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吴奕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按照《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6月14日,和龙市人民法院开展了节能宣传活动,为群众普及节能小技巧。一直以来,和龙市法院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多措并举倡导全体干警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养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努力建设节约型法院。
为保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院党组高度重视,由司法行政装备科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制定了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的具体措施。用电方面,走廊全部统一采用人体及光线感应智能LED照明灯,同时要求各庭室按需求开灯,做到人走关灯。节油方面,车辆用油按要求定点、定时加油;统一管理,集中乘车,鼓励倡导干警步行、乘坐公交车等绿色低碳出行。办公用纸方面,利用网络资源,通过内网工作平台,推进电子政务,进行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办公时尽量使用内部电话等。通过采取一系列节能减排措施,节能降耗、减少支出,降低公务成本,取得了良好的节支、节约、节能效果,充分发挥了审判机关节支、节能工作的表率作用。(稿源:和龙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