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清分结算中心系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招标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6-08-08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清分结算中心系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清分结算中心系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招标

项目编号:ECT-JGJSSJ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薪

项目联系电话:010-652991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联系方式:高薪,010-652991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路赟,010-8489698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清分结算中心系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清分结算中心系统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工可批准文号:交规划函〔2014〕694号,初步设计批准文号:交水函〔2014〕829号,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现对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清分结算中心系统工程主要包括建设应用系统、数据资源系统、主机存储和应用支撑系统、网络及信息安全系统和供配电等配套设施,工程总概算为6677.78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清分结算中心系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招标。

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财务管理及收支情况、工程结算及工程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并提供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审计的服务期限:自项目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出具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20人以上;

(3) 近2年(2014年~2015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

(4) 项目负责人(1名):注册会计师, 5年及以上审计(审核)经验;

(5) 没有被财政部门、国资委和证监会等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除外)或禁入的记录,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在承担有关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同时与本项目的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存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邮    编:100088

联 系 人:高薪

电    话:010-65299189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10-64997302  010-84896987

 2016年8月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20人以上;(3) 近2年(2014年~2015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4) 项目负责人(1名):注册会计师, 5年及以上审计(审核)经验;(5) 没有被财政部门、国资委和证监会等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除外)或禁入的记录,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在承担有关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