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天津市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6-06-12

津政办发 〔2015〕35 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
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电子政
务科学、可持续发展,逐步建立与政府履职相适应的电子政务体
系,有效服务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
信息化条件下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现状
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发展,电子政务正在由业务办公支持工具,

逐步成为促进重大改革措施贯彻实施、支撑重大问题决策研判、

推动重点工作监督落实、提高服务人民群众水平的有效抓手,
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必不可少的创新手段。电子政务已经深入到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成为我市各级政府平稳运转和高
效履职不可或缺的手段。
但是,我市电子政务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
顶层设计不够完善。各类政务网络不能有效联通,信息孤岛大量
存在,网络信息安全形势严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滞后,造成
了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严重制约了电子政务
作用的有效发挥。二是应用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应用的深度和广
度不足,特别是对政府管理创新的支撑作用较弱,对科学决策的
支持水平有限,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较低,与领导同志的期望
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三是保障措施不够健
全。绩效评估开展不到位,国产软硬件和新技术的应用不足、创
新发展不够,人才队伍现状不能适应电子政务发展需要,管理体
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二、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利用3至5年时间,全面构建市电子政务顶
层设计;建成统一规范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全面支撑各政务部
门业务应用;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提供集约化服务,

促进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
水平大幅提升;围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经济调节、市场监管,

推动各职能部门开展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应用,提高政府决
策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政
府公共服务网上运行全面普及;建成全市统一的灾备中心和安全
可靠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全面建立电子政务建设发展保障体系,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环境更
加优化。经过努力,电子政务在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政府履职需求和服务
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提高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坚持
统筹整合,加强顶层设计,以提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利用效
率、推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为主要手段,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发
展;坚持创新驱动,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趋势,不断创新理念,
探索电子政务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应用、新模式;坚持安全可
控,围绕国家信息网络设施安全可控战略,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
级保护制度,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
全责任,确保重要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各级政
府横向协调、纵向联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电子政务协调发
展机制,推动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安全体系、统一运维管理的一
体化建设和业务应用协调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 构建完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基于市电子政务传输
骨干网,建好市电子政务内网,完善拓展市电子政务外网,整合
优化已有业务专网,构建完整统一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加快推
进业务专网应用向市电子政务网络迁移,确需保留的部门业务专
网根据需要实现与市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
1.完善我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市、区
两级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市电子政
务内网中政府系统业务网建设;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电子政务基础
网络资源,按照涉密信息系统要求,建成我市电子政务内网政府
系统业务网,覆盖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同
步建成政府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并有效发挥作用;建设电子政务内
网电子认证系统(CA)政府注册服务点(RA);开展业务支撑等
应用系统建设,推动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关键业务应用系统逐步向
市电子政务内网迁移;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密测评审批,实现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内网全面接入。
2.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进一步理顺我市电
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电子政务基
础网络资源,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形成
政务外网万兆骨干光网,搭建安全接入平台,提供有线、无线多
种接入方式;加快推动各部门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推进区
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形成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
委会全覆盖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应用建设,
促进电子政务外网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和数据共享。
3.积极推动各部门业务专网应用迁移和网络对接。对我市
现有业务专网应用进行合理分类,分别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
移;理清业务专网边界,逐步实现和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对接和业
务融合,确保数据交换和共享安全可控。各部门要抓紧制定本部
门业务专网的迁移规划和实施方案,根据业务需求分别划定部署
在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上的业务范围,并有计划地向电子政务内
网和外网迁移。
(二) 推动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的统建共享。依据统一规
划建设、统一平台标准、统一应用共享、统一运维监管的原则,
充分利用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促进各部门业务系统应用和信
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
设。
1.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不断完善市电子政务云平
台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搭建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
为全市各政务部门提供云主机、云存储、共性支撑软件、云应用
开发平台、信息资源、信息安全、应用部署迁移、运维保障等云
服务;积极促进基础资源的共享和应用开发,推动各政务部门应
用向云平台的迁移和部署。
2.完成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政
府网站体系,逐步完成全市已有各政府网站向统一平台的迁移;
整合开通市民通、企业通、公务员通等服务门户,全面提升政府
公共服务能力;统一建设党政机关专用安全电子邮件系统,为全
市党政机关提供安全的电子邮件服务。
3.深化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数据开发。建设基于云
计算的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服务平台,建立共享交换体系,推
进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
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促进各部门可开
放的信息资源分别在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平台上的普遍共享;研
究建设天津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和
社会化利用;对于不宜开放的业务信息,政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梳理履职所需共享信息,明确有效需求和提供方式,逐步建立
信息共享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和保密审查等制度,推动部
门信息资源有序、可控、按需、安全共享。
(三)推进我市重要政府信息系统建设。重点建设保障和改
善民生、维护经济社会安全、提升治理能力等方面的重要政府信
息系统。
1.建设领导决策信息化支持平台。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
需要,以建设决策支持信息系统为抓手,充分整合各区县、各部
门现有办公应用和业务系统信息资源,采集利用有关行业、企业、

研究机构的重要信息数据,逐步建立支撑领导决策研判的决策
信息资源库,提供更加及时高效的信息获取方式,丰富展现形式,

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充分利用职能部门
各类专业系统和智能分析模型,开展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和评估
研判,便于市领导同志能够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实际
状况和发展趋势,不断提升信息保障和决策辅助能力。
2.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围绕落实市人
民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梳理权力清单,强化权力全流程
网上运行,有效规范和监督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程序、责任,

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

逐步形成网上服务与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
新型一体化政府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公共服务水平;围
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政府工作目标,在社会保障、公共安全、
社会信用、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国民教育、劳
动就业、养老服务等方面,促进职能部门在业务创新的基础上,
深入开展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应用。
3.建设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落实信息化平台。加强政府重点
工作督查督办,通过对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进展过程、完成情
况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实现工作落实全过程的动态跟踪、督促
检查、及时反馈、绩效考核,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切实
提高督查督办水平。
4.进一步健全我市应急平台体系。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急
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完善日常监测与风险识别、信息收集与灾情
统计、趋势分析与综合研判、指挥调度与辅助决策、场景模拟与
总结评估等功能,健全应急平台技术支撑体系,满足应急管理工
作需要;推进基层和企业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突发事件
现场图像采集和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健全应急平台标准规范和运
行机制,加强各级应急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充分利
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推进风险隐患、防护目标、救援队伍、物资
装备等信息数据库建设。
5.完善办公业务应用。围绕优化再造政务流程、提高行政
效能,进一步拓展深化网上办公,运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
子文件密级标志等技术,实现公文、信息、简报等电子文件的上
传下达和横向传递,以及公文办理、信息采编、会议组织、值班
管理等日常工作的信息化;积极开展视频会议、移动办公等应用。
(四)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加快网络与信息安全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体系,提高我市基础信息网络和重
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1.建设全市统一的灾备中心。2016年底前,建成全市统一
的灾备中心,统一向市和区县政府机关业务系统集中提供专业化、

规范化的容灾备份服务,实现业务数据跨区域、实时、多份、异

地安全存储。
2.建设完善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安全基
础设施建设,减少政务部门互联网出入口数量,推进党政机关互
联网统一接入;建立信息安全防护平台,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体系,确保风险评估、等级测评、安全
策略、系统防护、动态监测、实时响应和系统数据灾难恢复等环
节能够动态完善;落实包括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在内的各
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形成目标责任明确、技术措施有效、组
织管理有力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3.切实强化安全保密工作。建立安全保密持续监管和运维
系统,提升信息安全管控和运维管理水平;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
预警通报,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加
强日常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
息系统等级保护的相关主体责任。
(五)完善标准规范和制度规定。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和相关标准,开展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应用相关标准规范研究。研
究制定我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统建共享办法;研究制定云平台建
设、应用、管理和服务等系列标准规范;研究制定政府信息资源
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为持续稳步推进信息共享提供制
度保障;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应用、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技术和
业务标准规范,促进电子政务健康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门联合推进机制。市政府办公厅、市工业和信
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工作推进机制。
各应用部门要高度重视云平台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明确专
门工作机构,按照本意见要求及相关标准,启动并做好本部门业
务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相关工作。
(二)建立统一的归口管理体制。建立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归
口管理机制。对于申请财政投资新建和更新改造的市级电子政务
业务系统,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统一评估审核,并组织市电子政
务专家咨询机构进行业务前置审核。相关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

运维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联合
制定。
(三)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切实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
用,引导电子政务健康发展。推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由市工业
和信息化委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审计等部门对相关电子
政务项目进行专项评估,并与现有项目管理手段相衔接,作为系
统运行维护和后期建设投资的重要参考,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
资;各部门从成本效益、应用效果、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
服务等方面提出评估指南,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自我评估;探索开
展第三方评估。
(四)加强新技术和安全可靠产品应用。积极推动云计算、
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落实和制
定相关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加强安全可靠产品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加强政策引导,在我市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府网络及关键业
务系统等,要优先采用国产软硬件产品。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化意识,
提高其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熟、技术精、素
质高的专业化电子政务管理和服务队伍;加强培训交流,建立政
府系统电子政务培训机制,将信息化能力纳入公务员培训体系。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