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信访信息系统上海市公安局子系统建设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6-08-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公安信访信息系统上海市公安局子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有固定的服务机构和维护人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安信访信息系统上海市公安局子系统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810-94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PCMET-16612X587)

3、预算编号:00-15-1143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RMB/万元)
公安信访信息系统上海市公安局子系统建设 38.25
5、交付地址: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信访处

6、交付日期:2016年10月30日前建设完成

7、采购预算金额:382500(国库资金:3825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6-08-1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8-16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2  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4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
5  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6-08-18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6-08-18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2、询价地点: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各投标单位带好笔记本电脑和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各报价单位在操作线上项目时,碰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电话:021-54679568*16206*5。
现场报名及领取纸质询价文件:请各报价单位在线上报名后,于2016-8-16  15:00前带好网上上传的相关书面文件至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领取询价文件及交纳标书费,询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未经现场报名验证的投标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未购买询价文件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1 地址: 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邮编: 1 邮编: 200120
联系人: 李杰 联系人: 潘哲
电话: 021-22023587 电话: 021-50934650
传真: / 传真: 021-50934522