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电子检务工程”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6-07-11

近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信息化建设作为基础性、前沿性工程摆上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速度,加紧工作进度,全力打造山东检察机关“信息航母”和“信息超市”,全省检察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有了质的飞跃。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山东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向信息化要检力、要战斗力的思想,层层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制定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强势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圆满完成了三年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信息应用全检覆盖。坚持理念引导、需求主导、应用为先,全面建成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的一体化、开放式检务综合平台,强制入轨,全员应用,初步实现了办公办案网络化、绩效考核动态化、队伍管理高效化、侦查实战数字化、风险防控全程化、执检监督实时化和基层检察网格化,检察人员的信息化思维和应用能力进一步提高,“上班先开机、开机必上网、上网干工作”成为工作新常态,形成了“全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全检化”的信息化应用格局。

创新应用亮点纷呈。全省各地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创造+创新”的理念,按照大数据、云计算的建设方向,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推进研发信息化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等相结合的特色应用。青岛、淄博、东营、济宁、德州、滨州等地检察机关各显神通,研发应用了全视通、检视通、同录中心、律师预约、涉案财物物联网管理、与监管场所信息共享、电子卷宗跨部门移送、案件多维度统计分析等一大批工具型、实用性、外挂式的“杀手锏”,取得了良好效果,发挥了带动效应,促进了全省检察信息化建设百家争先、百花齐放。

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山东省检察机关“一个平台、两条信息高速公路,三个检务云计算中心”建设初具规模,检察专线网扩至双百兆,侦查信息网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涉密网分级保护全面完成,侦查信息网安全体系、检察涉密网和侦查信息网高效化运维管理平台全部纳入电子检务工程,高清视频会议、远程讯问、远程接访、同录中心等系统全面建成,为检察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健全完善系统管理、运维保障等制度措施,创建了应用规范、安全保密等管理体系,推动信息化步入了规范化轨道。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电子检务工程的关键一年。“电子检务”作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重大举措,更是我国检察史上集中使用资金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影响最为深远的信息化工程,必将对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产生深远影响。

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2017年底将建成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形成以需求为主导、以业务为主线、以网络为基础、以应用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的检察信息化综合体系,实现对检察工作的全面全程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并实现与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实时交换。可以说,电子检务工程的推进程度和应用深度,决定了检察信息化的整体建设和应用水平。山东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对电子检务工程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察信息化建设新发展,把电子检务工程作为检察信息化建设乃至推动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龙头”来抓,以打造“智慧检察院”为目标,以深度融合发展为主线,以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以检务公开系统建设为重点,以支撑体系建设为保障,着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努力为检察事业长远科学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信息科技支撑。

着力在打造“智慧检察院”上下功夫。要着眼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瞄准大数据方向,适应改革新要求,紧紧围绕司法办案,全面深化升级检务综合平台,大力构建全面透彻感知、安全高效传输、知识支撑服务、新型智能应用、科学高效管理“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应用体系,逐步建立全面全程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检察工作和管理新模式,打造现代化、开放式、泛在化“智慧检察院”,实现检察信息化建设战略转型。要建设大数据检察辅助决策平台,全面应用各类信息数据,挖掘数据内在规律和潜在价值,让数据“长眼睛”“有头脑”,真正为检察决策服务,为司法办案服务,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智能化水平。要抓紧研究制定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规划和规范标准,以安全自主可控为前提,形成从数据采集存储、到数据分析利用、再到智能预测的大数据应用体系。

着力在深度融合发展上下功夫。要牢固树立信息化意识,自觉养成信息化工作思维,进一步强化检综平台各大系统的应用,推动信息化与检察业务、队伍管理的深度融合。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反复实际应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不断完善,进一步提升各系统的适用性和实用性。要突出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辅助应用开发,推动数据自动生成、监测审核、动态分析等功能的升级优化,实现对检察工作全面全程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要积极推进基层检察院科学评估系统建设,大力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和文献资源共享系统建设,抓好队伍管理系统应用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升级,加快网络督察平台建设,深化电子数据云平台和司法鉴定综合应用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信息化建设的广度和深度。

着力在信息资源共享上下功夫。要加强与外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实时交换,研发与公安机关共建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社区矫正检察信息管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网上协同办案等信息化平台,打通信息采集“最后一公里”。要全面强化侦查信息化建设,扩大信息源单位数量和信息类别,加强数据分析、数据追踪和数据决策,加快形成信息引导侦查的工作机制。各市级检察院要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规划,加快侦查信息网边界安全接入平台建设进度,为实现与外部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奠定基础。要扎实做好政法部门网络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要抓紧整合检视通视频资源,打破视频系统间壁垒,实现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融合共享。

着力在检务公开系统建设上下功夫。要加快检务公开系统建设,主动融入互联网,与互联网携手同行。要坚持司法便民利民,抓紧研发网上检察为民服务平台,按照一体化、一站式、一键通的标准,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系统的网上为民服务窗口,打造最全、最新、最优的山东检察品牌。要探索建设山东检察律师服务平台,改造整合现有的律师预约、电子阅卷等信息系统,丰富内容、增加功能,实现律师网上申请、查询事项办理,网上提交材料、接收文书,网上双向交流评价。要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尽快开通微信服务功能,探索对当事人家属的信息主动推送服务。要依托互联网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查询人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服务。要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宣传阵地建设,切实让人民群众零距离了解、监督、支持检察工作。

着力在支撑体系建设上下功夫。要适应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发展需要,整合本地基础支撑平台资源,尽快建立市级数据分中心。要优化网络结构,加快千兆进地市、百兆进检察室工作进程。要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做好日常网络安全防护,提高安全防护水平,防止发生网络安全事故。要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提升运维保障工作水平,继续严格执行“7× 24小时”运维值守制度,加强对检综平台各子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业务不停、网络不断、系统不瘫、数据不丢”。要建设以检察涉密网为核心,覆盖检察涉密网和侦查信息网的智能运维平台,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实现全省检察机关IT运维的自动化、精细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单位: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