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二期工程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6-08-10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信息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二期工程(中央投资部分)--廊坊数据中心、监控中心等装饰及设备系统安装等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二期工程(中央投资部分)--廊坊数据中心、监控中心等装饰及设备系统安装等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TC160P5L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项目联系电话:186011780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信息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8号

联系方式:刘北松010-685580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娜、郭立颖010-62108297、1860117801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工程监理企业;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还要具备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甲级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或通信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总监任命书;4.没有处于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8.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纳税及参加本项目人员的社保记录证明(近1个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8.2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58号国家信息中心B座演示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