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5-05

吉林省人民政府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

 


吉林省人民政府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加快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鼓励骨干物流企业搭建农产品、大宗商品、城市协同配送等专业物流服务平台,加快移动终端推广应用,拓展物流信息服务和增值服务渠道。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 “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互联网创新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促进经济稳定可持续增长,现就积极推进我省 “互联网+”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互联网与传统产业加快融合,产业边界日益交融,以互联网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新模式,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实施 “互联网+”行动计划对我省稳定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一)“互联网+”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生产制造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带动产业技术进步、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

(二)“互联网+”有利于加速信息惠民,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水平。互联网与公共服务体系融合,可以有效整合孤立、分散的公共服务资源,打破 “信息孤岛 ”,进一步优化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方面信息资源配置,带动公共服务信息产业发展,为构建均等化、普惠化公共服务体系创造条件,有效推动信息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取得实效。

(三)“互联网+”有利于营造创业创新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互联网与创新相融合,有利于打造高效、便利的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平台,集聚人才、技术、资金、管理等创业创新要素,形成众包、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和创业创新模式,降低创业门槛和创新成本,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加速推动从要素驱动发展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

二、行动要求

(一)总体思路。

充分把握国家发展 “互联网+”的机遇,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以产业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夯实创新基础,优化发展环境,突出优势特色,围绕先进制造、现代农业、金融服务、信息惠民、高效物流、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绿色生态、便捷交通、人工智能、智慧能源、公共安全等领域推进实施 “互联网+”行动,构建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夯实基础。深入实施 “宽带吉林 ”工程,加快全光纤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提升高速宽带网络服务能力,加快云计算中心建设,提高云计算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云计算服务水平,增强互联网应用支撑能力。

———融合创新。加快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对接,推进互联网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生产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创新,助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互联网开放、共享、高效资源配置等优势,将互联网作为创新驱动重要的思维方式和资源平台,创新组织管理模式,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加快形成开放、共享为特征的新经济形态。

———安全有序。落实国家互联网融合标准和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构建安全可信的互联网应用环境。依法加强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检测和认证,提升互联网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三)行动目标。

到2018年,我省互联网与重点领域加速融合,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效果初步显现,公共服务更加便捷和普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形成良性互动,基于互联网的新兴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经济发展增量提质。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的作用,引领、带动和支撑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助推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吉林经济发展新优势。

———公共服务便捷普惠。公共服务供给渠道更加顺畅,养老、就业等公共服务模式更加多元,教育、医疗、社保、文化、旅游等领域新型信息服务更加丰富,在绿色生态、便捷交通、公共安全等方面形成一批新亮点,公共服务水平有较大提升。

———基础设施夯实完善。通信发展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有线宽带网络、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中心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基本满足 “互联网+”发展需求。

———发展环境包容开放。加强政策引导,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完善信用信息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秩序,激发互联网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营造促进 “互联网+”发展的良好环境氛围。

三、重点行动

(一)“互联网+”先进制造。

以智能制造为重点方向,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着力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创新发展新业态和新模式。在重点领域,大力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发展服务型制造和协同制造,在以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的地区(工业园区)打造一批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产业生态体系。

1.努力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基地,努力打造机器人完整产业链,发展网络化高端数控和智能成套装备。以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医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工业机器人、数字化设备等先进制造装备的应用试点示范。开展互联网与工业控制自动化系统融合试点,依托一汽集团、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公司、东北工业集团等龙头骨干企业,推动上下游配套企业使用工业控制系统、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生产线等先进制造装备;支持一批制造企业开展生产线数字化改造,建设数字车间;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着力推广基于互联网的产品设计、柔性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数字车间向智能工厂发展。拓展物联网应用试点示范,培育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管理、全产业链追溯等工业互联网新应用,围绕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食品、医药、冶金等重点行业开展信息化应用,培育智能检测、全产业链追溯等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持续开展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国家标准贯标活动,推动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

2.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大生产性服务投入,发展个性虎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等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鼓励优势制造业企业发挥专业优势,通过组织架构重组和业务流程再造,面向行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建立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展大型制造设备、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重点推动轨道交通、卫星及应用、航空航天、光电、换热等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和传感器网络开展远程设备监控诊断、运维、服务升级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培育形成智能制造服务产业链。

3.积极推进制造网络化。聚焦我省优势工业领域,依托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打造一批支撑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网络协同制造平台,提供共性信息技术资源服务,促进技术推广和资源共享,提高企业供应链协作管理水平和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能力。开展 “工业云 ”应用,重点推动建设 “工业云 ”服务平台,提供上下游企业产品协同设计制造、生产任务异地监控、应用培训和技术交流等在线服务,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全产业生态系统,鼓励参与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链协作,提高网络环境下企业间的配套协作能力和产业化协作水平。

(二)“互联网+”现代农业。

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创新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 “种养加 ”生态农业新模式,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快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多样化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快速提升。

1.提高农业生产过程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国家物联网区域试点示范,实施物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在高值化经济作物(如人参、高档果蔬等)领域率先实施,重点开展农情监测、精准施肥、智能灌溉、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等试点示范。在畜牧业养殖领域,重点选择龙头企业,围绕环境监控、饲料投喂、远程诊断、育种及繁育等生产全过程,应用环境传感网络、智能检测终端等技术和产品,开展物联网试点示范。

2.创新网络化农业生产模式。发展精准农业,利用互联网开展种植业用药、用水、用肥监测,促进种植业节本增效。建设完善 “三农 ”信息服务平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粮食测产、气象监测、农业病虫害防治、家畜疫病远程诊断等农业生产决策咨询服务。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创新基于互联网的分布式农业生产模式,实现产、供、销有效结合。

3.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抓住国家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机遇,围绕 “工业品下乡 ”“农资产品下乡 ”和 “农产品进城”,完善农业农村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建设县域电商运营中心,开展培训、孵化、代运营等系统电商配套服务。加强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解决农村物流配送 “最后一公里 ”难题。加强与国内大型电商企业的合作,借助淘宝、京东、苏宁、1号店等平台的资源优势,拓展我省农产品供给渠道和销售网络,活跃农产品交易市场。扩大 “农家网店 ”规模,依托农民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线营销特色品牌农产品。发挥我省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优势,强化线上 “吉字号 ”品牌建设,推广 “吉林大米 ”线上营销模式,实施长白山人参、吉林特色杂粮、吉林黑木耳等系列特色农产品营销战略,打造一批吉字号线上知名品牌,提升 “吉林名牌”“吉林地标名品 ”知名度。

4.完善农产品溯源体系。利用物联网、移动通信、遥感、地理信息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电子标签、条码标识、信息采集与传输、移动数据应用等技术集成,围绕粮食作物、畜禽肉类、蔬菜水果、中药材等大宗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监管与质量追溯试点示范。在蔬菜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建设畜禽肉类、蔬菜监管溯源追踪管理系统和网络平台,开展全省农产品联网监控溯源试点。在农产品贸易流通领域推广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快农产品流通监管溯源系统建设。

5.创新农村集体资源管理方式。建设农村集体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农村财务、资产、土地、集体 “四荒 ”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农村管理信息共享。建设农村综合调度管理、灾害监测和应急处理、村务管理、外出务工人员远程事物管理等信息系统,探索农村资源管理新模式。

6.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远程教育服务等各类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提升农村民生服务信息化水平。强化农民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进一步强化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宽带乡村建设。

(三)“互联网+”金融服务。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为大众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创新型互联网金融企业。

1.培育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在长春、吉林等金融基础较好的地区,探索发展网络支付、网络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销售和互联网信托等互联网金融服务。积极发挥互联网跨地域优势,逐步探索面向俄罗斯、日本、韩国的跨境金融业务,打造面向东北亚的国际金融中心。大力发展互联网信贷金融业务,支持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元合作,鼓励基于互联网金融的产品、技术、平台的服务创新和科研创新,培育发展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加快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2.提升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鼓励省内电子商务企业探索开展中小微企业信贷信用保险、信用保险保单增信等服务试点。鼓励省内互联网企业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满足中小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积极与大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合作,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金融产品应用。积极推动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提供小额贷款服务,发挥网络贷款优势,降低客户融资成本。

(四)“互联网+”信息惠民。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模式,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等新兴服务,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1.完善政府服务体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简政放权,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电子政务信息标准,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吉林省 “四张清单一张网”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依托互联网技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将吉林省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以及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汇聚,形成一体化的网上政府,实现政务服务运转的统一集中、公开透明、规范便捷,促进政府业务流程一体化,以及线上线下协调运行和无缝隙的对外服务,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2.完善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吉林省医疗健康信息平台,促进区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监管和综合管理等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推进我省优质医疗资源、居民健康、医疗档案等信息共享。推动吉林省人民医院及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等大中型医院开展在线预约门诊、远程医疗、健康管理等业务。加快智能心电监控、生物芯片、智能眼镜、智能手环、嵌入式人体传感器等可穿戴设备产业化。鼓励省内医疗健康企业与百度、华为等互联网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开展健康预警、分析服务,提供长期跟踪、动态更新、预测预警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3.创新互联网教育新模式。推广开放式在线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探索建立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的学分认证制度,构建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在线教育课程体系。加快推动高等教育服务模式创新,推进教育资源均等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鼓励企业与教育机构合作,采用云计算服务模式,对接线上线下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优质资源库。鼓励企业与教育机构利用教育资源和服务平台提供网络互动教学、个性化辅导、实训教学等网络教育服务,探索网络化教育新模式。

4.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能力。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民生系统,通过网站、自助机、呼叫中心、APP及微信等信息手段推送扩展民生播报、社保服务、人才市场等信息,提供个人社保信息、就业信息等查询服务,适时开展网上社保办理、社保缴费、网上求职招聘等在线服务。

5.提高社区服务体系互联能力。有序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多方利用。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一站式受理、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为居民提供网络、电话、窗口服务一体化社区公共服务。建立居民、家庭、社会组织、社区活动电子档案,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6.提高养老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激发养老消费潜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护理机构等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的服务机制,利用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广远程健康监测,拓展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惠及面。推进养老、保健、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大幅提升养老信息服务水平。

7.提高社会救助综合信息服务能力。以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为核心,建立包括医疗、住房、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在内的社会救助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支撑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内各项救助业务的开展,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系统,对社会救助申请人的收入、财产、支出等信息进行核对,为准确甄别救助对象类型提供决策支撑。利用海量数据处理技术,开展数据整合、统计分析等业务,为各类公共政策提供经济状况数据分析服务。

8.丰富互联网文化。加快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网上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发展在线影院、在线书店、“手机图书馆 ”等服务平台,倡导在线阅读。培育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网络新闻、社交、文学、影视、音乐、游戏、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利用互联网开展城市 “10分钟文化圈 ”、农村 “十里文化圈 ”等文化活动,拓展文化生活相关互联网APP应用。

9.创新旅游新模式。加快建设全省旅游综合管理平台,创新旅游管理模式,打造信息互通的跨地域、跨部门的行业协同管理系统,全面提升旅游行业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等旅游企业与国内知名的第三方旅游平台开展合作,促进互联网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加速传统旅游服务商转型,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旅游营销新模式,推动旅游电子商务发展。

(五)“互联网+”高效物流。

加快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鼓励大数据、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建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流程,提升物流仓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转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1.构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推进吉林省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与国家交换节点和域外交换节点互联,发挥互联网信息集聚优势,促进物流信息充分共享与互联互通,提高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骨干物流企业搭建农产品、大宗商品、城市协同配送等专业物流服务平台,加快移动终端推广应用,拓展物流信息服务和增值服务渠道。逐步将企业和政府部门的物流信息资源纳入物流信息平台,整合仓储、运输线路和供需信息,全面支撑物流企业降本增效。

2.建设深度感知智能仓储系统。依托中国邮政集团吉林省分公司、一汽国际物流等骨干企业,积极推广条码、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物联感知技术,实现仓储设施的实时跟踪和网络化管理。建设网络仓库,实现库存信息的高度共享和统一调度,促进供需信息精准对接,提高物流调度效率,推广高性能货物搬运和快速分拣设备及技术应用,提升复杂订单出货处理能力,打破货物囤积停滞瓶颈,提高仓储运管水平。

3.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调配体系。依托全省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货运车联网与物流园区、仓储设施的信息网络对接,促进货源、车源和物流等信息的高效匹配,有效降低货车空驶率。鼓励发展社区自提柜、冷链储藏柜、代收服务点等新型社区配送模式,解决传统快递配送到家难的问题,引导物流配送高端化发展。

(六)“互联网+”电子商务。

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电子商务新优势,在行业电子商务、中小城市和社区电子商务、线上线下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打造安全高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流通产业新局面,实现流通方式的不断创新、流通效率的大幅提升以及流通环境的进一步完善。

1.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欧亚集团、亚泰集团、吉林森工集团等大型企业建设网上商城,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小商贸流通服务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促进线上线下交易融合互动。推动各类专业批发交易市场应用电子商务,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向网络化市场转型。制定完善汽车、粮食、化工、优质农产品、旅游商旅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发展的政策法规。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

2.加快发展中小城市电子商务。支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电子商务模式,建设中小城市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商品流通、居民服务等市场资源,拓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便民网络消费的综合服务渠道。完善电子商务相关配套服务支撑体系,培育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特色产业集群和骨干企业。

3.发展城市社区电子商务应用。以长春等中心城市为重点,探索城市社区商业新模式,应用电子商务促进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鼓励企业建设社区电子商务平台和移动客户端,整合线上线下供给渠道,实现全方位的居民生活服务供求衔接,打造社区便利、快捷的网络消费 “微环境 ”。

4.鼓励线上线下电子商务应用创新。支持大型实体零售、餐饮、家政、洗衣、家电维修、票务、生鲜配送等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订店取、网络订票、预约上门服务、社区配送等业务,研究制定线上线下服务规范和标准,利用基于位置服务等互联网技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激发线上线下消费潜力。

5.提升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建立跨境物流体系,完善吉林电子口岸、吉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涵盖电子商务进出口全流程的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商务、海关、国税、地税、工商、检验检疫、外汇等部门信息共享,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模式,优化海关监管服务,促进跨境物流更加便捷、支付及结售汇无障碍、市场及贸易规则互认互通。协同长春、吉林和延边三地联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业务,鼓励企业面向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带动全省跨境电子商务聚集发展。

(七)“互联网+”创业创新。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以促进创业创新为重点,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1.打造互联网创业创新平台。推动大企业通过建立开放创新平台,实现企业资源最大限度的社会化,集聚大众创业创新资源,促进创业创新要素流动,支持中小型创业创新发展。鼓励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通过开放实验室、检测认证、软件工具、云计算等资源,为中小微企业创新提供支撑。

2.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充分发挥互联网开放创新优势,调动社会力量,集聚创业者、投资人、金融机构、互联网技术等要素,支持长春摆渡创新工场、东艺创客空间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全要素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3.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建立和完善技术市场运营平台、专利运营平台、科技企业和技术成果数据库等,创新 “线下+线上”服务模式,通过网上共享推介和线下洽谈对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吉林大学科技园、长春理工大学科技园、长春北湖科技园及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资源共享,为创新成果转化提供有效技术和信息资源。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技社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新媒体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利用互联网技术,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服务,打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系统。

(八)“互联网+”绿色生态。

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推进生态环境信息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立和完善污染物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1.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推动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等信息和数据有效集成,实现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林业、气象、测绘、统计等部门和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推动重点排污单位按照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开展监测,并及时上报结果。

2.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针对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和重要核设施流出物异常等,提升信息追踪、捕获与监测能力,提高企业排污状况智能化监控水平。开展大数据应用,实现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和预警,建设和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平台,推进通钢集团、吉林铁合金公司等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耗在线监测和大数据应用,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

3.统一发布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依法建立统一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渠道等,及时准确发布全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及生态状况监测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

4.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以长白山、松花湖、向海湿地、莫莫格等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围绕能源、矿产资源、水、大气、土壤、噪声、辐射、植被覆盖等各类生态要素,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构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立体监控体系,实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大范围监测。

5.加强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搭建城市废弃物回收平台,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推进废旧汽车及零部件的回收利用信息化建设。依托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设废弃物信息平台,推动现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向线上线下结合转型升级,逐步形成行业性、区域性的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体系,完善线上信用评价和供应链融资体系,开展在线竞价,发布价格交易指数,提高稳定供给能力,增强主要再生资源品种的定价权。

(九)“互联网+”便捷交通。

加快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北斗、GPS、车载导航等产品应用,发展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提高交通运输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

1.推进交通运输资源在线集成。建设完善路网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路网运行监测、交通量调查、道路运输卫星定位、船舶动态监控等工程,实现对交通流、路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状况、外场设备、路况阻断、重点船舶等交通运输网络关键设施及运行状态有效监测与预警,提高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的在线监测水平。

2.发展互联网公共交通服务。加快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公共交通系统的普及应用,建设城市智能停车位服务系统、潮汐车道提示系统、掌上车管所系统、自助违章处理系统、城市公交智能指挥调度系统,依托手机、公交电子站牌等终端提供便民服务,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监管和在线服务能力。在长春、吉林、通化三市公交一卡通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进全省公交一卡通。加快全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实现网上购票、手机购票、自助购票等线上服务。推广掌上公交、手机约车等软件应用,整合打车软件、租赁车辆和第三方劳务公司资源,发展互联网租车新模式。

3.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鼓励客流、货流、运力等交通运输服务性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推动互联网企业与交通运输企业设立跨界融合的创新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交通运行状态查询、优化出行路线等服务。继续大力推广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在与银行联网的基础上,拓展在线查询、缴费等便民服务。

4.增强交通运输科学治理能力。强化交通运输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平台挖掘分析车辆和人员运行规律,科学配置交通资源,满足公众出行需求,强化安全运行控制,防范重大交通事故,疏导交通,减轻城市拥堵。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交通运输违章违规行为的智能化监管,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治理能力。

(十)“互联网+”人工智能。

依托互联网平台探索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创新,促进人工智能在智能家居、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机器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培育人工智能发展的骨干企业和创新团队,形成创新活跃、开放合作、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

1.培育发展人工智能产业。依托全省云计算中心,探索建立包括语音、图像、视频、地理空间等信息资源库,支撑建设人工智能基础资源和公共服务等创新平台。大力推进长春理工大学特种电影、长春鸿达集团生物识别、吉林森工集团森林火灾预警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推进长春北方化工灌装设备有限公司视觉寻址灌装系统等智能制造产品在工业领域规模商用,为工业智能化升级夯实基础。

2.推进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推动一汽集团、大陆电子等汽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与启明信息等IT企业设立跨界融合的创新平台,加快D-partner(驾驶者伙伴)等车联网技术产品的研发与应用。研究发展智能汽车,支持开展汽车电子标识、智能感知、导航定位、车载诊断预警、无人驾驶等技术研究和创新服务。推动建立跨界融合的互联网安防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全省视频监控 “天网 ”工程项目、吉林森工集团森林资源安全监管与服务物联网示范等项目建设,发展和推广图像精准识别、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提升安防产品的智能化服务水平。

3.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推动互联网技术以及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智能技术在机器人领域的深入应用。推进卫星、无人机、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大力提升智能产品性能和智能化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广智能化装备在危险品运输、高危作业环境的应用。

(十一)“互联网+”智慧能源。

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创新。加快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促进能源利用结构优化。加快发电设施、用电设施和电网智能化改造,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1.推进能源企业信息化建设。以大唐、华能等能源企业为重点,推动建立生产运行的监测、管理和调度信息公共服务网络,促进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衔接和生产消费网络化,支撑电厂和电网协调运行,统筹风力发电、垃圾发电、光伏发电与火电企业协同发电。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构建一体化信息通信系统和海量数据计算分析决策平台,整合智能电网数据资源,挖掘信息和数据资源价值,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信息处理和智能决策能力,为各类能源接入、调度运行、用户服务和经营管理提供支撑。在统一的技术架构、标准规范和安全防护的基础上,搭建覆盖规划、建设、运行、检修、服务等各领域的信息应用系统。发挥电力通信网络的承载能力,完善煤、电、油、气领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支持水、电、气、热信息集采集抄。

2.建立和完善能源信息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清洁能源与集中供热等可控负荷协调运行的能源互联网示范工程。深入开展分布式发电、储能、智能微网、主动配电网等关键技术攻关,依托电网构建包含常规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储能设备、供电负荷和城市供热系统的能源互联网。发挥电网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利用互联网技术,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网—源—荷 —储和城市供热为一体的协调优化和运行控制,促进吉林省的新能源就地消纳,实现能源消费结构低碳化的转变。依托农安 “新农村 ”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工程,推广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发电技术在农业大棚、新兴灌溉领域的应用。大力推进1000KV特高压输电网络建设,利用智能电网技术,提升我省富余电力调出能力。建设以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多能源协调互补的能源互联网。构建智能化电力运行监测、管理技术平台,推广基于互联网的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电力设备和用电终端,实现分布式电源的及时有效接入,逐步建成开放共享的能源网络。

(十二)“互联网+”公共安全。

利用互联网提升公安机关打防管控和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建立网络化、立体化、精细化的公共安全管理新模式,构建网格化便民服务体系,打造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精细化执法监督体系,为推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1.构建信息化便民服务平台。构建网上办事大厅,实行网上预约登记、网上资料审核、自助业务办理等便民服务措施,为群众营造便捷办事环境;拓宽咨询和服务手段,利用网站、手机APP、微信、微博、呼叫中心等多种形式为民众提供咨询和服务。

2.打造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完善网上 “110”系统,以电脑、手机等多种终端,以微信、微博等多种手段,向特定或不特定群体推送警情警讯,接受群众报警、求助,收集案件线索,开展网上群防群治。以互联网为基础,汇集信息,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向群众提供生活、出行警示服务。

3.建立精细化执法监督体系。以 “互联网+”思维开展公安执法监督工作,利用各类互联网平台、终端、媒介,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有关程序和规定,建立依托 “互联网+”的执法监督和反馈系统,将群众监督引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监督程序,将群众反馈意见作为改进公安执法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 “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建立推动 “互联网+”发展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集聚要素资源,培育延伸 “互联网+”产业链,促进 “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 “互联网+”相关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扶持,充分发挥省级有关专项资金作用,积极投向 “互联网+”融合创新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整合利用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 “互联网+”相关平台建设、应用示范等支持力度。

(三)加大投资支持力度。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互联网+”,引导金融机构为 “互联网+”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对为 “互联网+”提供担保或融资的担保公司或小额贷款公司,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或奖励。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 “互联网+”企业上市或发行债券融资。鼓励和引导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 “互联网+”项目的投资。创新资金筹措渠道,研究设立 “互联网+”投资基金。

(四)探索PPP模式发展 “互联网+”。

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探索运用PPP模式,推动 “互联网+”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加大政策资金支持,研究建立补贴机制,给予适当补贴。鼓励通过 “政府付费 ”“使用者付费 ” “可行性缺口补助 ”等方式,加快 “互联网+”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对已建成的 “互联网+”项目,尝试进行PPP模式改造,成立特殊目的公司,通过项目租赁、重组、资产转让等方式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经营。

(五)营造良好的 “互联网+”发展人才环境。

积极引进海外和域外高端技术、管理人才,对促进 “互联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在住房、职称评定、户籍、社区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发展 “互联网+”创新发展平台和孵化器,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 “互联网+”企业。鼓励省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完善 “互联网+”相关学科,扩大招生数量和范围,加强教育与产业发展衔接,满足 “互联网+”发展人才需求,为 “互联网+”提供人才支持。完善 “互联网+”人才激励机制,利用 “千人计划 ”“长白山学者计划”等培育一批 “互联网+”领军人才。

(六)提高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 “宽带中国 ”战略,加快推进 “宽带吉林”建设,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加快提升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能力,促进网间互联互通,大幅提高网络传输速率,有效降低网络资费,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和运行维护,使互联网成为各行业、各领域、各区域都能使用,人、机、物泛在互联的基础设施。深入推进 “吉林一号 ”卫星工程,大力开展相关应用,增强卫星服务能力,扩大卫星应用服务领域。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商用部署,加强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地址管理、标识管理与解析,构建未来网络创新试验平台。建设完善吉林大学高性能计算中心、吉林省计算研究所高性能计算中心,推进中国北方(白城)云基地、IBM东北卓越云计算中心、中油数据中心、联通东北云计算中心扩容改造,引进阿里、曙光、华为等大型企业建设专业云计算基础设施,大力提升公共云服务能力。

(七)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信息安全法制教育,强化 “互联网+”依法管理和信息安全意识,明确服务提供商与用户之间的责任和义务,细化信息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安全测评能力建设,实施项目的信息安全审核及测评,严把信息安全关,强化信息安全防护,切实做好等级保护和安全测评工作,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水平。支持 “互联网+”安全软硬件技术产品研发生产、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支持使用安全可控的国产设备。加快 “互联网+”安全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

(八)开展试点示范。

选择重点领域,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分步骤组织实施 “互联网+”重大工程,重点促进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能源、服务、农业等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壮大新兴业态,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鼓励开展 “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进 “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发展,积极开展 “互联网+”创新政策试点,破除新兴产业行业准入、数据开放、市场监管等方面政策障碍,研究适应新兴业态特点的税收、保险政策,打造 “互联网+”生态体系。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