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4日讯(记者 樊舒瑜) 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鲁政发〔2015〕22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近日,市政府制定《淄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要求各部门组织实施。
近年来,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的总体要求,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社会、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战略高度出发,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扎实推进“信用淄博”和“诚信政府”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健康发展。
规划指出,要以四年初见成效、六年基本完善为总体目标。按照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思路,到2018年,基本建立起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框架与运行机制。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成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规范运行的示范区。
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导。规划指出,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形式和途径。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率。积极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的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到2018年,100%的政务公开信息实现网上发布。
原 标题: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另外,要加强公益类事业单位信用建设。加强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机构编制、公共服务质量、社会保障、财税、审计、价格与收费、诉讼(仲裁)等方面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等级评价。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将公开情况纳入绩效评估范围。到2018年,全市事业单位信用档案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淄博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有效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