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促进全省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需求主导,强化顶层设计,按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控的要求,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要信息资源库、重点业务系统和相关技术条件建设,完善电子政务规章和标准规范,逐步建立与政府履职相适应的电子政务体系,推动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科学、可持续发展,有效服务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推进全省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政府履职需求和服务人民群众需要,引导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不断提高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
坚持统筹整合,以提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推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为主要手段,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趋势,不断创新理念,探索电子政务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应用、新模式。
坚持安全可控,围绕国家信息网络设施安全可控战略,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重要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机制,推动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安全体系、统一运维管理的一体化建设和业务应用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统一规范的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全面建成,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水平大幅提升,服务政府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明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网上运行全面普及,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电子政务在全省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二、加强顶层设计,统筹电子政务协调发展
(一)加快省级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和部署,加快省级电子政务内网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实现中央和省两级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密测评审批,保密公文与非保密公文传输分离,实现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内网全面接入。加强网络整体化运维管理和运维队伍的专业化能力建设,确保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应用安全、稳定、可靠。
(二)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进一步理顺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资源,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提高网络性能、承载力和安全性,加快推动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部门接入网络平台,实现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用全覆盖。重点加强外网应用建设,促进外网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和数据共享。
(三)有序推动业务专网应用迁移和业务融合。各地、各部门对现有业务专网应用进行合理分类,理清边界,有序向全省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省政府各部门同步整合内部业务专网和向下延伸的业务应用。各地、各部门现有业务专网要理清边界,逐步实现与省电子政务网络对接和业务融合,推动数据交换和共享安全可控。
(四)强化全省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快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全省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有序推动基础信息资源库分别在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平台上部署。围绕重点应用领域,开展基础信息资源应用试点,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应用范围。
(五)加快全省业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推进财政、土地、住房、投资、工业经济、科技创新、贸易、商品市场、现代农业、服务业等宏观调控业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国土绿化、公共安全、流动人口、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管、城镇综合管理、网络舆情、行政执法监督等社会管理业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推进劳动就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业务信息资源库建设。
(六)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数据开放利用。建立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研究建设全省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对外开放和社会化开发利用。促进各地、各部门基础信息资源库和业务信息资源库分别在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平台上部署,逐步实现我省重要政务信息资源基础信息在政务部门间的普遍共享,业务信息在相关政务部门间的协议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和保密审查等制度,推动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
(七)完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立省级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提供政务云平台服务。建设“两地三中心”数据灾备基地,为政务云平台提供多等级数据恢复保护和容灾服务。建立统一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等设施,制定统一安全策略,划分安全域,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基础信息网络、重要信息资源库和重点业务系统安全。
(八)切实加强安全保密监管。加强对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确保相关管理规范、技术要求、实施策略、测评标准在不同地区的一致性。建立安全保密持续监管和运维系统,提升信息安全管控和运维管理水平。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通报预警,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相关主体责任。
(九)完善相关规章和标准规范。研究制定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为持续稳步推进信息共享提供制度保障。研究制定政务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的具体办法,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在政务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现有成熟标准规范在电子政务中的运用,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应用、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技术和业务标准规范,促进电子政务健康持续发展。
三、深化应用,提升支撑保障政府决策和管理水平
(一)建立政府决策支持服务平台。综合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设政府决策支持服务平台,对各项数据和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归档、存储、处理、分析、预测、预警和展示,为经济形势研判、发展战略制定和宏观决策等提供全面、准确、高效的综合性信息服务与决策支持,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推进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涉企收费监管平台建设,强化政府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有效规范和监督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程序、责任,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府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公共服务水平。
(三)推进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围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政府工作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社会信用、市场监管、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医疗卫生、国民教育、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税收征管等职能部门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在业务创新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应用。
(四)建设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平台。加强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办,通过对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进展过程、完成情况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实现工作落实全过程动态跟踪、实时督查、及时反馈、绩效考核,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督查督办水平。
(五)推进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技术要求》和《安徽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和完善政府应急平台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撑手段,满足日常值守应急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
(六)完善政府网站体系和办公业务应用。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善政府内部办公系统,优化再造政务流程,实现公文、信息、简报等电子文件的纵向和横向流转,以及公文办理、文件归档、信息采编、会议组织、值班管理等日常工作的信息化;积极开展视频会议、移动办公等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管理。成立省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电子政务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办公厅(室)统筹协调优势和电子政务中心(信息中心)的技术和人才队伍优势,探索理顺本地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推动电子政务协调发展。
(二)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切实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引导电子政务健康发展。推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由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相关电子政务项目进行专项评估,并与现有项目管理手段相衔接,作为系统运维和后期建设投资的重要参考,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各地、各部门从成本效益、应用效果、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等方面提出评估指南,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自我评估。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
(三)加强新技术和安全可靠产品应用。制定促进云计算、大数据在电子政务应用服务中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研究制定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在电子政务应用中的技术规范,积极推进新技术在行政办公、辅助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加强安全可靠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及关键业务系统优先采用国产软硬件产品,推动试点推广。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化意识,提高其自觉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加快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熟、技术精、素质高的专业化电子政务管理和运维服务队伍。加强信息技术培训交流,建立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培训机制,将信息化应用能力纳入公务员知识培训体系。
(五)强化实施落实。要充分做好“十三五”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与实施意见的衔接,加强顶层设计,加大统筹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加强对各项任务的专题研究和具体部署,确保任务落地。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对本实施意见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2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1 |
政府系统省级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 |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
2 |
理顺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部门接入网络平台;重点加强外网应用建设,促进外网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和数据共享 |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
3 |
加快建设全省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和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局、省统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4 |
加快推进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全省业务信息资源库建设 |
省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5 |
建立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政务公开办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6 |
研究建设全省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对外开放和社会化开发利用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7 |
促进各地、各部门基础信息资源库和业务信息资源库在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平台上部署,推动部门信息按需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和保密审查等制度 |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8 |
建立省级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建设“两地三中心”数据灾备基地;建立统一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等设施 |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
9 |
加强对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通报预警;进一步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相关主体责任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保密局、省密码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0 |
研究制定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研究制定政务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的具体办法;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应用、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技术和业务标准规范 |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法制办、省密码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 |
建立政府决策支持服务平台 |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
12 |
推进省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涉企收费监管平台建设 |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
13 |
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社会信用、市场监管、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医疗卫生、国民教育、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税收征管等职能部门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
省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4 |
建设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平台,实现重点工作督查落实全过程动态跟踪、实时督查、及时反馈、绩效考核 |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
15 |
在重点建设省政府应急指挥大厅和会商室的基础上,建设和完善省政府应急平台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推进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
16 |
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
17 |
完善政府内部办公系统,优化再造政务流程,实现公文、信息、简报等电子文件的纵横流转,以及公文办理、文件归档、信息采编、会议组织、值班管理等日常工作的信息化 |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
18 |
推动建立电子政务考核评价体系,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评估 |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9 |
制定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在电子政务应用中的技术规范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保密局、省密码管理局、省电子政务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 |
加强安全可靠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保密局、省密码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1 |
研究编制“十三五”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与本实施意见的衔接 |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