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并举 营造氛围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6-07-10

江苏高度重视诚信建设,近年来,围绕诚信江苏建设目标,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做到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与道德建设两手抓、同推进,在深化、实化、优化上下功夫,推动诚信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注重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深化诚信建设。一是突出教育引导。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让诚信理念入脑入心。二是突出载体创新。持续放大常州“双桂坊”诚信做食品示范效应,引导各地打造各类“诚信示范街区”,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企业诚信联盟”。三是突出考核导向。把诚信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标准和测评体系,以考核导向深化诚信建设。在去年省级文明单位评选中,首次借助公共信用服务查询平台进行信用审查,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申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共取消10家单位评选资格。强化诚信建设的基础支撑,全面提升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到今年4月,已归集40家省级部门和13个省辖市365类信用信息,入库记录达1.3亿条。

二、推动文明委成员单位以“三个融入”实化诚信举措。一是融入政策制度。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电子商务、交通安全、融资担保等重点领域,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如省公安厅联合省有关部门即将出台的《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明确将交通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体系,与公务员招录、劳动用工、评优评先、银行信贷等挂钩。二是融入业务工作。一方面,推动相关成员单位把信用承诺、信用报告、信用审查等嵌入日常行政管理之中,尤其是在日常监管、财政资金安排、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管理和服务环节,带头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另一方面,引导相关成员单位把诚信建设与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动转型升级、创新社会治理、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夯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信用根基,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条件、提供支撑。三是融入创建活动。引导文明委成员单位扎实开展诚信创建活动,以此动员各行各业共同参与诚信建设。

三、实行褒奖与惩戒并举优化诚信环境。坚持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着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一方面,抓好典型选树。通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诚信之星”“诚信标兵”等,传播道德正能量。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常德盛和钱月宝、拾金不昧环卫女工韦青和陈红等一批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抓好失信惩戒。制定出台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探索利用公共征信系统实现联动惩戒。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特别是集中发布一批严重失信“黑名单”,让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暴露在阳光之下。如无锡从去年底以来,分四批共公布了541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使这些“老赖”无处遁形,受到应有的惩罚。

加强诚信建设既是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也是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要求,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不断提升诚信江苏建设水平。

(作者为江苏省委常委、宣传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