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确保长兴农资市场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农民利益。长兴县农业局围绕“通过商品编码严格商品准入,运用POS机终端销售,建立农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总体目标,会同县财政局及时制定了《长兴县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县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工作,逐步实现“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
一、严格选择建设主体。我县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有340余家,数量多、分布散,所经营的农业投入品种类多的状况,为加强对农资产品源头监管。切实增强信息化监管系统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监管执法效率。长兴县农业局制定了《长兴县农资信息化建设申报办法》,要求信息化建设单位必须是诚信经营、农资经营规模较大、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农资经营单位。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和现场核实,最终确定长兴县浙北化肥农药有限公司30家农资经营单位为信息化建设的实施单位(其中农药经营单位24家、兽药经营单位6家)。
二、切实强化监督管理。执法大队落实专人管理实施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累计开展培训5次,加强源头管控,通过网上巡查,督促农资经营单位规范经营,提高pos机使用效率。目前信息库共录入农药、兽药、肥料、种子等产品备案信息893条,其中:种子40条、农药333条、肥料18条、兽药483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9条,农资商品备案率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