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多措并举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来源:西江日报 更新时间:2016-05-10

自2014年我市开展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主动适应“宽进严管”改革需要,科学划分和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大力推进企业信用监管,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改年检验照为年度报告,改日常巡查为抽查监管,有力推动了全市商改后续监管工作的开展。

厘清部门监管职责遵循

“谁审批、谁监管”落实权责清单和监管清单

商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构建“宽进严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经营环境,通过改革“先照后证”,创造宽松的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并确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依法厘清政府部门、社会和职责,防止改革后监管工作的“缺位”和“失位”。

为避免部门监管职能交叉、权责混淆等现象,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和行业监管有机结合原则,推进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实现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我市制定了《肇庆市市场主体许可经营项目监管清单》及《肇庆市市场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许可监管清单》,系统梳理各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形成237项许可经营项目监管清单和7类生产经营场所监管清单,厘清了工商登记机关和各审批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监管中的职责,提高协同监管效能。

同时,我市推行“双告知”制度,即登记机关在为市场主体依法进行设立登记时,向市场主体申请人告知需审批的经营项目及其审批部门,同时也向相关审批部门告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探索信用监管模式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自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始终将信用监管作为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的一个重要手段,全面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我市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为84.29%,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89.52%;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93.77%。

为强化信用监管作用,我市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在企业发债、招投标、资质认定、行政许可、融资贷款等领域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对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的相关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市工商部门通过组织开展企业信息抽查及企业年报工作,强化失信约束监管和社会监督。截至2016年3月31日,我市将27250个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库或标记经营异常,依照申请并经查实后将732个市场主体移出异常名录及取消标记异常。

同时,我市推行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克服检查任性,实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提高了监管执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截至2016年3月31日,全市共抽查企业1158户次,责令76户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将88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推进信息平台建设 打破部门信息“孤岛”

信息的共享和信息公示是实现信用监管的基础和先决条件,我市通过推进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解决了部门之间信息孤立难题,实现部门监管问题“即时发现、及时互通、限时解决”,全面提升了市场主体综合监管效能。

我市制定《肇庆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总体建设方案》,完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为信息共享提供基础性支撑。同时,我市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纵向连接国家、省、县电子政务外网,横向覆盖全市各党委、政府部门,为我市各应用子系统之间的底层数据传输打下基础。

2015年9月,我市全面实施将原工商、质监、税务三个部门各自核发的证照,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孤岛”,提供了信息共享的重要载体。

推动社会多元共治

实现“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

在强化政府监管的同时,我市各部门积极引导发挥行业和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作用,促进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构建起“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社会共治新格局。

2015年2月,我市在德庆县创建了全市首个征信中心;2015年5月,在高要区创建了小五金专业市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2015年7月,在端州区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促成一批企业与信用评级公司达成合作。

我市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治自律。四会市印发了《玉器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管理办法》,从玉器行业生产加工、市场销售和行业自律、行业规范等方面加强了玉器行业信用管理,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此外,我市通过强化1234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把12345打造成集消费维权申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于一身的统一投诉平台,畅通了公众参与监督渠道。
记者 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