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全面推行公务消费信息化监管
来源:海安日报 更新时间:2016-08-06

原标题:我县全面推行公务消费信息化监管
县财政局在县委、县纪委的强有力领导下,积极探索公务消费“一体化”监控平台建设,使每笔公务消费均做到真实消费、阳光运行、即时监督、全程留痕,充分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全面加强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工作,开发了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系统。在2014年十个单位试运行基础上,2015年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消费信息化监管,至目前全县纳入平台监管单位397家,已全部实现网上运行。

县公务消费信息化监管以公务消费“一体化”系统为平台,以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含购置、维修、装饰、加油、保险等)、公务外出(含因公出国境)、公务用品采购、会议和培训等公务消费项目为监管重点,全县(含区镇)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为监管对象,通过“备案商家资质化管理、费用支出预算化控制、消费行为规范化管理、公务结算流程化操作”等措施,推行“三单合一”(税务发票、银联POS刷卡小票以及公务消费管理软件打印的消费清单)报账制,实现了公务消费“预算定额、消费定点、结算定卡”,全县县镇两级财政预算单位均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累计发放公务卡2465张,全县通过征集备案,确定备案商户897家。系统实时对全县公务消费进行统计、分析、督查,定期公示各单位公务消费情况,全县公务消费较未推行监管前同期下降23.86%,其中公务接待下降54%,商务接待下降44%,公务用车下降42%。

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务消费信息化监管,我县开发了“公务消费监察系统”,对各部门的公务消费进行汇总,通过对公务消费数据全方位的统筹分析,设置预警规则,自动生成相应的数据对比、排名列表或提示记录超额信息,按照预警问责机制,对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预警提醒,对不合理使用公务消费的部门进行督办,实现公务消费事项“全程可控可查、自动对规报警、及时纠错纠偏”。

县公务消费信息化监管以“加强预算、规范执行、实时监管”为核心,对各预算单位的公务消费行为进行集中管理,纪委、财政、相关管理部门、预算单位、定点商家运行同一套公务消费管理系统。实现公务消费全过程、全周期的一体化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信息环,保证公务消费“全程留痕”,反映的公务消费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宗在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