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诚信建设需激励与惩戒并举
来源:金融时报 更新时间:2016-06-27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意见》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信用联合奖惩的规范性文件,其重要意义不容低估。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诚信建设是一个“总开关”,也是解决各种矛盾问题的“总药方”。可以说,当前诸多社会热点问题几乎都与诚信有关,从搜索网站的竞价排名,到学校毒跑道的质量问题,再到P2P理财的卷款跑路,乃至天价大虾等旅游乱象,这些问题一言以蔽之,都是诚信缺失。因此,《意见》的出台体现了问题导向,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正当其时。

《意见》内容丰富,逻辑清晰,核心就是一方面激励诚信,一方面惩戒失信,同时构建协同机制。我们常说,要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景,在各方努力之下正在逐步变成现实。但是也要看到,在有些地方和有的领域,由于监管不力、权力寻租,失信者仍享受着一路绿灯的逍遥,而守信者由于成本挤压等因素,却常陷入寸步难行的窘境,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激励不足而又惩戒乏力,是当前社会出现一些诚信问题的重要原因,因此,《意见》提出的激励与惩戒并举,确实是社会诚信建设的关键。

激励与惩戒并举,要与政府职能改革相配合。《意见》提出,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严重失信主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可以看出,上述措施顺应了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趋势。本届政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得积极成效,同时,如何防止“一放就乱、一管就死”也是重要的课题。审慎推进“放”与“管”,需要有所侧重,对诚信的企业多一些“放”,对失信的企业多一些“管”,不仅体现了奖优罚劣,也是为政府职能改革探路。

激励与惩戒并举,要与依法治国相统一。如今,信用的内涵与外延都在不断扩大,以往人们主要关注央行征信系统,而近几年,纳税、执行判决乃至文明旅游、孝顺老人等情况都与信用挂钩,不良信用记录也不只影响贷款,还会被限制坐飞机、乘高铁、住酒店。“信用”的含金量越来越高,这对社会诚信建设是好事,但谁有权记录他人信用以及决定相应惩戒也就显得更加重要。失信惩戒具有道义上的正当性,但也需要明确的法律授权,不能任性突破“权力清单”。正如近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回应女大学生“裸条”贷款问题时所说,如果惩戒失信的措施不合法、不合规,那么这本身也是一种失信的情况。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等44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55项惩戒措施,文件中对每一项惩戒措施都列出了法律及政策依据,这一点尤为可贵。

激励与惩戒并举,要顺应“互联网+”的趋势。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是海量信息,从中筛选出激励或惩戒的对象,仅依赖人工是不可想象的,既缺乏效率,又容易出错,因此,《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同时,相关信息不仅要通过网络公开,还要联网共享,这样才能在激励与惩戒方面达到“联合”的效果,《意见》提出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立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意义也在于此。目前,公民身份、亲属关系等一些基本信息的联网状况尚不理想,造成一些“我妈是我妈”之类的循环证明,如果分属于不同部门的信用记录不能有效联网共享,那么激励与惩戒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激励与惩戒并举,还要注重权利保护。近来,各种“扶老人被讹”的新闻事件常常成为舆论热点,这当然也是诚信缺失的一种表现,不过,类似事件又常出现“反转”,有时候声称做好事扶老人的最终被证明是撞人者,而“讹人”的大妈是真的被撞,这又提示我们,诚信与失信看似黑白分明,但在一些具体事件中也容易误判。如今,不少领域建立了行业内的信用记录制度,旅游业、民航业都已发布过“不文明游客(旅客)”名单,但相应的纠错和权利保护机制不能缺失。事情的是非曲直、争议的前因后果应有权威判断,乘客大闹机场当然可以列入“黑名单”,但有的航空公司超售机票造成购票乘客不能登机,这样的不诚信又该怎样来惩戒?因此,《意见》中提出建立健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和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激励与惩戒并举,也不能忽视道德与文化的力量。在激励与惩戒之外,《意见》还提出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诚信建设既需要法律和科技的“硬件”,也需要道德与文化的“软件”,没有根植于人民群众心中的信用意识,诚信建设难以成功。一方面,技术的进步确实能促进诚信度提升,如今网上购物、网上约车,不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也基本不用担心赖账的风险,这是网络技术的约束力;但另一方面,人与人之间朴素的信任关系,仍是社会诚信的基石。现在遇到争议和纠纷,人们往往首先想到调取监控录像,然而,如果没有基本的信任,任何市场交易都难以进行。在农贸市场等很多没有监控的场合,即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摊贩收钱转身便不承认,如果顾客没付款却坚称已给钱,又当如何对证?现实中这种情况之所以很少发生,正是朴素的信任维护着交易的信心。因此也可以说,激励+惩戒+自律,这便是社会诚信建设的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