初步成效。运用大数据推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商事服务、宏观调控、安全保障等领域政府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促进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医疗健康、教育、文化、旅游、住房城乡建设、食品药品等民生服务普惠化,引领智能制造等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初步形成。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新技术、新产品、新标准,培育5家左右大数据核心龙头企业、100家左右大数据应用、服务和产品制造领域的骨干企业,建设10个左右大数据产业园,推动基于大数据的新兴业态蓬勃发展,大数据及相关产业规模达4000亿元。

2.2020年发展目标。

——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资源整合和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取得显著成效。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数据中心,以及10个左右地市级政务数据分中心,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保障有力、绿色集约的政务数据中心体系。建成10家以上大数据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应用中心(其中国家级研究机构5家以上)。政务信息资源采集率达70%以上,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大数据库,基本形成公共机构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和集中向社会开放的运行机制。

——大数据创新应用深入经济社会各领域。大数据成为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力量。运用大数据推动形成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运行平稳、安全高效的经济运行新机制,以及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新体系。

——大数据产业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基本形成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新生态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新格局,培育8家左右核心龙头企业、200家左右大数据应用、服务和产品制造领域的骨干企业,建设20个左右大数据产业园,形成一批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大数据融合发展新业态,大数据及相关产业规模达6000亿元。

二、重点行动

(一)加快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资源整合和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1.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政务大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数据中心,搭建省、市电子政务云平台,承载省网上办事大厅、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等公共应用以及卫生健康云、教育云、文化云、版权云、气象云等重要政务应用。强化数据中心的网络支撑,加快电子政务外网万兆骨干网建设,构建从省到乡镇的四级政务网络体系。强化数据中心的共享交换支撑,完善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推动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建设。支持各地与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联合建设数据中心,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支持各地构建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数据服务平台和信息惠民服务平台,应用于街道、社区并逐步向农村延伸。(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省有关部门,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建设社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的技术、资源优势,合理布局和集约化建设企业数据中心,重点推进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建设。着力提升广州、深圳超算中心应用和服务水平。建设面向产业应用的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用户提供研发设计、技术产业化、市场推广、评估评价、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服务。重点建设工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资源、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建设服务业和农业大数据平台,统筹数据资源,提升产业监测预警能力。支持各地依托行业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建设各类行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开放平台。建设科学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促进数据工作与科学研究相融合,推动数据科学的发展和知识共享。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大数据平台,加强对智慧自贸试验区的服务保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公安厅、商务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

——建设高水平的大数据研究创新平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及相关研究机构,建设一批大数据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应用中心,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解决方案等研究。支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及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创建国家大数据重点实验室,支持国家信息中心深圳大数据研究院建设。加快引进建设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大数据研究机构,聚集创新资源。(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